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邪人种种
博友阿威最近遭遇了“初恋门”。他写的“遥望童年”系列中有一篇《我的初恋》,竟引出一位“敏小双”横空出世,以阿威初恋情人的身份开了博,转载了两篇阿威的博文,还写了几首与阿威相恋的诗歌,并配上了“她”和阿威组合的照片。甚至,这位“敏小双”还遍访阿威的博友请求加为好友。幸老药有所警觉,向阿威了解了情况,才避免了对阿威无意间的伤害。事情很严重,阿威很生气。由此想到,网络中人形形色色,君子何其多,邪人何其多!
粗略梳理一下,网络邪人大致有以下种种:
第一种,恬不知耻者,如“目子美”之流。这种人多有暴露癖,不惜以赤裸的下体写东西,以寻求感官刺激。虽然写什么、怎么写是人的自由,但博客既是公开的东西,就有一个尊重他人的问题。道理很简单,性生活是美好的,但这种美好一定是私密环境下的。你和谁做爱没关系,但一定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否则,就跟动物无异了。在博客上直接用生殖器官写作,不仅对读者构成了意淫,也对是美好的性生活的一种玷污。此等邪人,理当禁之。
第二种,泼波无赖者,如“某某汉子”之流。这种人,无甚学识,颇有无赖风范,素以“教主”自居,又以“我是流氓我怕谁”的信条为自己壮胆。对女性博友阿谀奉承、肉麻地谄媚,对道不同或话不投机的男性博友则露出一付流氓嘴脸,恶语相向、大肆谩骂,甚至不惜以污秽之语骂娘。如遇信奉“我不是流氓我怕谁”的春秋晏子之士的迎头痛击,“汉子”则又变成茄子,常常头破血流地跪地告饶,一副奴才之相。网络中,像这种动辄粗口骂娘的无耻之徒并不少见,包括我曾经认为颇有正义感的某位“鸟人”。不是说骂人一律不对,但绝不可以男性的生殖器污辱他人的母亲、妻子(别忘了,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母亲、妻子和姐妹),这是一个道德的底线。如果突破这个底线,则这种流氓痞子猪狗不如,永不可恕!
第三种,鸡摸狗盗者,如某某之流。这种人,不劳而获,坐享其成,任意践踏他人的劳动成果却心安理得。具体表现为:自己不动笔写文章,却将他人的作品窃为己有;与人非亲非故,非朋非友,随意转发他人的文章和作品,却不标明转自何处或原作者;更有甚者,还有将他人的作品全盘照抄,发于刊物,谋名获利。博客既然是公开的个人日志,免不了被人转载。博友之间互相转载文章,尤其是引起读者兴趣和共鸣的文章被转载,或赞赏、或批评、或引用,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只要不以获利为目的,转载是可以的,但出于对作者的尊重,应当注明原作者或转载的网站。如果作者本人已经声明不得转载,则必须尊重作者的意见。至于,全盘照抄别人文章发表以获得名利,则是法律意义上的剽窃行径了。这种网络扒手并不少见,很多网友也深受其害。对于这种邪人,除诉诸法律之外,别无他法。
第四种,为虎作伥者,如诸网`管之流。这些网`管只知盲目听命,不懂法律常识,甚至超越法律,公然干预公`民的话语权,随意删除博客的文章。为了有效实施监管,网`管们还要煞费苦心,绞尽脑汁,设定一些敏感词句,以便及时发现和删除那些有“问题”的博文。每次删除,还要发一个格式化的假惺惺的通知:对不起,您的文章已经被删除.......。殊不知,他们不是对不起我们这些博客们,而是对不起我们这个“文明”社会。对一种事物,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见解、不同的意见,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自由地进行辩论,也应该是一个正常社会的具体体现。《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力。邓大人也曾说过,如果我们这个社会只有一种声音,听不到不同意见,那就太可怕了。博客们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何况,文责自负,假设博客违反了法`律,也该由司法部门来处理,网`管作为一个企业的职员是无权代行执法的。这就像单位的保安是无权处理犯罪嫌疑人一样。当然,网`管们只是为虎作伥的帮凶,不得已充当了恶人的角色,固然可憎,却也可怜。
