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dez-vous à Paris

首页 > 美文 > 情感美文/2019-01-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淘宝上买了件大衣,店家随衣服赠了个钥匙扣,上面吊着一个巴黎铁塔,不算精致,倒也称得上小巧。看到的时候有些空白,怔在那里,钥匙扣掉在地上,房间里空荡荡的,铁塔在地上摇晃,有些清脆的声音叮当回响。四年前我和你曾走遍长长的西街,一个一个小摊子地逛过去,只为找两个一样的巴黎铁塔的钥匙扣。那时你说巴黎是你的梦想,是一块浪漫到腻掉的太妃糖,有甜到心里的外皮和甜到心里的巧克力心。你说爱情就应该是这样,毫无遮掩的香滑与甜蜜,直到有一天觉得腻了,就拿一枚戒指当做冲淡滑腻的白开水,套在无名指上开始细水长流的生活。你说我们的蜜月一定要在巴黎度过,就算是走路也要去。在那里用一场最盛大的浪漫结束所有爱情中的不切实际,才能开始脚踏实地一辈子相守的生活。

 

前阵子看到网上团购欧洲游,一时间有种去巴黎看看的冲动。想和埃菲尔铁塔留张影,然后把你的照片ps上去,也算是完成了曾经浪漫的梦想。想站在巴黎任意一条街道的十字路口,拿一部胶片相机东南西北不对焦的随意连拍,看看是不是真的像你说的那样,洗出来的每个方向的照片里都至少有一张情侣亲吻的影像。想从香舍丽榭大道的一边走到另一边,看看那些五花八门的小物件,走累了就坐下来在沿街的咖啡馆点一杯拿铁,向路过的冷漠的行人大声喊“Bon Jour”。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巴黎是你的梦,因为你,我一起做了这个梦,你离开了,它就被带走了。它始终不属于我。其实我一直很讨厌那个浮华而喧嚣的地方,以及那里高傲的民众。无论有多浪漫。

 

我不知道现在的你对巴黎是否还怀有梦想,是否还记得我曾经陪你一起坚定地对这一梦想的实现抱有信仰。也许你早就忘了,就像我曾一度以为我已经忘了你一样。一度。直到有一天,一个人在磁器口看完嘉陵江上的游船,沿着台阶一步步往回走的时候,看到一个男生穿着没膝的黑色的呢子大衣,米白色圆领衣,围着暗红色围巾。那男生长得不像你,没有你高,也没有你那样有棱角的脸,没有你走路都带着风似的气度。可是盯着他,我还是让自己的面颊湿得一塌糊涂。因为他穿的,曾是你冬天一成不变的装束。我知道我很莫名其妙,那个被我盯着的男生瞥了我一眼就匆匆走开了,我不知道他回去会不会向人提起路上遇到了一个无缘无故盯着他哭出来的人,但从那时起,我知道我再也骗不了自己,我还记着你,你的一切,以及你与我曾经的一切。

 

 


你冬天喜欢穿呢大衣,黑色,没膝,你有好几件这样的大衣,清一色的挂在不算宽大的衣柜里,塞得满满当当的,像是为好莱坞电影里特警全体出动时准备的制服。我曾问你为什么,你耸耸肩说,长款的暖和,黑色的好打理,而最后会自恋的加一句,“连我这么好身材的人都不穿加长款,那以后加长款大衣就没人买了,总得为商家考虑吧”。你不喜欢穿高领的毛衣,你总说高领扎脖子,而你又那么喜欢围围巾。我一指出这个矛盾你就辩解说“围巾可以不是毛的而且随时可以摘下来”,可你从来没摘过围巾,并且你的围巾大多是羊毛的,不过我很少跟你较真,我喜欢看深色暗红色围巾随意缠在你脖颈上,尾穗在被风吹起来的样子,飘荡着自由的味道。你的牛仔裤大多是墨兰色的,套着黑色马丁靴,几乎没有跟,可被你踩在地上却像军靴一样铿锵。


你吃肯德基总爱挑靠窗的桌子。即使其它桌子都空着你也宁愿站在靠窗的桌子前等别人吃完再做下去,甚至有一次别人受不了去别的桌子吃,然后你面不红心不跳地说声“谢谢”坐下来。可你吃的时候从不向外张望,甚至会很厌烦地把外套脱下来挡住玻璃外来来往往的人群。我有次问你为什么这么讨厌窗外还挑靠窗的位置,你拿着滴着可乐的吸管敲我的头说“还不是因为你个路痴,不在窗边盯着,你走过了找不着路怎么办!”我回敲你说“谁让你每次都不和我一起来!”但心里还是很感动


