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吻

首页 > 美文 > 情感美文/2019-01-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初   吻

 

    十二岁那年,林志欣飞快地吻了我一下,他的嘴里有股大大泡泡糖的味道,气味太糟糕。我大声闹起来:“林志欣是大流氓。”林志欣一溜烟躲进了屋子里。后来我告诉他爸爸,林志欣被揍得哇哇大叫。

    他看见我就凶我:“为什么告状?”

    “你太脏了,牙齿焦黄,鼻汁三尺长。”

    据父母说,我小时候很乖巧,正是怕我长走样,所以,我拥有很多照片。事实上,他们的担心是正确的,先见之明来源于他们本来就不太漂亮和英俊。

    作为一个女孩子,谁不在乎自己的容貌呢。我长大了,可是眼睛变小了,嘴吧越来越大。当然既然都长这样了,我也无能为力,可据人们在背后对我的评价,我还很笨。

    也就是说,我既丑且笨,这就让人感到无限的悲哀了。按说,这个样子是没有人会对我产生称之为爱情兴趣的。我并不自卑,而是我行我素,破罐子破摔地丑下去笨下去。

    我说,高中毕业我一定要进川大中文系,同学们说,对,你就应该进中文系。

    回到家里,我对妈妈说了这事。妈妈叹着气说:“是啊,反正作家不用长得漂亮,只要文章漂亮就行。”

    后来我才知道,别人夸我有气质,实在是转弯抹角地再说明,我没什么地方值得夸了。那我就从内涵上充实自己吧。后来年,我真考上了川大,不过,我进了历史系。

    班的上男生都长得古懂似的,没有扣人心弦的家伙。而为数的不多的女生象嫁不出去一样,迅速开展了恋爱运动。

    这是一场与爱国卫生运动相违悖的事。我觉得我是个虚荣心较少的女孩子。当班上一些同学开始早恋时,我恶心透了。上课时,张燕撞了撞我的手臂,悄悄问:“你有过初吻的经历没有?”

    我象被蝎子扎了一下,痉挛地说:“没有,那也太肮脏了。”张燕悠然地说,“你懂什么呀,傻丫头。”

    她出神了,象是在品味,自言自语地说:“我都快晕倒了。”我低声警告她:“很不卫生,你陶醉什么呀。那是很容易传染细菌的,作过口腔消毒吗?”

    “你没有尝过梨子,就没有权力评价梨子。”她的口气有一种刺人的讥讽。“你父母的工作对你影响太大了,接吻时不用弗尔马林,也不必使用酒精。”

    我不想理她了,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想起林志欣那拖着两条长鼻涕的嘴,一到天冷就吸吸地抽着鼻子,不知多少鼻涕钻进嘴里,又让他吞进胃里。越想头越晕,想吐。

    就是每次回家,碰到已经长得高大英俊的林志欣,我还忍不住皱眉头。他22岁了,在音乐学院学大提琴。他一看见我的样子,他就问:“小丫头,做什么鬼脸。”

    有一次,我忍不住问:“假如你上台演奏,两条鼻涕流出来,多喜剧啊。”林志欣一下红了脸,嘴里却满不在乎地说:“丑丫头,我的鼻炎早就好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向往着爱情起来。看了三场铁达尼号,每场,都哭得死去活来,那是多么感人的爱情啊。回到宿舍,偷偷地对着镜子,就恨不得砸碎它。怪自己,这五官都是怎么长的?我的心绵绵愁丝,象秋天的细雨。

    我快到二十了啊,谁看得上我呢?看到别人成双成对的,还可以鼻嗤之,没出息,现在的任务并不是谈恋爱。可是心里的感觉是青山挡不住,毕竟东流去的难受

    做个游戏吧。我劝慰着自己。周六,我回到家里,到隔壁去找林志欣。他不在,林叔叔说:“他们要排练,准备在桃花节上公演。”我好不容易鼓足的勇气,象一只跑气的气球一样,吃地一声,就消失了。

    林叔叔叫住我:“你找他就给他打传呼吧!”我摇着头伤心地走开了。

    我大概是太无聊了吧?又不是非要爱情才能活下去,坚强点傻瓜!你要视一切男生为俗物,然后在事业屹立起来,让别人敬仰。然而,我觉得这样鼓励自己,有点欺骗性质。

    张燕发誓不再与我讨论恋爱的问题,可是她总是憋不住。就象尿胀了,必须上厕所一样。热恋中的女孩象个二百五,觉得连一点甜蜜都装不下,非要拿出来说。

    “马可真纯情。真的,骗你是小狗。在路上看到别的女生,他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

    “那是因为他觉得跟你在一起,很丢脸。”我恶毒地说。这时,我真的有点嫉妒了。就要跟她誓不两立。

    “才不是呢。他就是害羞,怕人看着。他脑子里总是想着叫人猜不透不的问题。”

    “别人脑子里想什么,你猜得着吗,用得着去猜吗?”我发现她才是傻瓜。

    “可我们在恋爱啊,当然要掌握他的想法。以前,他一个眼神,我就明白他整个世界。可是现在他把自己藏得跟宫帏密闻似的,象密宗史那样玄。”

    我懒得理她,历史对她来说全都玄,每样学科,都象宫帏密闻。上学期,两门课补考,还受到警告。

   3月18日这天,闻名成都、而成都又企图让它闻名全世界的桃花节开始了,电视上,我看见了林志欣。他在乐队的一个角落里,穿着燕尾服,象一位伐木工人一样,狠狠地锯着他怀里的大提琴,显得投入,充满激情。

    “这家伙真帅。”

    “酷。”

    “象不象陈晓东?”

