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致的美丽
有时候也会想,我到底喜欢王孙什么呢。仿佛喜欢到了一定程度,就会觉得这样无法自拔的迷恋莫名其妙。
总是有人说,如果王孙没有离开的那么早,也许他也可以像霍卫一样建立赫赫军功,在青史上留下芳名。
这不过是假设,历史已成过去,谁也没法断定。我只是想,如果王孙和霍卫那样,我还会那样喜欢他吗?
我必然会崇拜他,欣赏他,但却不会这样喜欢的入骨了。
我喜欢的韩王孙,他桀骜不驯,是那个在长安街头策马而过的风流少年。他美貌,聪明,还很骄傲。
他出身高贵,是王室贵胄后裔;他擅于骑射,天资聪颖;他爱刘彻,知他心意,青梅竹马,学书相爱;他自由自在,不畏权贵。
他什么都很好,只是不懂人情世故。
就是这么一个致命的弱点,让他的人生就此终结,连刘彻也保不住。
史书中没有记载韩嫣是如何死的,我一直坚信他是自杀的。那样骄傲的人,怎容小人污蔑?他亦不愿牵扯到那复杂的宫廷斗争中。
王孙的过早离去是我怜惜他的很大一个原因。原本该是光彩夺目的人生,一下子戛然而止,让人心有不舍,百般惋惜。那份不舍犹如万根细丝缠绕心头,剪不断,理还乱。
烟花虽然绚丽,只是稍纵即逝。
王孙的人生就像一场烟花,那样盛大绚烂,却无法挽留。
想起《荆棘鸟》中的形容荆棘鸟的歌声,用荆棘刺进身体,唱出的歌声比夜莺还要动听。所有极致的美丽都要用深痛巨创来获得。
他的人生很简单,不过一个刘彻。从小一起成长,读书写字,然后相爱。直到死前,刘彻仍对他情深意重。所以当史书上写道,汉武帝听到李延年《佳人曲》时的叹息,我一厢情愿地认为,他是想起王孙,想起了那个陪伴他走过最无忧无虑时光的少年。
一旦王孙真正跨入了这场政治纠纷,也不便不能保留那份桀骜不驯与单纯了。也许他会变得小心谨慎,连说一句话都要斟酌再三;他变得有心计,为了生存不得不去对付他人;他和刘彻,也会因为政治的原因渐渐疏远,最后君臣相隔,再不复当初;他会活得更累,战战兢兢,却只为一个善终。
所以,就这样,在最美的时间离去,他在刘彻记忆中永远是那个倾国倾城的少年。他高高地站在那里,后人永远无法企及。谁也没有办法去取代刘彻的少年时光,谁也没办法去取代年少的那份悸动。
而我们后人,惋惜,怜之,甚至迷恋,皆因对于这份极致美丽的哀叹。
换一种活法,改变他的结局,也许,我便不会再这样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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