第五种,卖弄风情者,如“扶蓉姐姐”之流。这种人,不知美丑,不知好歹,极尽忸怩作态之能势,频频在网上秀丑,着实令人作呕。其实,这种人倒是很有点大智大勇的。说其智,无非是想藉此提高点知名度。在重出名而轻名声的年代,谁都有权选择出名的手段和方式,许你官员们以“拉锁门”出名、许你明星们以吸毒出名,就许我以秀丑出名,殊途同归,无可厚非。说其勇,自然是勇气过人。一般而言,丑者(如老药之流)大多比较自卑,出头露面的事,唯恐避之不及。而“扶蓉姐姐”却敢于来个驴跟牛顶架——豁出这张老脸,可谓勇气可嘉。这等邪人,除了让人胃肠不适之外,倒也无甚大害。
第六种,反弹琵琶者,如“老锣”之流。这种人,正业不专,反倒以阴阳怪气、尖酸刻薄却不失幽默诙谐的“语录”而出名。比如,对于饶颖纠缠赵忠祥一事,“老锣”就有一句经典的“语录”:“赵忠祥终于出事了......但我确实是高兴!”听了,让人忍俊不禁。现如今,“老锣语录”与毛主席语录、韩乔语录并称为“三大语录”,足见老罗的影响力。“老锣”的怪言怪语之所以有市场,尤其是受众多大学生的喜欢,是因为他敢于针砭政治、社会和时事的弊端,专门唱反调,且时常语出惊人,有竟无意间充当了一个“返”对派的角色。你说他偏激也好,说他世故也好,说他心理阴暗也好,在一派强制的和`谐中,有这样一位反弹琵琶者,着实是十分难得的。
第七种,虚情假意者,如“某学士”之流。这种人,貌似忠厚诚恳,实则虚伪龌龊。四处招摇撞骗,邀请各方博客加为好友,却很少光顾博友的博客,偶尔路过,也是蜻蜓点水,或扔下一句不知复制多少遍的套话。这类博客并不少见,我就常常接到“加为好友”的邀请,一旦盛情难却接受了,却鲜见这位“好友”的踪影,过去一看,原来人家早已拉起一杆队伍,不屑于我这个分母了。吃一堑,长一智,再遇此类毫无诚意的博客,坚决地实施清除,以保证革命队伍的纯洁。
除了以上七种,“网络邪人”应该还有很多,还请诸博友明鉴了。
粗略梳理一下,网络邪人大致有以下种种:
第一种,恬不知耻者,如“目子美”之流。这种人多有暴露癖,不惜以赤裸的下体写东西,以寻求感官刺激。虽然写什么、怎么写是人的自由,但博客既是公开的东西,就有一个尊重他人的问题。道理很简单,性生活是美好的,但这种美好一定是私密环境下的。你和谁做爱没关系,但一定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否则,就跟动物无异了。在博客上直接用生殖器官写作,不仅对读者构成了意淫,也对是美好的性生活的一种玷污。此等邪人,理当禁之。
第二种,泼波无赖者,如“某某汉子”之流。这种人,无甚学识,颇有无赖风范,素以“教主”自居,又以“我是流氓我怕谁”的信条为自己壮胆。对女性博友阿谀奉承、肉麻地谄媚,对道不同或话不投机的男性博友则露出一付流氓嘴脸,恶语相向、大肆谩骂,甚至不惜以污秽之语骂娘。如遇信奉“我不是流氓我怕谁”的春秋晏子之士的迎头痛击,“汉子”则又变成茄子,常常头破血流地跪地告饶,一副奴才之相。网络中,像这种动辄粗口骂娘的无耻之徒并不少见,包括我曾经认为颇有正义感的某位“鸟人”。不是说骂人一律不对,但绝不可以男性的生殖器污辱他人的母亲、妻子(别忘了,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母亲、妻子和姐妹),这是一个道德的底线。如果突破这个底线,则这种流氓痞子猪狗不如,永不可恕!
