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黑色人物的一周年

首页 > 美文 > 散文随笔/2019-01-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杨佳,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离开我们已经一周年了。在这一年里,每当人们目睹了执法者的粗暴行径和执法者的各类腐败时,人们就会情不自禁地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态,叨唠着这位曾经手刃六名警察性命罪犯的可耻行径来了,不知道是人们为了纪念的忘却呢?还是为了纪念而不能忘却的呢?毕竟历史记忆了这道惨烈的血染印记和制造这一惨案的凶手—杨佳。

     然而,虽然历史记忆这道惨烈的血迹,但历史并没有客观地给人们留下事件清晰的轨迹,一些扑朔迷离疑问仍然不得而知;杨佳到底受到上海警察怎么样的伤害?杨佳被抓后和法院开庭前他的母亲到底是如何失踪的?以及杨佳被执行死刑后其母亲又是如何被找到的?还有,我们的罪犯杨佳到底向上海警方讨要的是什么说法呢?为什么被称为人民警察的执法机关没有给后来的杀人犯杨佳一个说法呢?等等等,这些悬疑在事件一年后的今天人们依然不得而知。也正是这些摸棱两可的历史让人们怀念或者说纪念杨佳这个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

    也正是在杨佳案后人们没有看到执法者对惨案的反思,没有看到执法者对如何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利进行检讨和改进,而且暴力执法或以法律的名义对无辜人们进行敲诈的行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人们对杨佳怎能不同情呢?这些怎能不让曾经爱憎分明的人们站到罪犯的一边呢?

    再看看我们威严的法律是如何判决的呢?正义的法庭开始审理一个杀人罪犯,可我们的公检法却不愿意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戒备森严的法院弥漫着如临大敌的气氛;媒体被拒绝进入,旁听席的座位成了唯一庭审的见证。结果是没有悬念的,但罪犯的杀人动机却永远成了事件中的密团,一时间,杨佳袭警杀人案成了上海人民警察心中和国家公检法的最大隐私。

    血写的事实决不能被墨写的谎言所掩盖,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如果我们真要对得起六位无辜遇难警察的话,我们正义的公检法应该对天下的人们有个说法。到底这个事情还有什么不能公开或是不便公开的吗?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公检法,拿出你们的勇气来吧,让事实说话,还事件一个本来面目,不要让天下的人们在七月一日这个伟大的节日里总是想到一个叫杨佳的杀人犯!

    然而,我们非常遗憾地看到除了死囚已经被政法外什么也没有了,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杨佳被执行死刑一周年之际,我们一帮陕西的人民警察却将一个只有十九岁学生残酷地折磨死了,而我们平等,公正的法律却将这些混蛋们轻轻的发落了。试问,如果这又是一起杨佳案时,我们的法律该当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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