你肯德基喜欢舔手指头,吃炸土豆条从来不放番茄酱,你讨厌吃汉堡,每次我点全家桶你都望着汉堡皱眉头,然后左手拿着可乐右手捏着汉堡,像吃毒药一样,用一大瓶可乐把那一个小小的汉堡吃下去,然后像个小孩子完成家庭作业一样跟我比胜利的手势,然后欢欣雀跃地去点墨西哥鸡肉卷。你从来不让我喝可乐,你说碳酸饮料对身体不好,你一向都是点热橙汁给我,无论是寒冬还是35℃的高温,你说胃不好的人,没有过夏天的资格。


你喜欢Eminem,比我中学时钟爱贝克汉姆还要疯狂。你说他代表了一种态度,不服输,愤世嫉俗,永不不妥协。你总喜欢学着Eminem的样子弓着腰说rap,尤其是在拌沙拉的时候,你总爱说的很快,把最后一个音全部处理成降调,手和脚还跟着打着节奏,虽然你的节奏一向乱的一塌糊涂,英文发音也没几个准的,可你还是说的不亦乐乎,把碗碟勺敲得叮当响。有次敲碎了调料碗,玻璃渣掉在沙拉里被你咬到,划破了舌头。你伸着舌头让我看口子有没有很深,然后吐着舌头对我说“幸好扎到的不是你”。


你是不折不扣的卡族,出门总是忘记带现金。有次你一个人去远郊办事,返程时路上在路边吃了份清汤混沌,结账时才发觉没带钱,于是问老板:“刷卡行不?”结果那老板以为你故意赖账,差点放狗咬你。你最后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我,让我给你送钱来。你那份混沌5块钱,我打的到你吃混沌的地方花了55块钱。回去的路上你对你的卡族作风死性不改,一直抱怨农村四化建设太落后了,连pos机都没有,直到我发火吼你“在哪个城市路边摊上吃混沌能刷卡!”你才闭嘴,讨好地朝我笑笑说“错了”。


你从来不过情人节七夕。你说一年四季都能送礼物,为什么偏偏要挤在所有人一哄而上的那天送,白白地便宜商家。你送我的礼物总是令我哭笑不得。最夸张的是有次你送了我个乌龟骨架,你说“千年王八万年龟”,乌龟才代表着爱情地久天长。至于为什么不送活的,你说因为你确定我养不活,如果死在我手里,那就相当于爱情死在我手里了。所以还比如送一副骨架,代表着从一开始,到进入坟墓,再到被掘墓的人挖出来,爱情都不会离开。


你车开的很好,半职业赛车手的那种,虽然你经常吹嘘你是个职业车手。你喜欢在夜里把车开到某个弯道和一群车友玩漂移,平时开车都是最高限速是多少你就开多快。可一旦车上坐着我,你就开的很慢,慢到不止一次后面的车按喇叭催你。我说你可以开快点,你瞪我一眼说“开快了你吐车上我还得打扫”。你从来不让我坐副驾驶。即使是后面的位置都是男生的时候你都不让。你说,就算万一不走运拉个垫背的,也得拉个结实的。你说你万一你出事了你也要留着我给你烧纸钱,免得到阎王那儿手头紧。说完你自己会“呸”一声,然后把我死拖活拖地从副驾驶扔到后面的座位。


你对上网查东西从来没有耐心。你永远只是把要查的东西输在搜索引擎里,然后点开第一条,没有想找的,就把整个网页关掉,然后告诉我网上没有这个东西。你从来不逛论坛,就算那里有你考试需要的资料你也懒得一页一页地翻,你总是习惯性地在一旁看杂志,让我在电脑前翻,翻到了再喊你看。你经常在“百度知道”上问无数个问题,然后打电话给我,让我上你的号等答案,等到答案再打电话告诉你。你说我就是你的百度客服,网络代言。

 

你烟抽的很凶,据你的哥们儿说,你在初中时就烟不离手了。你的手指上有熏黄的烟渍,刻着你的烟龄。可你后来把它戒掉了,因为我那阵子季节性咳嗽,对烟味尤其敏感。那次我去医院检查,那个老中医给我看嗓子,你去走廊抽了支烟回来,我闻见你身上的烟味儿就咳嗽的不行。那直肠子热心肠的老中医直接跟我说“姑娘,你跟他散了吧,这么个抽法,你这咳嗽这辈子都好不了。”你当时一言不发,可回去就没再抽烟。我看你因为猛然戒烟不习惯、大口大口喝白开水的样子于心不忍,要你循序渐进,出去抽一根,跟你说味道散去了再回来我是不会咳嗽的。你吼我说“我不戒烟你说我慢性自杀,我戒烟你又让我吸,你要怎样啊!”而后你又向我道歉,说是你不好。最后你用了将近半年把烟戒掉了,虽然你总是说,是你自己想戒了,我知道你最开始是为了我。就连很久以后,我们不在一起了,你的母亲依然拉着我的手说,“要不是你,他的烟还是戒不掉。”而你的戒烟,也是我一次次姑息你后来的种种的理由。就像我的一个朋友跟我说的,“一个人要有多爱你,才能为你戒烟。”


