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使者

首页 > 美文 > 情感美文/2019-02-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然而,我对两个“使者”的怀念却从未中断过。可以说,两个使者不仅是我的最爱,也是我灵魂里的痛。它们是我养狗生涯中喂养时间最长的两个。一个使者十二年,一个使者八年。人生一世,能有几个这样的十二年和八年呢?这可是我一生当中最美好的二十年啊!
    第一个使者,是一条土黄色的狼狗,我从十七岁开始养起,一直把它养到了老。另一个使者,纯种的德国黑背,养它的那一年,正值我三十三岁。如今,它们都已离我远去,魂归天堂。然而,它们留给我的记忆却是永恒的——我怀念它们!

    在我喂养第一个使者之前,我曾喂养过十多条藏犬和杂七杂八的土种狗,但感情都不太深。喂养使者的那年,我刚十七岁,参加工作已半年有余了。使者抓来时不足一月,未睁眼。那年月,狼狗极罕见。我怕弄丢了它,就喂养在我的单身宿舍里,直到两个多月后将其送回十几公里外的父母亲家里继续喂养。因使者从没睁眼我就喂养它,加之每天与我同吃同睡于一室,所以时
间久了彼此的感情都挺深的。             八十年代中期与第一个使者摄于哈拉哈图高山之上
它很信赖并依恋于我。它从小就对外人很凶猛,从不知畏惧他人。
    一年后,长大了的它,就成了我的好帮手。
    当年我居住的小县城很不安全,从我工作的地方到县城的父母亲家有十几公里远,沿途很荒凉,要经过三个劳改农场和监狱。那时常闻犯人越狱逃跑的事。每逢星期六,我都要单独骑自行车回家与父母亲团聚,等过完礼拜天又返回遥远的单位。为安全起见,我每次都选择在夜里一两点钟赶路,原因很简单,心想,那么晚了,坏人也该睡觉了,还劫哪门子路呢。最让人心里踏实的是,小使者已长大成一条既护主又凶猛的大狗了,带着它走夜路,既壮了我的胆子,也叫家人放心不少。
    它很会保护我。黑黑的夜里,我骑车颠簸在坎坷不平的土路上,借一丝儿微弱的星光,顺着一条泛白的小道前骑。暗的地方不能走,坑多路不好。有经验的人走夜路,都选泛白的地方走。因为小道走的人多了,路面自然就瓷实、光滑,在星光下,远远就泛着微白。此经验是我父亲在我十四岁那年带我去十几公里远的劳改农场买麸皮、夜里骑车返回时传授给我的。父亲十六岁就跑出去参了军,长年行军打仗,经历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朝鲜战争,还当过侦察兵,走夜路的经验相当丰富。
    我每次跑十几公里的夜路,都要骑行近三个时辰。夜里骑车高度紧张,警惕性很高,既要聚精会神看路猛蹬车子,同时又要观察四周,竖直耳朵,留神警听有什么动静。
    每次我心里的恐惧感使者好像都知道似的,它总是围着我跑前跑后,把几米乃至十米之内的范围全都变成了安全地带。它能感知到你内心的那种不安,每次当你觉得前边的黑暗地带是否隐藏着什么危险时,它便会迅疾地冲进去快速扫荡一圈证明给你看,让你放心。有时你心里希望它能出现在你左边或右边或前或后时,它便能在你的念头刚一闪过的瞬间,出现在你所期望出现的那个地方。它为了保护好你,好似一架永不知疲倦的机器,来回奔跑于你的周围。
    有一回夜里,我骑至半道,突然使者发出低沉的警告声:前方不远处的一侧土矮墙的阴影里有异常,好像有黑影晃动。顿时,我神经高度紧张起来,立马示意使者冲过去侦察一下。尚未等我反应过来,就见它像离弓的箭,怒吼着扑了上去。
    “哎哟!狗,狗!”黑暗中果然有人。
    我迅速跳下自行车,快速拨出携带在身上的德国十响造的驳克手枪,打开枪保险,举在手上。“黑影”原来是劳改农场两个浇夜水的释放人员。
    “使者,回来!”使者立刻从黑暗处回到我身旁,护着我,喉咙里仍旧不停地发出低沉和带有严重警告性的呼噜声。如果我稍喊迟一点,愤怒的它,肯定已将其中一人扑咬在地。因为它小时候,我曾用手势和暗语训练过它。它懂得出击和收兵。
    冬去春来,我在这条距离县城十多公里远的、布满了劳改农场和监狱的土路上,跑了整整两年。忠诚而聪睿的使者也就陪着我跑了两年。两年我安然无恙。
    使者在我们家的十二年里,除了我的家人之外,它什么人也不认。与我家仅一墙之隔的邻居,十年当中,每来我家一次,使者就拽着铁链子扑咬一次,根本不认,弄得邻居百思不解,十分尴尬。而我第一次带着我的未婚妻回家看望父母亲时,它竟然不咬她,仿佛它已经知道我们要成为一家人似的。我弟媳妇第一次上门,它也不咬,奇了!