第三种,鸡摸狗盗者,如某某之流。这种人,不劳而获,坐享其成,任意践踏他人的劳动成果却心安理得。具体表现为:自己不动笔写文章,却将他人的作品窃为己有;与人非亲非故,非朋非友,随意转发他人的文章和作品,却不标明转自何处或原作者;更有甚者,还有将他人的作品全盘照抄,发于刊物,谋名获利。博客既然是公开的个人日志,免不了被人转载。博友之间互相转载文章,尤其是引起读者兴趣和共鸣的文章被转载,或赞赏、或批评、或引用,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只要不以获利为目的,转载是可以的,但出于对作者的尊重,应当注明原作者或转载的网站。如果作者本人已经声明不得转载,则必须尊重作者的意见。至于,全盘照抄别人文章发表以获得名利,则是法律意义上的剽窃行径了。这种网络扒手并不少见,很多网友也深受其害。对于这种邪人,除诉诸法律之外,别无他法。
第四种,为虎作伥者,如诸网`管之流。这些网`管只知盲目听命,不懂法律常识,甚至超越法律,公然干预公`民的话语权,随意删除博客的文章。为了有效实施监管,网`管们还要煞费苦心,绞尽脑汁,设定一些敏感词句,以便及时发现和删除那些有“问题”的博文。每次删除,还要发一个格式化的假惺惺的通知:对不起,您的文章已经被删除.......。殊不知,他们不是对不起我们这些博客们,而是对不起我们这个“文明”社会。对一种事物,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见解、不同的意见,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自由地进行辩论,也应该是一个正常社会的具体体现。《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力。邓大人也曾说过,如果我们这个社会只有一种声音,听不到不同意见,那就太可怕了。博客们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何况,文责自负,假设博客违反了法`律,也该由司法部门来处理,网`管作为一个企业的职员是无权代行执法的。这就像单位的保安是无权处理犯罪嫌疑人一样。当然,网`管们只是为虎作伥的帮凶,不得已充当了恶人的角色,固然可憎,却也可怜。
第五种,卖弄风情者,如“扶蓉姐姐”之流。这种人,不知美丑,不知好歹,极尽忸怩作态之能势,频频在网上秀丑,着实令人作呕。其实,这种人倒是很有点大智大勇的。说其智,无非是想藉此提高点知名度。在重出名而轻名声的年代,谁都有权选择出名的手段和方式,许你官员们以“拉锁门”出名、许你明星们以吸毒出名,就许我以秀丑出名,殊途同归,无可厚非。说其勇,自然是勇气过人。一般而言,丑者(如老药之流)大多比较自卑,出头露面的事,唯恐避之不及。而“扶蓉姐姐”却敢于来个驴跟牛顶架——豁出这张老脸,可谓勇气可嘉。这等邪人,除了让人胃肠不适之外,倒也无甚大害。
第六种,反弹琵琶者,如“老锣”之流。这种人,正业不专,反倒以阴阳怪气、尖酸刻薄却不失幽默诙谐的“语录”而出名。比如,对于饶颖纠缠赵忠祥一事,“老锣”就有一句经典的“语录”:“赵忠祥终于出事了......但我确实是高兴!”听了,让人忍俊不禁。现如今,“老锣语录”与毛主席语录、韩乔语录并称为“三大语录”,足见老罗的影响力。“老锣”的怪言怪语之所以有市场,尤其是受众多大学生的喜欢,是因为他敢于针砭政治、社会和时事的弊端,专门唱反调,且时常语出惊人,有竟无意间充当了一个“返”对派的角色。你说他偏激也好,说他世故也好,说他心理阴暗也好,在一派强制的和`谐中,有这样一位反弹琵琶者,着实是十分难得的。
第七种,虚情假意者,如“某学士”之流。这种人,貌似忠厚诚恳,实则虚伪龌龊。四处招摇撞骗,邀请各方博客加为好友,却很少光顾博友的博客,偶尔路过,也是蜻蜓点水,或扔下一句不知复制多少遍的套话。这类博客并不少见,我就常常接到“加为好友”的邀请,一旦盛情难却接受了,却鲜见这位“好友”的踪影,过去一看,原来人家早已拉起一杆队伍,不屑于我这个分母了。吃一堑,长一智,再遇此类毫无诚意的博客,坚决地实施清除,以保证革命队伍的纯洁。
除了以上七种,“网络邪人”应该还有很多,还请诸博友明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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