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随想
“散步”随想
没事的时候喜欢出门走走,随便走到哪里都行。特别像我这样习惯久坐的人,走一走几乎变成一种锻炼方式了。上半年忽然颈部疼痛,这一疼,差不多两个月才好;早几天,感觉左肩又有点隐隐作痛,我知道,这都是久坐带来的毛病。
扳指头一算,喜欢走路已经很多年了。念中学时就喜欢走路,那时学校离家较远,买了张公交车月票,但也只早上去学校时使用,回家时还是走路。现在一想,这个走路,用文雅的说法,就是散步了。
我喜欢散步吗?
是的,我喜欢散步,但这个词我轻易不敢在行文中使用,原因很简单,卢梭以这个词为核心,写了本《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读过那本书后,“散步”一词,在我心里就有了格外不同的含义。事实上,把这个题目咀嚼一下就能发现,一个爱上“散步”的人,就必然和他的“孤独”连在一起。写下这句话我就发现,“孤独”一词,在我的写作中出现得还真是不少。之所以多写,说明它既是我的日常状态,也是我的内心状态;或许,二者一直就在相互缠绕吧。其实不用细想,我们就能够感觉,这世上没有谁不是孤独的,因为这个地球在宇宙中也是孤独的,对一个在这个寂寞星球上生活的个体来说,孤独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状态。正因为如此,我从来就不觉得我在诗歌中写下“孤独”一词有什么矫情之处。它不是我的个人独有,而是所有人的共性。
但“散步”就不同了。
对我而言,“散步”一词,充满着特别属己的内心波动。它甚至比“孤独”更能让我感到它特有的属性。在散步的时候,可以什么也不想,但这个“什么也不想”真的能做到吗?或许散步带来的,恰好是什么都在想。对一个长年写作的人来说,敏感是很自然的事,一片叶子的飘落,一个眼神的流转,都能在我心里带来特别不一样的感觉;这些年诗歌写得较多,大概也是我在这种过程中不自觉地培养了自己的敏感吧。不论哪种文学体裁,细节总是重要的,而一个写作者要写好细节,对身边的事物不敏感就只怕很难做到。我不知道自己在写作中是不是对细节处理得到位,至少,我渴望能做到这样一种处理。毕加索也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不摹仿、不探索,我要发现。”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时有点意外,也有点惊讶,因为在我那时的眼里,“探索”似乎才是最重要的,但在这句话里,重要的词却已经是“发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毕氏所说的“发现”,就是对细节的观察,这种观察也应该是对生活的一种渗透吧。只有通过渗透完成的细节,才有可能上升到属己的艺术层面。我不知道这么说是不是有道理,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正因如此,我总觉得把“散步”究其本质的话,也不是一个让人轻松的行为。卢梭的散步沉重,里尔克的散步也不轻松,我更愿意相信,当庄子说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时,也一定是在散步中发出的感慨。我有时想,是不是基于这一感慨,宗白华才索性将散步直接划为一种美学呢?或许,只有这些伟大的艺术家们才真正理解了什么是真正的散步。
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我要出去时,总是对家人说,“我去走走”,我不敢随便说我去“散步”。“走走”是个轻松的词;对朋友们说“我们出去走走吧”,不会让我产生什么暗示性负担。这几天,我总是出去走走,原因我已经说了,身体觉得累。今天我也走了会路。晚饭后和几个朋友一起去了江边。入夜的江景谁都有过体会。我和朋友们站在江边,没有什么夜风,对面的灯光映在水面,闪动一片,这样的时刻让我觉得宁静,至少,它让我在喧嚣的白日过后,感受到内心趋于平和。我甚至不想去观察,不想去将看到的写成一首诗歌。我只是随便走着,间或在水边蹲下来,听一听水在岸边拍出的声响。
那一刻我很满足。尽管在那一刻,我离那些伟大的散步者非常遥远,远得我有点不敢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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