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字辈

首页 > 美文 > 情感美文/2019-02-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年龄越大,越张不开嘴,越犟不起嘴,犟嘴是福分。

人小时,喜欢犟嘴,不服就反抗,因为无知,但是很得意,即便自己无理,也能坚持自己的观点。到后来,自己的嘴会被自己封上,自己的反抗会被自己镇压,自己的观点会被自己反驳掉,知道没了理,没了想讲理的念头,没了话,没了说话的念头,终于,有嘴无言了。犟嘴是求之不得的福分。

年龄越大,越怕看见自己的影子。

很久以前被李密的《陈情表》的时候没太注意,“茕茕孑立”当时也没少翻译,怎么就给忘记了呢,还是当时就没有抓住体会的机会?最初,一个人坐在暗黄的灯光下,蚊虫飞舞,自己偷偷扭头看自己的影子,摆出各种不同的形状来,傻笑半天,慢慢的,喜欢钻进人群里,跟着别人的影子走,后来发现别人也是跟着别人的影子走,才知道自己还是一个人走,只是多了很多一样的人,人越多,看到的影子越多,联想到自己的次数就更多,更怕看见自己的影子了,已经看什么都是自己影子,越看越孤单,越容易无病哀伤

看得越深,想的越深,知道的越透彻,越希望自己笨一点。

难得糊涂。故事看得越多,自己的猜测能力越好,刚看到两小无猜的人接吻,就为生死别离暗自叹息了。锻炼自己的触觉嗅觉听觉视觉,直到炉火纯青,那双“火眼金睛”终于探测到了,去的地方很冷。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心已凉了半截。笨一点,笨到把坏想成好的时候,笨到苦想成甜的时候,笨到从车上掉下来以为到站了的时候,幸福就到了。

越来越不敢请最字。

最的价位比房价高,绝不可能跌下来,一次付款,稍不留神,就会负债累累,用不起的。和最保持尽可能近的距离是长久且上上之计,雇佣最的人最终难逃被雇佣的结局,背着最走路,步步艰险,寸步难行,骑在最身上走路,只有上帝。最久远,就是从来没有过。最开心,就是难过倒计时。最亲密,还是别说,说了,有一天你会为这句话付出代价的,不管是谁,这是天机不可泄露的事。

越听歌,越怕听歌。

歌挺多了会上瘾,听完后,你已不需再用什么来表达了。怀念?你数不过来,情绪?唱的时候都已经笑完了哭完了吼完了怨完了,再也找不到比睡觉更好的方式。开始企图用歌疗伤,后来怕歌伤到自己。歌是伤人伤得最有档次最有品位的,刀过不留痕,刀下不见血,而且刀刀致命,还没有人愿意躲。

越想见一个人,越怕见一个人。

怕见了面不知所措,怕当着至亲至爱的人泣不成声,怕见过了再也见不着。怕被一眼看穿自己的心事,怕看穿了心事后的无能为力,怕无能为力后的无休止的煎熬,怕为此再见不到屈指可数的可以看穿自己心事的人。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环环是血肉,环环是真情。

感冒次数越多,越不会发烧,也越来越难以痊愈。

感冒也是有记忆的,跌倒多了,会逐渐适应崎岖的路。冻的时间久了,冷也未必会刺激神经中枢反抗,发不起高烧来。恢复期也会从时间算起变成概率算起。成熟的人都是感冒着的人,不会恢复,只是在冷颤下依旧不忘热一壶温水洗把脸,知道冷暖还能辨别。太纯粹了,重病不起,病入膏肓,成魔成精或成神,此乃神人也!

遇见的人越多,越想见少部分见不到的人。

遇见的人太多了,以至于本可说三句的人变成了说两句,本可一步之遥,却越拉越远,满宇宙都是星星,哪一个也可能会近一点,哪一个可能见不到。只想见到少部分的人,不管相隔多远,不会迷失,不会连问候都顾不过来,不会连名字都要用手写在备忘录里。精益求精是个真命题,也是个大命题,我会认真求解。

走的路越高,越羡慕“低处”的风景。

羡慕乞丐被理解的人之多;羡慕花生被包容的时间之久——只有不发生特殊情况,被人挖出来,即便烂死在地里,土也会自始至终包涵着它;羡慕小孩权利之大——要什么有什么,而且不存在最终解释权;羡慕影子的无所不能——想长就长想短就短,胖瘦高低自己说了算。

在现实里待久了,越会珍惜遥远的梦。

在梦里你会看到久别重逢的自己,还有自己许过愿的流星,同时你知道,可能你连做梦的机会都越来越少了。要是有一天可以逛街买小吃看电影瞎逛的时间,我宁愿大睡一觉,做一场梦,那也会幸福一小阵子。我不用担心钱不够,不用担心离自己太远,不用担心对方没有时间,不用怕时间的定格,所有人的命运都是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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