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爱我比较深

首页 > 美文 > 情感美文/2019-01-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其实我从来都不懂怎么煽情,很多时候,我还会害怕煽情,害怕浪漫,甚至害怕甜蜜

说不清原因,也许只是觉得美丽的事物都比较虚假,类似幻觉,没有办法长久的维系。美丽都是轻飘飘的,不实在,会让人萎靡。

我没什么特别坚固的信仰,也没什么社会经验。正好不幸地属于这个社会上什么都没有的那类人群。但我偏偏又不猖狂,也没有自信,所以连那种什么都没有所以无所顾忌的姿态都摆不出来。人家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为什么不怕呢,我就怕。

或许有人说,光脚所以就没有什么可以弄脏的了,走泥泞地也没什么顾虑。

可我不行,我是那种畏首畏尾,光着脚还怕把自己弄脏于是连路都不敢走的胆小鬼。

总之,是特别特别普通,没什么值得骄傲的那种人。

扯远了,我只是想说,我害怕美丽,只是因为在美丽面前,不知道该把自己往哪里摆。

在这里,我所指的美丽,包括煽情和诗意的浪漫。

 

2。

所以,要我选,我通常不会选择太美丽的东西,或者人。

因为觉得和自己很不搭,就像一个整日在田间劳作的农妇面对皇后华丽的礼服的时候,那种不知所措。她宁愿选择粗布青衣,因为她会穿的心安理得。

同样,我选择普通的服装,普通的饰品,留普通的发型,不是我看不见橱窗里别样的美丽,也不是舍不得花钱,甚至我付出的物质代价还高出很多,只是因为,中规中矩的事物,能让我安心的走在大街上,安心的做任何事情。

 

我曾经也试过把自己投身美丽。我买漂亮的看起来很时尚的衣服和鞋子,我花很多钱去看起来很气派的地方做头发,我买商店里非常精致的饰品……可是,当我把这些漂亮的附加品放在自己身上时,我觉得异类,像是心上生出了疙瘩,极度的不舒服。

我不享受回头率。我从来没有想法要让自己越美丽越闪亮越好,我所有的出发点都是,不会很奇怪不要太夺目不要太另类。哪怕结果是正的,别人都说,哎你这样很漂亮,我也不会那样。因为,大家都不是很漂亮,你没必要太出彩。

没办法,就是这样的性格,天生做路人甲的料。

 

3。

这样的性格只有一个好处,就是几乎和谁都玩得来。

不张扬,不强势,不先声夺人,不处处领先,没有气场,对谁都没有压力。完全是空气中近似虚无的实体。

 

4。

这样的性格,选择爱人,也一定中规中矩吧。

做不来疯狂的事情。轰轰烈烈、生死相许、海誓山盟,还有代表反面的抛弃、背叛,和这些生猛的词汇也永远都搭不上边。

不温不火,选择一个刚刚好的人,不能不爱,也不必太爱,和一个这样的人一辈子安安稳稳的生活。相夫教子,也偶尔实现自己的小愿望。把所有的激情磨成粉末,均匀散落在人生漫漫长路上,每一步都很踏实,很安稳。

老老实实的过一辈子,直到死亡。

我原来以为我就是这样的。

 

5。

但我发现我错了。

哪有那么多刚刚好呢!本来和自己说好的八分爱一不小心变成了十二分,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啊!

我已经成了这样的人。

我相信你,真的,百分之百相信你。

相信你爱我,不是因为刚刚好。

就这一句话,别的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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