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了个圈子

首页 > 美文 > 情感美文/2019-01-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宣言刚一发表,其老婆就来势凶猛地以一记耳光给予了不容商量的回敬。任其发当时就懵了,但出人意料的是,这件事的后果竟是以任其发在第二天开始包揽全部家务而告终。当赵小刚把这两个版本带到值班室来的时候,我们都拿不准哪个版本更为可靠。吴得志和我倾向于第一个,赵小刚和于国庆则认为第二个的可信度较高。我觉得第一种版本可靠是有理由的,因为从第二个版本的说法来看,任其发无论如何也不敢隔三岔五地不钻进他老婆的被窝。至于事实真相,任其发三缄其口,只以讳莫如深的暗示勾起我们的恻隐之心。

    只要一听到楼下传达室外有节奏地响了三下摩托车喇叭,我们就知道,是任其发来了。他每次都是十点半来,估计又是两个原因,其一是他要用这个方式告诉我们,他已经不再是夜班室的守库人员了,用不着遵守夜班的作息时间,其二是到这个时候,吴得志已经打坐完毕,他一上来就可以不需要面对他实在不想再面对的那尊光膀子塑像了。但他还是愿意和吴得志说话。他之所以对吴得志还保持着以往的敬重,是因为这个从夜班组调到出纳科的新婚男人仍没露出能混出一个人样的迹象。当然,对于国庆来说,任其发最好是天天来,只要他一来,于国庆就可以省下本来要给我们发放的五十元人民币奖金。

    “任哥你来了?”

    “来了,你看报啊。”

    “是啊,是啊。”

    “吴得志下床了吧?”

    “应该下了。你……看报了吗?”

    “什么?”

    “大前天的《参考消息》你看了没有?”

    “大前天的?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啧啧,你看这篇报道,你看,你看,这世界乱成什么样子了。”

 

    当然,替于国庆省出奖金的并非只有任其发一个人。在我们值班室楼上是银行的集体宿舍,那里的房间不多,住的人也少。在里面住得最多的是蟑螂,其次是老鼠,因此,原来打算在宿舍长住的单身员工大都搬了出去,倒不是他们对动物感到恐惧,主要原因是十点一到,传达室的大门就给关上,所有的晚上娱乐将全部取消。睡在传达室的是一个丧偶九年的鳏夫,姓曹,叫曹待兔。这名字你就去念吧,曹—待—兔,多么拗口,但是没办法,他就叫这个名字。曹待兔刚刚五十岁,大概是鳏夫生活过得太久,他嗓门特别粗,火气特别大,我们还发现,这个人谢顶已有相当一段历史,但有点说不过去的是他的胡子也没见长过。他几年前就已病退,没多久实在无聊,主动找上行长,提出想守传达,为群众发挥余热的强烈愿望。为了答谢行长的批准,他守传达非常称职。每晚十点一过,就把卷闸门“哗啦”一放,想出去玩的出不去,在外面玩的回不来。曹待兔准时关门后,就蹲在传达室墙角给自己熬绿豆汤清火。据说这就是他每餐的食物,这个惊人节约的后果就是风传他的存折上存了一大笔钱;另外风传的就是他打算用这些钱来做两件事,一是给自己找第二个老婆,二是给自己买副好点的棺材。我们觉得,他要实现的第一个希望真是越来越渺茫,越来越有难度。没什么原因,就是一种感觉。对住在那扇卷闸门后的人来说,他惟一例外对待的是任其发,因为任其发曾借给他一本《国外最新人体摄影》的书后一直忘记索回。因此,曹待兔给任其发十点半开门时非但没有怨言,动作还异常麻利。而他的另一种态度则是在吴得志身上发挥到了极致,如果哪天我、赵小刚,或是于国庆迟到了,他会在我们的一番好言好语之下骂上几句开门,但对吴得志就不同了,要是吴得志哪天迟到,曹待兔会不可思议地咆哮如雷,对吴得志进行一番臭骂,如果吴得志在骂得晕头转向后清醒过来,可以理解的进行一番反击之时,曹待兔的骂声当即会升上一个档次,我们在里面既觉得莫名其妙,也觉得曹待兔的确过了分,好像吴得志抢了他什么东西一样。他抢了吗?我们认为没有。但也只能用一片用好话组成的火力来瓦解他的辱骂。等曹待兔自己也觉得骂过瘾了,这才会恶言几句,往地下吐口浓痰,再起身开门。因此,在曹待兔的尽忠职守之下,不难想像有多少人会愿意在楼上的集体宿舍长住。但你也知道,这个世界到处充满着个别和例外,住在集体宿舍的恰巧就有这么一个,这个人愿意住在这里,一辈子住在这里,赶也赶不走。她就是人事科长的亲戚,现在在我们银行担任理发师一职的醴陵人杨春花。