    1985年夏末我因工作调动离开了乌兰,离开了使者,去了离家几百公里远的格尔木。每年我都回家探望父母亲一至两回,事先我从不给家里打招呼,说回来就回来了。父母亲的家住在两排红砖瓦房最后一排的最里头。有意思的是,每次我回来,刚走至距家门口尚有五十米远的地方,家里人就已经知道我回来了。
    回到家中,才知道是使者在那里“通风报信”。最早发现这一现象的是我妹妹。我去格尔木的头一年回家,刚走至前排房头的拐弯处,我妹妹就对我父母亲说:我大哥回来了!父母不信。没过几分钟,我就出现在了父母亲面前。后经妹妹一说,大家才弄明白:原来嗅觉和听觉灵敏的使者在我走至拐弯处时,它就闻到了我身上的气息或听到了我的脚步声,于是,兴奋的它,又蹦又跳,发出十分亲异的叫唤声。每次只有我回来,它才会有这样的“失常”。
    但对不起它的是,由于条件所限,它活动的范围不大,一年四季,都被一条冰冷的铁链子栓着。吃得也不好,很糟糕,老了时,甚至还吃过几年喂鸡的麸皮子,没享过什么清福——如今想起来都觉着心酸!
    到后来,我几乎都不敢再看它的眼睛了。俗谚曰:喂养十年以上的狗,其眼睛看着就跟人的似的。是的,晚年的使者,那眼神真的就跟人的一样,它能看得懂你的心思!每次,我都有意识地回避它那双望着我的眼睛——我总觉得自己能力有限,没有给它创造出一个好的舒适的生存环境,让它受苦了。
    1990年9月,父母亲的家搬到了西宁。西宁住楼房没条件养狗,走时便把使者千叮万嘱地托福给了我的表弟,让他一定好好善待使者,喂老送终。临走时,我用手抚摸着它的头,轻轻拍了拍它,便头也没回地就与它分别了。我不忍心再看它一眼!它在我家生活了十二年啊!至今,我都无法忘记最后离别时使者它那双仿佛含着泪光的眼睛——那眼神,真像人的眼睛啊!
    半年后,使者失踪了……
 

    为了纪念这条在我家生活了十二年的使者,1996年冬,我花钱买了一条正宗的德国“黑背”,取名仍叫“使者”。抱回家时,它才一个多月。我与妻精心喂养它,每日好肉好饭款待它。一年之后,小使者长成了大使者,它体格健壮、高大,全身除了油光发亮的黑色外,高竖的两耳、嘴部、眼睛上方、胸及四肢部位均为金黄色,一副英俊、阳刚十足的“男子汉”派头。它继承了第一个使者的全部优点:聪睿、忠诚、护主、勇敢
    随着它慢慢长高长大,我和妻与使者的感情也就一天天建立了起来。
    我喜爱上奇石收藏,便缘于使者。
    在格尔木,因受居住条件限制,一排砖房,住有四户人家,且两头通达。因怕使者伤及旁人,故将它圈入一大铁笼里喂养。每周我都开车带它去城外散心,帮它一驱寂闷,二增体质。一日,我开车带它去城外遛达,在一大片卵石堆上,我蓦然发现一块形状似龟的石头,觉得稀奇,有点意思,便捧回了家中。从此,我喜爱上了石头。觉得大自然中的造化——天然奇石,既蕴藏着一种灵性的东西,又启悟着人的灵性。所以,每次遛狗之余,寻觅好的奇石便成了我去野外的又一目的。使者精力旺盛,每每到野地后总是不知疲倦地撒欢、奔跑,而我就沿着裸露的河床寻觅石头。

    1997年初夏,我打听到距家二百公里外的昆仑山脚下的戈壁滩上有奇石,就想去拣。由于路途遥远,去的又是荒无人烟的地方,担心不安全,我就想邀一两个朋友作伴去拣石头,孰知,我蛊惑了一圈,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同往——都不感兴趣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动员在家休长假的妻子与我一同前往“寻宝”。
