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了解的茅盾文学奖

首页 > 美文 > 散文随笔/2019-01-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爱情矛盾颇有深度,却遭到了批判。她这部小说是四部曲的一部,写西南联大、抗日战争、南迁中的一群知识分子,他们的节操与人生选择,点缀昆明风情。其第一部叫《南渡记》,很不错,当时没有评上茅奖是因为当时要求一套书完成才能评,而现在新的条例评一本也可以。宗璞的中西涵养是一般作家达不到的,文化韵味很浓。这些作品在各个角度关注了重大的历史、社会、人生问题。

 

五、茅盾文学奖是否基本上反映了中国当代长篇小说的水平

    从对茅盾文学奖的介绍来看,作品筛选和评定工作是有一定章法可循,入围作品都由全体评委投票决定其名次,获奖作品的得票数必须要超过全体的2/3才有效,然后按照票数排名。以第六届为例,这五部作品不是任何一两个人的意志可以左右的。因为各个评委欣赏口味不同,艺术观和价值观各异,找出一部能够受所有评委完全肯定的作品是不容易的。这次评奖也仍然是平衡的结果,实际上是很多人意志的合力促成的,对同时存在的很多作品进行全方位阅读、审视、辨析、对比、提取而作出的一个综合性选择。例如第五届评出后,读者认为《抉择》得奖是一个成功和进步,不再单纯从文学角度,而是从文化和社会民生角度来评判作品,官方和民间都欢迎。但也有人不同意这个观点。

    评奖也曾出现意想不到的“插曲”或特殊情况,例如第四届《白鹿原》修订本问题就是。我记得《白鹿原》在评委会基本确定可以评上的时候,一部分评委认为,作品中儒家文化的体现者朱先生对政治斗争用“翻鏊子”的说词不妥,甚至是错误的,容易引出误解,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廓清,另外有些露骨的性描写也应适当删节。这种意见一出且不可动摇,当时就由评委会副主任陈昌本在另一屋子里现场亲自打电话征求陈忠实本人的意见,陈忠实在电话那头表示愿意接受个别词句的小的修改,这才决定授予其茅盾文学奖。这也就是发布和颁奖时始终在书名之后追加个“修订本”的原委。当然,评奖时和发布时是不可能已有了“修订本”的,改动和印书都需要一定时间,而发布时间又是不能等的。陈昌本打电话究竟是在投票后还是投票前,我竟然记不清楚了。六届评下来,评价不一,作为评委我面对某个作品,也时常有抱憾或无能为力的感受。但在总体上,我看所选的作品还是基本上反映了当代中国长篇小说的创作水平。

   当然,说茅盾文学奖基本上反映了当代中国长篇小说创作的水平,首先就要了解它的作品的在社会历史文化内涵,人性和思想深度、精神资源、文化意蕴以及人类性,以及文本创新程度上达到了怎样的水平,它并不是在封闭之中的自我认可,而是参照古今中外的文学标准所得出的现实结论。 同时,很难说其评奖就是"固守着传统现实主义",或者充斥着"牺牲艺术以拯救思想"的妥协主义。比如厚重之作《白鹿原》在艺术方面,有人说它有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有心理现实主义色彩,运用了文化的视角,都有道理。我觉得它的背景有俄苏文学的影响,受《静静的顿河》的影响,也有拉美文学的影响,总之它与传统的现实主义观念已相去甚远了。再如被认为在叙述方面开头的硬壳不好读外,整体上还是无可挑剔的《长恨歌》,表现了强烈的生命意识和文化意识。它通过一个女人的命运来写一个城市的灵魂及其变化,这在过去的文学观念中是不太好接受的。"恨"什么呢?其实就是一种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抱憾,生命有涯,存在无涯的悲情。一个女性在男权社会里始终不能达到自己对爱情、对幸福生活理想的追求,她所以有恨,她的命运与历史发展的错位,也有恨。恨的内容丰富,但只有用一种开放的文学观念才能正确理解它。还有其他的获奖作品如《尘埃落定》《钟鼓楼》《许茂和他的女儿们》《芙蓉镇》等等,就是在今天看来,也仍有着独特的价值和生命力。相反,也让人不无遗憾的是,贾平凹的《怀念狼》、莫言的《檀香刑》、闫连科的《日光流年》、李洱的《花腔》、二月河的《雍正皇帝》等等在文本文体上是有突破的,是在全球化语境下小说创作走本土道路的新尝试,却由于种种自身原因或非自身原因落选了。当然,茅奖也有一些作品,当时轰动一时,时过境迁,因艺术的粗糙而少有人提起。

