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事

首页 > 美文 > 情感美文/2019-02-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1.

阅读,是件快乐的事。

 

 

犹记得小时候,最喜欢听妈妈讲故事。不认字的我,总是缠在母亲身边,让她将书里的故事读给我听。

听到高兴的情节就会大笑,听到悲伤的情节就一脸不快乐,听到气愤的情节就会对书中的人物指指点点

。听到的,仿佛不是别人的故事,而自己,就是书中那些或快乐或悲伤或经历不公平的主人公。就这样

,听完了《奥德赛》,《特洛伊》,《安徒生童话》......心中的世界,从那个时候就构筑起来。那个

外面的世界,让小小的我充满好奇。现在想想,我这颗不安分的心,大概就是那时候种下的因吧。

 

 

大一点,爸妈就开始给我买童话书,故事书,带有寓意的图画书。尽管不识字,但只看图也足够让我渡

过一个无聊的下午。再大一点,就自己把已经听的烂熟的童话拿起来自己读,依然读的津津有味。王子

公主的梦想在脑袋里打着旋。更大一点,接触到世界名著。那个时候,才算是真正的爱上读书

 

 

小学的时候,家的隔壁就有一家书店,我喜欢到里面去挑书,每每捧到新书的时候,总会把它抱在怀里

,仔细的翻看,如果遇到书中有一点褶皱,心情也会一下子变得糟糕。第一次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的时候,翻了两页便扔下。过了一阵,想起来又重新翻看,连洗脚的时候手里都抱着书忘我的读两页。

母亲也喜欢读书,我这大概也是受到她的熏陶,她也支持我看书,各种各样的书,她说:“只有看过不

同的书,你才知道,还有不同的世界。”但那个时候,看书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经常看到半夜,连妈

妈都加以制止,说:“并不是反对你看小说,但也要有个节制。小心耽误的学习。”

 

 

伊利莎白和达西,简·爱和罗切斯特,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罗密欧和朱丽叶,吝啬鬼葛朗台,哈姆雷

特,卡西莫多和艾丝美拉达……每一个人物都鲜活的生活在我的生命里。

 

 

后来,读到三毛,读到张爱玲,读到席慕容,每一个都有着传奇的一生。才知道,只有刻骨铭心的经历

才能写出流传千古的佳作。我爱三毛,爱的不仅仅是她的文字,而是她的生活。廖辉英评价三毛:“你

的一生,抵得上别人的好几世。生命的意义,或许你诠释的比较美丽。”这样的一个女子,让我这颗本

就不安分的心更加动荡了一些。现在妈妈说起我那野了的心,是因为给我买了三毛的书。

 

 

阅读一直伴随着我,老实讲,就连上学时的语文课本都是我的读物。每次发新书,包了书皮后的第一件

事就是拿起语文课本从头看个遍,看到喜欢的文章还要多读几遍。

 

 

等到午后,阳光懒懒的时候,搬把小椅子坐在阳台,看着自己喜欢的书,就是最快乐的事。

 

 

2.

旅行,是件快乐的事。

 

 

因为对看过的书中描写的地方充满好奇充满想象。因此,爱上旅行便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旅行,是最近被讨论的烂俗的话题。辞职休学去旅行,12人卖房买房车环游世界,不旅行会死。不旅行

真的会死吗?答案是当然不会,世界上有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有踏出生活的圈子,依然活得健健康康快快

乐乐。旅行,不是你拿来炫耀的资本,也不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必要说因为我敢休学就为旅行而洋

洋得意,也没有必要因为没有这样的胆识而羡慕他们,觉得自己的青春是被狗吃了。这样一种极端的方

式,我只能说是每个人的观念不同,我永远不会这么做。

 

 

旅行,是一件快乐单纯的事。何苦给它贴上许多标签,让它为你们自私的行径所买单。你辍学了,你父

母为你付出这么多年的辛苦与期望怎么办呢?你辞职了,你难道可以一辈子在旅途中不会来了么?你没

有钱了,天上会突然掉下大把大把的钞票供你旅行开支么?旅行不是你逃避现实的理由。处在什么阶段

,就去做什么事。该学习的时候就去学习,该工作的时候就去工作,旅行,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

全部的生命。它只可以为我们增加阅历,让我们成为有故事可以说的人,但我们的故事,却不能仅仅只

是旅行本身。

 

 

我爱旅行。它让我快乐。我享受旅途中的一切,景色,美食美好的人,甚至是遇到的困难。看到谁谁

谁又花了多钱环游了世界,谁谁谁又卖掉了房子准备环游世界。我一点都不羡慕。因为我知道,环游世

界这件事如果只是匆匆路过,又有何意义?路上的风景还来不及欣赏就要匆匆赶往下一站,这个文化还

没有完全了解就急忙探索另一种文化,朋友还没有熟络就要说再见。这样的旅行,在我看来没有我想要

的价值。我想要的旅行,希望是可以慢慢品味,可以散步在没有游客的街区,和摆地摊的老板娘聊一个

下午,拍点喜欢的照片,看点喜欢的书,去生活。

 

 

我的环游世界梦,总有一天,会按照我的方式去实现。

 

 

3.

拍照,是件快乐的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喜欢上了拍照,喜欢上了相机在手机“咔嚓卡擦”的快门声。以前,我不喜

欢照相,因为总觉得照片里的自己很丑,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于是,就喜欢给别人拍,看到如果把别人

拍的美美的,心里也会有成就感。大概就是因为自己不上相,才喜欢自己去拍吧。

 

 

8,9年前,我说我喜欢摄影,我要买相机。爸爸在妈妈的说服下给我买了第一台单反相机。说来也惭愧,

当单反相机到手后反而对它没有多大兴趣,搁在柜子里尘封了。真正开始摆弄单反,也是近两年的事。

对于摄影,我只是爱好者,从没有想过要成为一名专业的摄影师。我只希望能拍出好看的照片,让自己

快乐;只想用我手中的相机,记录我一路走来的风景;只想让它,代替我讲述成长的故事。

 

 

没事,就会拿着相机下楼去晃晃,拍拍花儿拍拍草。运气好的话,还能碰上一只可爱的猫咪充当你的模

特。嘈杂的马路,安静的小巷,脏乱的菜市场都是我的主题场景;一颗草莓,一个樱桃,一颗糖都是我

的镜中物;家里,学校,小区都是我的外景地。现在,偶尔还架个凳子玩自拍。发现,自拍其实是其乐

无穷的。其实,摄影师本人是自己作品最好的模特,因为只有自己,才能完全了解想要拍摄的风格以及

心境。拍出的自拍照有多丑都没关系,照片留给自己看,只要快乐就好。

 

 

4.

写作,是件快乐的事。

上一篇:金边的匆匆一瞥     下一篇:精致女王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