    女生们挤在屋子里一边吐着瓜子皮,一边议论。我说:“他有个外号,叫林皮匠,成天都拖着鼻涕。你们看吧,下一个镜头,肯定是滚滚长江东逝水,地道的过江龙。”

    她们很不满,认为我变态,旦凡是英俊小生,都会令我酸楚,就象历史上一些家伙惯用反间计一样,自己得不到,就想让借刀杀人。

    事实上,交响乐中只有一段林志欣的独奏,后来,一锅粥的音乐中,就没他什么事了,镜头里要么是全景,要么是小提琴手。

    那个时候,我真地觉得林志欣穿透了我的心。晚上,我打电话到他们家,向林叔叔要了他的手机号。不过,我犹豫了,很不自信。林红进来,我正在对着镜子问:“我丑吗?”

    她扑吃一声笑了:“你不丑远儿,天鹅都这样。”我臊红了脸。她走近了,手搭在我的肩上,“自己觉得丑,那一定就丑。你不丑,真的,很现代的美。好来坞大嘴巴是现在很流行的。”

    “你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夸你,真是夸你,”她把我的头搬着,上下打量了一遍,“你很性感。”

    “去你的。”我认为性感就相当于流氓。

    让我甚至是让我们整个寝室的人都非常震动的是,林志欣竟然一大早就出现在我们门口,那时都才起床,脸上没有任何接待男士的准备,女生们叽里哇啦,拒绝他进来,以免看到不施粉黛的真实面目。

    我象一只受到惊吓的小鸡一样,战战兢兢地问:“今天不是星期天啊?”

    “我们休息,特别的恩惠。你给我们家打过电话了,是吧?”

    我们站在门口,一个个室友都从我们身边挤出去,都会看一看林志欣。我觉得太让人满足了,以往总是我嫉妒她们,现在她显然认也了林志欣,也让我受一回嫉妒吧。

    自尊心使我接受了林志欣的请求,在很大程度上,我都没觉得他有什么可爱之处。

    “你谈恋爱了吗?”我问。

    “没有啊,你不知道我一直都在等你吗?”他倒大胆。

    不过这样一来我觉得很有趣,原来,果真有人爱我,爱得还这样含蓄曲折,“那为什么不表示。”

    “功到自然成。”他显得非常自信。我不希望我的爱情竟是这种一捅就破的结局,至少也有一些波折和迂回吧,这种东西太简单,而太简单的事,总是味如嚼蜡。我的热情少了。

    然而,林志欣的热度却膨涨起来,他经常往川大跑。我都有点烦他了,就算是恋爱,也不必弄成浆糊啊,怎么粘着就没法摆脱了呢。

    他百思不解:“我觉得你这个人很奇怪,我不来吧,你又打电话找我,我来了,你又不理我。”

    我笑着说:“你缺乏营造氛围的才能。”

    林志欣脸红脖子粗地跟我争,“决不是因为这个,我知道因为什么。”

    “因为什么?你说,还有什么原因?”

    “你太了解我了,缺乏神秘感。还有,还有,”说到这里,他变得佶嗷起来。我笑吟吟地欣赏着他的慌张,不过,他并没有软弱下去。他掷地有声地告诉我:“你嫌我流鼻涕。”

    我格格格地笑个不停,弯下了腰。

    他挺可爱的,接触久了,真是这样。他比我大,以前老是作弄我,现在,却变得象个小孩子。我喜欢管束一个比我大的男生。结果就很顺乎自然地,我们相爱了。

    林志欣说,他相当于经地了二万五千里长征,好累啊。他接受我的小性子,接受我的脾气,我动不动就顶他。他是靠父母监督,才学会拉大提琴的,也是靠这门手艺进了音乐学院,别的知识懂得太少。他的理想,就是成为一个没有文化的艺术家。在我看来,达到这个目标,将是一生无望。所以,我有权力看不起他。

    但是理智和感情是容易冲突的,我爱上他了,但确实还是看不起他。

    我们的父母也默认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所以,碰到周六周日,我们相约时,可能是他家,也可以是我家。更多的时候,是他来找我,然后静静地着我画眉涂脸挑捡服装,再一块出门。

    7月2日我们约好周六去草堂。他当然也知道杜甫这个人,却不知道杜甫是什么朝代的。林志欣很低能,在他的思维里,所有的历史都很模糊。他敢把人民公社和巴黎公社弄到同一个时代,甚至认为大寨学巴黎公社,所以全国才学大寨的。

    这天,我们父母还在睡懒觉。他们都快到五十了,对懒觉的热爱,超过了对事业的热爱。还振振有辞地说,以前因为我出世,导致他们耽误了睡眠,现在可以好好补一补了。大人们有时也是很赖皮的。

    林志欣进来等我,那天,我穿了一条水红色的连衣裙,自认为很好看。他的眼睛放出光彩来,我叫他在客厅里先坐一会儿,便进自己屋里,准备淡淡地施点粉。女孩儿也不一定是为悦己者容,只想走出点风采来。一路上,只要回头率大增,心情确实不一样。

    正在精雕细琢时,林志欣象贼一样蹑手蹑脚走进来。我一惊,不想让他知道我的面容是经过人工修饰的。质问他进来干什么。

    他吭吃吭吃地说出一句令我十分震惊感到突然的话:“我想吻吻你。”

    我身体一下僵硬了,脑子却转得非常快,是啊,谈恋爱其中不就包括这项工作吗。我怎么一直没这种想法呢?我总不可能问他你是爱我呢还是想吻我,这也太傻了。我的无语,使他当成了默许。他就探下他那颗讨厌的头颅,那颗涂着摩丝、油光水滑、伪装成艺术家留着长头发的头颅,气息沉重,象是翻越了喜玛拉雅山、扛着几罐煤气爬了几十层楼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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