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
青春系 梧桐。女生篇
梓非,你已见过花开,何必等它萎败。
我不舍得,让你做我的岸,用由来已久的生命的琐碎,践踏。
许多许多年前,我认得宋。那年,他还只是个小男孩。他不知道自己有多讨厌。他总是喜欢给我取外号,且自认为精彩纷呈地频频更换。吵闹的课间,他站在讲台上大声叫,等我抬起头来对他怒目而视,他往往扮个鬼脸掉头就跑。他会在自习课上用纸团丢我,打开,上面画一面孔扭曲的小人儿,写着我的名字:于小桐。
是的,我是于小桐。那一年我沉默得如同一盒经年搁置的沙丁鱼罐头。15岁,我知道自己只是多余的个体。
那一年,父亲和母亲离婚。家这个字,对于我不再有任何温暖的意义。我跟着再嫁的母亲,是一支名副其实的拖油瓶。我不知道壁虎在甩掉断尾的那一刻会不会心生悲哀,而我是会的。当我不得不舍弃掉那些漂亮的裙子,那些须净手之后才舍得翻开书页的青春系小说,以及刚刚画了一半儿的好看的图画本。母亲说我们要搬去很远的地方。我们必须舍弃掉这些沉重的负累。母亲这样说的时候,我忽然敏感的直觉,其实我,已经成为他们最大的累赘。我的表现很糟糕。我哭得肝肠寸断。在去那个陌生小镇的车上,我不停地哭。哭到恶心,然后在车子又一次转弯时,无法遏制地呕吐。我一直以为,我的继父,他就是因此嫌恶我的。
继父。我不喜欢这两个字。而我没有力气叫他父亲。我叫他,于叔。是的,于叔。我随了他的姓。我只是为了我的母亲。只要我的母亲高兴,我不介意我作业本的姓名一栏里写的是什么。尽管我每一次下笔时都手指僵硬得像要死掉。
于叔的家在那个老镇子的中心,宽敞的院落,院门口有两棵叶子阔大的梧桐树。于叔和母亲说,那是风,或者是鸟送来的梧桐种子,长成并肩。于叔这样说的时候,一直看着母亲的脸。母亲轻轻笑。
新的生活,母亲大抵是开心的。她曾经像一只被囚禁的猫一样,被我的亲生父亲用感情用责任用道德束缚在阴冷逼仄的五十平米内,侍奉公婆,带大孩子。等到我的父亲飞黄腾达,她直起身来想要扬眉一笑,才蓦地发现,她的所谓江山,早已被她人探囊取物。母亲只有我。
母亲在她新的宽大院落里栽花种草,郁郁葱葱。母亲每天用大段的时间呆在院子里侍弄她的花草,看上去平静恬淡。她总是微笑着看我。她说,小桐听话。
不知为什么,她这样说的时候,我总是觉得她平静的眼睛里有着并不平静的内容。那些莫名的安宁,比潮涌更加让我难受。我尖声叫。我说难道我还不够听话么?我只是你们手里的橡皮泥。要我往东不敢往西。你们当初为什么要生我?