    仍出于对安全方面的考虑,我与妻带上了高大勇猛的使者。每次临出门,它都十分兴奋,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那时,我开的是一辆私家的“北京”吉普车,它是我1993年从南郊派出所买来的。车子不错,很有力量,跑了一年多的荒山野岭,从未抛锚过,也从未让我们遭过罪,受过苦,总是顺顺当当的,很是争气。每次我们“仨人”出门,我开车,妻做旁边的副驾驶位置,后面一排宽长松软且富有弹性的座位,理所当然地就成了使者的“床”。
    多亏带上了使者。在遥远的昆仑山脚下的大戈壁滩上,除了我们,茫茫四野连个鬼的影子都看不见。离开青藏公路后,还要挂上加力在没有任何道路的松软的沙石地面上跑七八公里远,最远我开车往山湾深处跑过三十余公里。如今想起来,都有点后怕:万一车抛锚了或遭遇上了危险咋办?
    但那时在心底压根就没有多少害怕——原因就是在我们身边有勇敢而忠诚的使者!它立起来,身子比人都高,加之力量又大,一两条狼或三两个歹人休想靠近;带上它,远比找个人搭伴强百倍。人若一旦遇到了危险,自顾难保,哪里会顾得了他人,而狗则不同,它会奋勇上前,拚命护主——况且有的野兽和歹人怕狗不怕人。
    说实在的,站在茫茫无际的大戈壁滩上,有了使者作伴,我和妻心里都踏实多了。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戈壁滩上,到处散布着大小不一、形状各异、颜色不同的石头,大的如一头牛,小的似一只羊羔。而且黑白两色的石头居多。若人或兽混入其中,很难被发现。
    低头找石头,就不能开着车找。车停放在一片选好的高处,作为我们分散于荒野找石头的坐标。为了多寻些石头,我和妻分头沿不同方向寻觅,经常俩人相隔走得十分遥远,彼此看一眼,身影小得就那么一个黑点儿。头一回拣石头,没经验,我与妻每拣一块石头都要抱至车跟前,近点的倒好说,但走远了再抱着沉甸甸的石头往回走,颇累。如此低效率,根本拣不了几块石头。于是,我们再来时就带了些几尺长的竹杆,在竹杆顶端绑上一长串鲜艳的小红旗。等把四五块石头集中成一堆后,就在其旁插上一杆醒目的红旗。再拣拾一段距离后,再插上一杆红旗。每次我和妻只需记住拣了几堆石头和行走的大概路线就成了,然后空着手径直往车前返,等走到了我再开着车沿原路直奔插着醒目的小红旗而去。远远望去,在色彩单一的荒漠上随风飘舞的一长串小红旗非常醒目。如此拣石头的效率高多了,既节省了体力,又省出了多拣几块好石头的时间。否则,在地形地貌、颜色相同的大戈壁滩上,人很容易迷失方向。
    每次,使者都不厌其烦地奔波于我和妻之间。见它辛苦,我就让它一直跟随于妻左右。这样,我即使走得再远一点,心里也会感到踏实和放心一些。我呢,腰间则始终斜挂着一柄锋利的藏式长刀防身。倘若需要,只需一声口哨或喊一声,机敏的使者便会飞奔而至。
    在寻石生涯中,使者就是这样一直陪护着我和妻度过了整个夏季和秋季:每回天不亮出门,夜里十一二点钟才返回家中。可以说,开上车领着使者去拣石头的那几个月,是我和妻记忆当中最愉悦最惬意也是最开心的日子,太幸福了——既锻炼了身志,又得到了收获。期间,我和妻与使者之间的感情也愈来愈深,直到它成为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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