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尊严谁作主?
阿宝说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话听着挺暖人心的。中国的事儿向来就是这样,越是强调的就越是说明薄弱和缺乏的。就是说,总理实际上承认了我们的人民还不够有尊严,打现在起政府要想方设法还人民以尊严。按说,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不就够了吗?活得好好的,还要尊严干什么?这是因为,幸福和尊严是有联系的两个概念,幸福是尊严的必要前提,但尊严不一定是幸福的必然结果。幸福自不必说,尊严倒真是我们应该讲究讲究的。
新华字典里对“尊严”是这样解释的:1、庄重而有威严,使人敬畏;2、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和身份。以这两个定义来衡量,我们大多数的国人恐怕还不持有尊严,或者说,尊严对于刚刚温饱的国人还是一种奢求。这第一条,“庄重而有威严,使人敬畏”,土话讲,就是活的不憋屈。这一条,是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的。“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当今社会,两种人是拥有雄厚的物质基础的。一是掌权的,二是经商的。掌权的因权生钱,经商的因钱生权。二者联手,就掌控了社会资源,占领了社会高地,自然“庄重而有威严”。至于是不是“使人敬畏”,那就另当别论了。对于平头百姓而言,开门七件事,无事不难办。你可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多数人还是要为“五斗米折腰”的。毕竟尊严不能当饭吃。比如说,你下岗了,为了养家糊口,你就得舍下老脸去打工,哪怕是私企老板残酷剥削你的剩余价值,你也得忍气吞声。比起老婆孩子的生存,你的尊严算得了什么?再比如说,你的老娘生病了,需要手术,你就是再愤世嫉俗,也得低眉哈腰地给医生塞红包。比起老娘的命,你的尊严又算得了什么?
这第二条,“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和身份”,土话讲,就是有面子,这可是更进一个层次的问题了。地位和身份这东西,有形又无形,有度又无度,但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可以“独立而不受侵犯”,则是有相当的说道的。有一点可以肯定,在当今中国,恐怕只有极少人可以享受这种待遇。官话上讲,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只有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而实际上,人分三六九等的现实从来都没有改变过,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们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更是司空见惯。当流动商贩被城管们掀翻了地摊、折断了秤杆,他们的尊严在哪里?当农民工为了证明职业病而开胸验肺,他们的尊严在哪里?当外企职工被老板逼着下跪,他们的尊严在哪里?当“坐台小姐”被公安们公开示众,她们的尊严在哪里?至于公民的民主权力,就是更是遥不可及了。除了网络,公民的话语权,准确地说是表达真实意愿的权力是得不到保障的。我们所见的“两会”哪回不是“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你什么时候见过“代表”和“委员”在“两会”上唇枪舌剑地辩论,抑或是义正词严地批评政府?有时候,真羡慕台湾人民,或“蓝”或“绿”,总有选择的余地。
按理说,文明的社会,公民的尊严受是法律赋予的,不是政府给予的。所以“为了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让”字,不如改为“使”字,或者直接去掉“要让”两个字。但实践证明,如果政府不“让”,公民的还真是尊严不起来。我的尊严我也许作不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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