母亲总是在这些责问里低下头,转身。她说,总有一天你会长大的。小桐。这话像是对着我说,可是却又像是自言自语。
我过早的承受了成人世界里的悲伤苦难,它让我敏感坚强,却也因此尖利尖刻。
包括,对待宋。
于叔是个沉默的男人,在面对我的时候尤其沉默。可是他爱我的母亲。他只有在看着她的时候,才会咧开嘴巴笑。我想,这样已经足够了。
我背着巨大的书包在黄昏时经过长长的老旧的街道。最后的一抹夕阳把我的影子拉长到涣散。我总是背着这样巨大的书包,尽管它和我瘦小的身体毫不相称。我的书包里装着我喜爱的属于我的一切。一只开了线的布娃娃,三五本喜欢的书,还有一件水蓝色的连衣裙。我总是想,若有一天要我再重新上路,我只需拔腿便走。
我总是会在黄昏的街道上见到宋。他有时站在小卖部的门口举着一支冰棍。有时候只是双手插在裤袋里,半个身子倚着墙,用一双黑亮的眼睛打量。也有时候他骑着自行车,极慢的从我的身边擦过,等骑过去一段路,又像是忘记了什么似的,再折返回来。
宋的眼睛很好看。黑亮清澈。像一汪泉。是了,一汪泉。
我抬起眼睛与他对视,不动声色的。迈步离开。
我几乎没有朋友。我总是抱了一摞书背了巨大的书包坐在操场边的大榕树下,写字或者冥想。我的生活里充斥了太多陌生的突如其来,人或者事。只有在这一刻,时光是完完全全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宋,他们在操场上踢足球。我看见他瘦高的身影,跑跳间如同矫健的麋鹿。有围观的同学,我听见有女声叫他的名字。宋。她们笑。鼓掌。尖叫。她们那些张扬的快乐,像是从我头顶树冠缝隙里掉下来的光线,落在书页上,明亮耀眼。热烈地,灼伤了我的眼睛。
我的头发,长长的垂散在书页上,遮挡住那些来自她们的快乐。我不知道那个争抢中的足球,是怎样斜斜地向我飞来,落在我的脚边。
我抬起头。操场上哗然。有人叫,踢过来。于小桐,把球踢过来。
我抱着书本站起来,转身。
宋跑过来,气喘吁吁,鼻梁额头全是汗,一缕黑发粘在额角。他叫我,嗨。
你没事儿吧?他说。
我摇头。略略回过身,笑。
许多许多年后。宋说,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我对着他笑。是一万年一次的花开。再不能忘。不能放。
我泪落。如雨。
许多许多年后,宋站在我面前。我惊为天人。我以为是金城武。我喜欢金,我以为我这次见到活的了。
他仍旧是略瘦的,更高。浓眉,细长黑亮的眼睛,俊挺的鼻子,嘴角轮廓分明,一口白牙。
他过来抱抱我。叫我,小桐。
我笑,我说我不知道你会长成这样好看,不然当年一定对你好好的。
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我想他会明白,我指的是那次当众让他难堪。
那次他又站在讲台上喊我的外号,我不抬头也不理他。或者这样的不理睬直接伤害了少年的自尊,于是他更加卖力地狂叫,直到我从座位上站起身。我向他走过去,顺手从他的课桌上抓起他的作业本。撕碎,对着他的脸,天女散花。
宋,他瞪着眼睛看我。哑然。
那成为宋,最后一次喊我的外号。
一个月之后,我被我的亲生父亲接走。从此,再没有见过宋。
长大之后我才懂得,一个男孩常常欺负一个女孩,不过是因为他喜欢她,想要引起她的注意而已。而我长久地将自己禁锢在灰暗的世界里,根本忽略了少年天空唯一的亮色。
可是就算再怎么忧伤,和少年宋梓非在一起的两年时光还是倏忽而走。
再见到宋时,我刚从云南回来,套着条蓝色蜡染布的长裙子,随便地在脑后扎了条马尾,素面朝天。我没有读大学。当年,无论是在母亲身边,还是父亲身边,好像我都是突兀的一个。突兀得,就好像是干旱季节裸露在河床之上的大石。尽管他们都说爱我。一如既往地爱我。可是他们更爱自己。我背着大书包像是一只随时准备迁徙的候鸟。高二时我辍学,拿了父亲的一张银行卡和平日里攒下的零用钱,一个人去了云南。我以为那里的水汽萦绕,或许可以滋润我干涸已久的心脏。之后的七八年,再也没有回来。
只是后来,我学会了平静微笑。生命里浩大的悲伤已经经历,还有什么可以将我打倒。我在古镇里开一家小小客栈,攒够了钱就出去旅游。这样静谧平和的生活,像水乡温润的水汽,渐渐软化了我心上尖利的刺,让我对一切人与事不再心怀怨恨。随遇而安是一件多么好的事。于是有一天,我突然对过去心存怀念。我回来,像一个串亲戚的远方客人一样去拜候了我的父亲母亲。
便是这样,我才有机会重新见到宋。
宋穿了件藏蓝色的衬衣,面容沉静地坐在母亲家的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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