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心多么固执
首先,先让我形容一下近日以来兵慌马乱的状况。其实,我很早就想完整地写一篇日志了。对于前几天内心不安定并且无法找出病因而贴出的简短碎碎念日志,似乎都无法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
最近,我很忙。家里的键盘非常不好用,我刚刚洗澡的时候,还想着,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把半个月之前以及近日以来想说的话说出来。因为我现在的确是这么想的。尽管有好几次自己也曾觉得交上的作文无论从哪个角度立意,无论从哪个角度论述,我的风格都透着万变不离其宗的悲观基调。我私下里也不止一次唏嘘,我该如何取悦你呦。亲爱的老师。但好在我的这个地方不是写作文。不需要非常着重地思考论点论据,也不需要用考试的那一套华丽辞藻取悦自己,取悦别人。
“那天,我说,我要站在最高处,因为可以听到上帝的声音。”
前天晚上,我的心还在说,不要被眼前的困难打倒。何况这又算得了什么困难呢。姑娘你也不需过分在意。昨天晚上,我貌似在睡觉之前改了一下Q的签名,大致是说我想去弄个刺青,想在身体上留下点什么东西。我一般都是隐身的,几分钟后有个小头像闪起来。我觉得,我现在最不喜欢听到的就是过去的某某问,你现在过得还好吗。现在在哪儿。还在继续画画和写小说吗。对于诸如此类非常白痴的问题根本不需要回答。我甚至都不会非常耐心地回复任何只言片语。关于我的任何事情任何感触,任何的人包括无论看似与我多么相近的人,都没有替我发表任何感触的权利。我也不需要。就算是安慰,也不需要。但是,几秒钟后,我笑笑,然后说,谢谢挂念,我很好。然后迅速下线。我是一点儿也不在意,所以不愿意拖泥带水地和他纠缠。
前几天关于写在1号的那篇关于梦的日志,阿Li评论说,原来你的内心这么不安于孤独。我还是想笑笑,但是想解释一下,我觉得2011这一整年,我的确玩世不恭了很长时间,挥霍了很多事情,浪费了很多光阴。以至于现在的我觉得,寸寸光阴都有意义。但唯一庆幸的是,这一年我唯一学会的事情就是承受孤独和学会自省。在现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光,我不清楚自己处在什么位置,我不清楚为什么要让自己生活地更好。我是那么得彷徨和迷茫。但是现在我终于清楚了,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喜欢,为了自己想要,为了自己愿意,为了自己美丽。所以,我要拿这些与岁月交换。
“如果有一天,我们湮没在人群里,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得丰盛。”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蒋方舟说,早熟的苹果好卖。可是我觉得我什么都很晚,小时侯语迟的厉害,阿顾说我两岁半才会开口讲话,起初还担心我是个哑巴。蹒跚学路时也很晚。刚刚上学时笨得气死人。开窍也很晚。总之好象真的有点儿呆呆傻傻的。但是有句话叫“语不惊人死不休”。也不知道后来怎么慢慢好起来的。就像慢慢地学会了讲话,慢慢地学会了走路,慢慢地学会了背诵唐诗,演算数学。慢慢地长成了别人眼中漂亮文气的姑娘。前几天和政治老师还有崇崇她们在办公室谈话,政治老师一个劲儿夸我聪明有悟性。要知道起初因为上课看小说的事情,政治老师一直对我很不满。私下里崇崇揶偷我说,你可知道你是我们这儿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倘若这些不是崇崇告诉我,我一定全然不知。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做那种旁若无人的人。她说,在你转来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所有的老师都知道你的名字。所有的学生都知道这样一个你存在。总之,这段日子过得还不错。我也只能说是好,算不上开心。因为我早已忘记了开心的具体意义。但是我的确很感激,感激自己身边的好多人,因为他们是如此的善良,我真的不需要考虑太多,这些人的存在让我觉得安全和温暖,那不再是一个人遽遽独行的落寞。总之,我要感谢一些人。尽管是这样沉默寡言彼此相安无事走向各自未知的前程。
圣诞节的那天,我收到了两个用精美的包装纸包裹的橙子。对,不是别的。是橙子。是我最最喜欢的一种水果。在2011之前的很长一段岁月里,我差点儿误认为我的世界里只有橙子这一种水果,就像我也认为只有一种口味的薄荷糖和脱脂巧克力一样。我是多么虔诚忠一地深爱着它们。就像我一直那么迷恋胡兰成和黑格尔学说。似乎它们都是等同的。但是,圣诞节那天当我把橙子一瓣一瓣地掰开,又一瓣一瓣地填进嘴里的时候,我竟然矫情地掉泪了。好吧,我从实着了吧。从去年五一之后,我没有再吃过橙子,也就是直到圣诞节之前的二百一十天里面没有吃过橙子,尽管无数次我推着购物车在超市的琳琅满目的水果摊前走过。但是我从来没有买给自己一次。每次都是别过脸沉默地走开。我无法忘记的是那样一个暮色寂静的春天的黄昏,我的一个先生给我带来的橙子,那些橙子好象永远都无法吃完。再就是我再也没有错过张悦然主编的《鲤》。安妮主编的那本杂志也一直留意着。渐渐就习惯了这一切,平淡地看一切平淡地发生着,因为我知道,我们都无法阻挡岁月的洪流。我始终如一感激的是,这个人曾经说过我是他所遇见的最好的姑娘,而且我相信绝对真诚。他对于我的褒奖,最大的褒奖,我想这一生都无法忘记。于是,我会把这个博客永远开着,永远记录永远未知可能发生的幸福或者哀事。至少这个时候,这个时候年轻的我是这么想的。
“做清淡欢颜的女子,写高贵的情书给自己。”
去年七月份那段时光,每天晚上画画到凌晨一点的时间,从来没有忘记听一遍雷光夏的《黑暗之光》。我将脑海里所有汹涌的往事和记忆统统掩埋。那个夏天我瘦了二十斤,每天气血不足地顶着炎炎烈日去画室上课。如果不是圣诞节的那两个橙子,我想再也不会有意地去想起,事实上,从来没有忘却过。当某天我在自习室安静地自习的时候,我身旁的年轻女孩儿对我说,她是一个多么敢爱敢恨的人的时候,我错愕了半晌,我仿佛在时空里隔着遥远的隧道与过去的自己对望。其实我想告诉她,在不是很久但仿佛已经过了很久的岁月里,我曾深爱过一些人,甚至不惜割下自己的肉喂给对方吃。但是现在却也再也不会写出“私奔吧,去个我们的城市,我做苦力养活你”这些话。
这些都真实地发生过。有时候,我想。就算后来读再多的读物,再多的诗歌。依然喜欢读那些过去喜欢的句子,因为它们和你们在我的身上刻下了伤痕。
一个光脚的女孩。有时像孩子一样无邪,有时候像野兽一样激烈。一个常常趴在你的背上要你抱起来的女孩,一个不合理的甜美的女孩。
你结婚生子。她远走他乡。
我要告诉你。我的爱。
我们真的要过了很久很久,才能够明白,自己会真正怀念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怎样的事。
我们的心多么固执,我的心多么固执。还是喜欢。没有办法不喜欢。我真的应该改改固执的习惯。改改当初坚持现在坚持当初信奉现在依然信奉的执拗。我现在挺喜欢读宋词,最喜欢的词人不是别人,是李清照。
我要站在最高处,因为可以听到上帝的声音。亲爱的,我现在很好。终于发现踏实做事的好处。依然信奉这句话: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前方天寒地冻,路遥马亡。
最后,我还想说,阿顾,你是我永远永远的最亲的亲人。我爱你。愿我们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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