小众之美

首页 > 美文 > 情感美文/2019-01-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林志炫出了新专集《出嫁》,拿回家的时候小弟问,谁是林志炫?对于一个喜欢周杰伦的少年来说,林志炫好象是上个世纪的人,的确,林志炫果真是上个世纪的人。

他出道多年,亦没有多火爆,只在优客李林时代,唱着忧伤的歌有几分薄名。当时也是唱给小众的,如今更是小众,他做这张专辑,是和另一个男人,那男人辞去IT业高职,林志炫也一年没接任何演出,专心做一张自己喜欢的专辑,而且扬言,做给小众的。

我便极喜欢。

小众是一种情调,一种哲学。

据说,写一首歌要用六七年,慢工出细活,他说,是写给自己听,不要求大多数人认可。

认识一个画家,在中国水墨研究所画画,他人不热闹,喜欢画给自己灵魂看,有一种“我为了我”的执著。无疑,他也是小众的。他说,如果我的画被到处

展览,或让人索了去得意地贴在墙上,那么,是我的悲哀

那种孤绝气质,是中药里的药材“独活”,分外的芬芳了。

颜色里,有一种粉蓝,不被大众认可,认为那蓝是贱的,甚至穿在身上有种莫名的孤单。可张爱玲喜欢穿,然后戴黄色玳瑁眼镜,这种粉蓝,所有人认为不适合做衣服,我见过农村里死了人,在棺材上披在材头用的,唤做明镜,是必须闺女买来给老人的,说是在阴间可以穿得好。可是,她穿在了身上,宽大飘逸,让印刷厂的工人都停下来看她,张爱玲曾经是小众的,现在大众了,是她的悲哀。她这个人,以及她喜欢的粉蓝,都应该是小众的。

同事里有个女子,沉默,寡言,喜欢一个人静处,穿的衣服就那三两件,可是干净,干净得近乎飘渺。她不喜欢凑热闹,喜欢一个人楼顶吹箫,开始都以为她失恋,后来才知,她爱情完美,丈夫在美国进修,她只是个性使然,也约会,也只是那几个人来找她,永远是那几个人。非常小众。

去旧书摊上翻书,总有些书是孤单的。

因为不被认可,或者不畅销,所以,还七成新,就被打上了二折起的牌子。

站在那里,翻看着,有《时间简史》几年前,读到霍金,因为怕看完再没得看,我限制自己每天只读几十页。我父亲是霍金迷,还看《比光速还快》和《爱因斯坦相对论》,他推荐我和另一个女孩子读,我们说看不懂,那更是小众到恐怖。懂的人甚少,于是就想起霍金,在没有炒作他的时候,如果你读《时间简史》,那简直是朴素到极点的美。

所以,我难免会喜欢小剧场之类的东西。

比如孟京辉的小剧场,有时间我会去看,看不太懂,可总觉得比一大帮人看宏篇巨制的《夜宴》《满城尽带黄金甲》强,这个浮躁的时代,能让人感动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我看了一个小制作的电影《向日葵》,导演是张扬,看到最后,我的眼泪掉下来了,我知道,小众的东西不一定有多少票房,可是,它一定能抵达你的内心。还看了《三峡好人》,见人必夸贾璋柯,但一般人总在问,谁是贾璋柯?

小众之美,是自己的,它与你贴心贴肺,知道你的疼你的喜,不媚俗,不随声符和,不人云亦云。做小众的人,欣赏小众的事,其实是骨子里的唯美,有一幅画,名字叫做《反正我们是》,我无限地喜欢这题目,是任性的,不说理的,骨子里和所有叫劲的,有一种一意孤行的决绝,分外的艳,却又艳得这样荒凉。《源氏物语》有一章目是:薄云。可怜人意,薄于云水,黛玉也曾经说过,我是为我的心,这种凛然气质,完全的小众,所以,她注定是一个人,孤芳自赏。

小众之美,一定懂得自己的心。在爱情上,更是坚决,只要一个,认定了就是他了,今生只爱你这一个人,到最后,是痴缠了。这样的飞蛾扑火,不三心二意,完全是个性凛然。所以,如果谈爱,和喜欢小众的人谈,他一定是痴人,因为,他懂得“因为纯粹所以完美”。

而完美,一直是喜欢小众的人的终极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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