 

六、对茅盾文学奖的质疑与未来期待

    茅盾文学奖已经评了七届,在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同时,也引起了不少争议,作为文学奖的主办者,中国作协、茅盾文学奖评委会及评奖办公室,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质疑、批评与诟病。比如,有一份资料提出:应该尊重评委们的资历、声望以及文学成就等等,但也不能无视历届评委会都存在着难以规避的局限:一是年龄老化,评奖不仅需要丰富的文学经验,还需要适度的身体素质,当评委们连阅读备选篇目都勉为其难时,又何来负责任的投票?二是由于其他原因,部分评委已经疏离文学工作,根本不熟悉文学的当代发展状况及与世界文学接轨程度,是不折不扣的"前文学工作者",他们又何能公正地选拔当代"最优秀"的著作?;三是评委们不是由民主推选而是中国作协指定,来自北京的专家学者占绝对优势,却排除各地不同的地域文化氛围所培养的诸多学界精英,又何能保证评奖的兼容性?四是评委们观念陈旧,他们还牢固地抱持着"十七年"时期的现实主义,看重典型化、真实性、倾向性以及史诗性等等传统因素,这种"独尊"情结潜在地抑制着当代文学的艺术创新,那又何能标示文学奖的导向意义?五是评委会对程序的"越位"。评奖条例规定,有3名评委联名提议,可增加备选篇目。质疑者认为,这一表面看来是为避免"遗珠之憾"实则极富"特权"色彩的"评委联名补充"程序,造成了数届茅盾文学奖的鱼目混珠,并增加了评奖的权利性、偶然性和人为因素。当然,也还有论者针对兼顾题材的"全面分配,合理布局",或者重点关注"反映现实并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之作品,"审读组"与"评委会"之间的龃龉等等以及"过程不透明",要求实行实名制等等,有人把这些概括为"平衡机制",它们共同摧毁着茅盾文学奖的"公信"形象和权威价值等等。据我所知,这些意见中的合理成分,在近几届评奖中已有了较大改变。无论评委的年龄,组成方式,外地评委比重,评奖方式,甚至实名制问题,都与此前有所不同。

    处在如此一个文化多元的时代,权威的消解似乎是必然的,它时时受到挑战。相应地,茅盾文学奖也只能在面对历史的挑战中求生存,在顺应历史的潮流中图发展。时代在变,审美观念也在变,评奖的标淮必然也要发生变化,这样才能保证茅盾文学奖与时同行。当然,评奖在更加走向开放、走向多元的同时,要使评奖具有权威性,要使评出的作品得到社会各方较为一致的认可,尤其要经得起时间的淘洗与检验,我以为有这么几条还是要坚持的:①我们要坚持长远的审美眼光,甚至可以拉开一定距离来评价作品,避免迎合现实中的某些直接的功利因素,要体现出对人类理想的真善美的不懈追求。②一定要看作品有没有深沉的思想含量和文化含量,有没有人性的深度,特别要看有没有体现本民族的思想文化根基。③要看作品在艺术上、文体上有没有大的创新,在人物刻划、叙述方式、汉语言艺术上有没有独到的东西。④长篇小说是一种规模很大的体裁,所以有必要考虑它是否表现了一个民族某个特定时期的心灵发展和嬗变的历史,尽管有人认为,现在已从再现历史进入了个人言说的时代,但在根本上,文学即是灵魂的历史。

    我希望,茅盾文学奖的路越走越宽。(根据作者的一次讲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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