你永远学不会温柔的语气,即使是在做温柔的事情的时候。你会在我胃痛的时候,递过来药和温白开,然后吼我“不给你拿药就不知道吃是不是!身体是自己的就能随便折腾是不是!”你会在我咖啡瘾来了的时候,为我换上大麦茶,然后从头到尾数落我如何不爱惜身体,直到把我数落到哭才罢休。


你讨厌女生喝酒,尤其讨厌我喝酒。可每次喝了酒我打给你,你总会第一时间赶到我喝酒的地方,接我回去,无论我喝没喝多,无论我有没有告诉你我在什么地方,你都会出现。你说你有心电感应,能预感到我在什么地方。你说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喝了酒更不安全。和你分开之后我没怎么再喝过酒,就算和也是在房间里喝,不会在外面,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喝醉了,不再会有人像你一样来接我。无论天南海北。无论凌晨还是午夜。


你总是倔强,所有心事都埋在心里,不允许别人过问,即使是我也不可以。你视为师长的挚友去世那天,你故作坚强地出席了葬礼,然后告诉我你要一个人静一静,就一个人走了出去。我怕你出事,打了一辆出租车远远地跟在你后面,跟你到哪个已成废墟的工厂,你和他初识的地方,看着你崩溃,看着你跪在地上,哭声在空荡荡的厂房里一直回荡,直到看到你发泄完,整理情绪往回走,我才下车,让司机师傅打了“空车”的牌子,让你打车回去。走前我跟司机说,别跟你提起我。那时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半了,那个厂房很偏远,我没能再打到车,走回去已经将近两点了。这个故事还有我那时不知道的一半,你在回去的路上看到了在已经走到岔路口的我,于是你让司机先跟在我后面,直到看到我回到家,我窗户的灯亮了你才打的回去。司机师傅在你下车的时候对你说,“你们这两个孩子在搞什么名堂,累不累啊。”是啊,你说我们累不累啊,我们总是觉得在为对方着想,可到后来,事情总是适得其反。也许我们的将来,就在这样一次次得适得其反中耗尽了吧。


分手的时候,你我都没多说什么。一句“算了吧”就真的算了,两年的时光就败退在一句轻描淡写里。那英唱,故事结构,就不必再追究。谁对谁错,早已经没那么清晰的界限。尽管我曾一直认为是你错在先。时光节节败退,带着我们曾信仰的永恒的爱情,无奈皱纹还未增添,永恒就已经缩短。似乎应该谢谢你,陪我走过那两年。似乎应该怨恨你,挥霍了我的两年,以你的两年为代价。不重要了。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
我知道你是有意的,把E-mail 发到我最不常用的邮箱。你在赌你对我的了解以及我的习惯,于是,恭喜你,你赢了。
可是,就算赢了又能怎么样呢。以前你总说我是胆小鬼,不敢看变态心理恐怖片,不敢坐云霄飞车,不敢进鬼屋,不敢坐开的太快的车……什么都不敢,所以总是被你嘲笑。可是你呢,不就是一句“我要结婚了”么,有什么好畏手畏脚的,你却不敢用直白的方式告诉我,即使选择发邮件告知,都不敢用我最常用邮箱。胆小鬼,你是被我传染了么。

其实,从朋友那儿早就听说了。你知道我无法祝福你的,我从来不是豁达的人,从来不觉得两个人分手了还能若无其事地假装旧朋友,能不是敌人就不错了。即使能像朋友一样问候,也得是时过境迁沧桑多年之后的事情了,所以你又何必亲自告诉我呢,是想让我祝福你点什么,比如“结婚不快乐”么?

阿七说,你们的蜜月在国内,海南还是丽江忘记了,只记得不在巴黎。原来有些梦想是和有些人一样,是用来路过的。
百度了一下巴黎和我所在的城市的距离,其实飞过去也没有多久的。也许有一天,我真的到那里度蜜月,然后也装作若无其事的发封E-mail告诉你,巴黎比你想象的还要浪漫。如果那时我还像现在这么无聊地记着你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