 

    杨春花是什么时候在这里宣誓就职的我们都不知道,甚至她哪天开始与我们形成楼上楼下邻里关系的我们也全不知情。最先发现蛛丝马迹的是喜欢到处转悠的赵小刚。那天当吴得志打坐完毕之后,赵小刚拿着手电从外面进来,他刚去检查这幢大楼的动静。我记得他那天进值班室后显得特别兴奋,他一头冲进来,坐也不坐,站在电视机桌旁就语速极快地说他刚去楼上检查的时候,发现在集体宿舍的过道上,晾着一条从没见过的女人裤衩,在裤衩旁边,还挂着一副同样布料、同样颜色、同样花纹的巨型乳罩,摸上去的手感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粗糙无比。住在集体宿舍的不是没有女人,但她们从没把这类物件在过道上挂过。楼上肯定来了新的女人!赵小刚下了一个我们绝无异议的结论。但这个人是谁呢?竟然有那么大的乳罩。“有那么大!”赵小刚脸色兴奋,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一口酒下肚后差不多要跃跃欲试了——他究竟想试什么?

    赵小刚的反应让吴得志颇为鄙夷。你妈的没见过女人啊?他手肘一弯,向上抬起,结实的肱二头肌顿时露出其坚挺的本质。赵小刚最怕、也最羡慕的就是吴得志的肱二头肌,我不知道他怕什么,但只要吴得志的肱二头肌一挺,赵小刚就立刻噤口。但那天吴得志的肱二头肌挺起之后,赵小刚喉咙里的刹车系统明显失灵,“是红色的,红色的,有那么大!那么大!”从来没那么激动过的赵小刚甚至比划起来。如果你对他这时的举动说是有点失常的话,我既赞成,也反对,因为对精力过剩的单身男人来说,谈论女人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没什么可以指责。相反,如果几个坐在一起的男人不去谈论女人,则绝对是反常的。所以,吴得志对赵小刚的鄙夷没有持续多久。事实上,关于那条裤衩和乳罩的全部细节在后来被吴得志洞悉得最多,也最为彻底。

    没多久,杨春花就和我们夜班组接上了头。和我们夜班组的值班人员相比,描述她要相对容易一些。她不仅仅是乳罩有那么大,其它的一切都有那么大,也就是说,她的脸型、腰围、臀部、手臂、肩膀、小腿、眉毛、嘴巴,甚至鼻孔,等等这些外在的身体部位,无一例外,都有那么大。惟一小的部位是眼睛,是那么小,是你想不到的那么小。我第一次看到她时,禁不住感到有些骇异,因此,我和她话说得少是必然的,但这个女人和我们夜班组接头完毕,就喜欢在晚上跑到我们值班室来。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和所有的正常人一样,需要和别人交流,进行各种方式和各种话题的交流,特别是她作为外地人,在这里几乎没有什么熟人和朋友,她把我们当作熟人和朋友是可以理解的;当然,我们也把她当作熟人和朋友,这同样是可以理解的。我们都是男人,一个只有男人的地方难免单调。杨春花在我们值班室的任务就是驱赶这种单调。事实上,她完全胜任这个理发之外的第二职业。

 

    最开始,杨春花到我们值班室来只看电视;最开始,她看电视只看一个钟头,或者只看完一部片子;最开始,她和我们都不怎么太说话,但后来就不是这样了。那天于国庆在赵小刚摆好麻将桌后有点神色不对,原因是吴得志叫他来打麻将的时候他正在看一张大前天的《参考消息》,还没看完就被吴得志点名。迫于组织压力,他从藤椅上犹犹豫豫地起身,明显不太愿意。当时杨春花还没走,于国庆忽然就对她小声地说,你来玩?我?杨春花只犹豫了几秒。事后我们都发现,杨春花对打牌竟有着非同一般的喜好,说不定她早就想和我们打了,只是值班室恰好是四个人,因此她就一直没提,那天于国庆的主动让位对她来说无疑正中下怀。于是,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有第三次,杨春花紧步任其发后尘,开始为于国庆省出每次五十元的奖金了。杨春花牌技很差,值得肯定的是,她的牌风很好,比任其发要好。任其发喜欢在打牌的时候玩弄一些小花样、小聪明,我们都看在眼里,但不去揭穿他,因为他铁青的脸色总是唤起我们的恻隐之心,更何况,他又能赢多少呢?所以算了,我们都算了。

    但杨春花不同,她的牌风很好,非常好,和于国庆不相上下,就是说,她一上桌就给我、赵小刚、吴得志三人轮着放炮,轮着给钱。我们都喜欢牌风过硬的人,这种人大都性格外向,我们也都喜欢性格外向的人。只几个晚上我们就看出来了,杨春花的性格和牌风非常一致,只是她说的是醴陵话,有点不习惯,但是没关系,一点也没关系,我们在后来甚至都有点喜欢学她说话的腔调。这个时候特别好玩,尤其是吴得志,学她说话的时候充分显示了连他自己也没挖掘过的语言天赋。在这方面,我们没一个比得上。杨春花也就顺理成章地和吴得志说话要说得多一些,有很多事她虽然当着我们的面,但实际上她只是对着吴得志说。譬如她的丈夫几年前就已经半身不遂,她想生个孩子都没办法做到,因此她在考虑离婚,已经考虑好几年了;再譬如她和我们人事科长的亲戚关系。至于究竟是什么亲戚关系,我们都没听清,但能够听清的是,她对人事科长是能够施加影响的那种亲戚。我记得这话让吴得志眼神一亮。他当即建议杨春花最好天天来打牌,因为于国庆不爱打,不会打,并且,他视力不好,手气不好,所以也不忍心要他打。但这个建议不好全盘接受,因为杨春花在白天要恢复她的理发师身份,所以既不能天天来,也不能在坐到桌子上后每次都打上一个通宵。但是很明显,吴得志希望她来,越来越希望她来。他打坐一完,不再问于国庆是否还在外面的营业间看报,而是问杨春花呢?没来吗?我后来突然发现,喜欢光膀子的吴得志开始更加讨厌衣服,后来连长裤也索性从打坐时就脱掉,露出两条长满黑毛的大腿。我疑心是他的气功有了进境,他立刻同意我的观点,同时宣布我也有练气的慧根。

    他的气功果然是有了进境。因为几个星期之后,他突然不打坐了,每晚十点一来,他不是进值班室,而是跑到楼上,他说他现在每天晚上都要到顶楼的天台上承接夜气。“承接夜气”是什么意思我们都没搞懂,但也没有必要去搞懂。我们对他的气功不感兴趣,我们的兴趣也没有改变。我一进值班室就看电视,一根接一根地抽烟;赵小刚喝着酒,于国庆则搜刮报纸,我们谁也没有改变。我并不想值夜班,夜班组的人个个不想值,我们都还年轻,都还想干点实际的事,干点有前途的事。我们都羡慕任其发,他结了婚,离开了夜班组,到了出纳科。你要知道,出纳科,那是一个多么有前途的科室啊。

 

    吴得志打坐是不折不扣的半小时,而承接夜气的时间就不那么固定。长的时候像去厕所蹲了一次大便,短的时候只像出去进行了一次小便。当然,我们谁也没兴趣计算他的时间长短,但他上楼的真相暴露后却一下子使我们来了兴趣。

    那天赵小刚下楼去开水房打水,但水还没开,他就想去传达室向曹待兔要一瓶,又考虑到曹待兔不太好惹,于是就想到了杨春花。当他上楼,走到杨春花寝室门前时,意外地听到里面传出一阵时断时续的斗殴之声,他开始一惊,想到自己的职责几乎就要破门而入了,正在他做好踹门准备的紧要关头,突然听出声音有些不对。他听出里面是一男一女,男的是吴得志,女的是杨春花。他们在干什么?好奇心使赵小刚侧耳细听,再细听,听明白了,这两个人不是斗殴,是在里面比赛,举行的项目只有一个,就是看谁喉咙里发出的“哼哈”声压得更低。赵小刚没有去充当他们的裁判,他一转身就跑到楼下值班室来。当他把上述过程告诉我时,我感到诧异,一身腱子肉的吴得志怎么是这么个水准?同时我也感到欣慰,我们这个枯燥的夜班室突然有了一个事件,有了一个无论怎么谈论都不会令人厌烦的事件。这件事的吸引力相当巨大,连于国庆在吴得志一上楼后也凑进值班室来,和我们一起探讨组长的趣味性和目的性。因为做什么事总得有个目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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