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玩偶”

首页 > 美文 > 散文随笔/2019-01-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关于“玩偶”(杂文)

孙柏昌

 

故乡的村落,很小,又隐在山脚下。童年的我,难得见一次像模像样的世面。

记得的,偶尔会有货郎荷担击锣而来,新鲜;倘有杂耍来,更新鲜。杂耍,也只是一个男人牵着一只猴子转圈,没什么。

我奶奶总说,耍杂耍的人是沧州贼,会顺手牵羊。我大学毕业后在沧州工作了许多年,知道沧州地处华北平原的黑龙港流域,盐咸地,每亩小麦只收获几十斤,穷。那儿有林冲发配的草料场,还有杂技之乡——吴桥。沧州人尚武,却未必是贼。在那儿,我结交了许多肝胆相照、终生相守的朋友

最好看的,应当是木偶戏了。演木偶戏的,也属引车卖浆者流。或荷担,或推车,看似非常简单的行囊,只要那么一支巴,就有了一个尖顶庙宇似的小小的舞台,锣鼓声起,小小的木偶,便水袖飘扬,款步依依,伊伊呀呀出一片光鲜亮丽来。操纵木偶的人,手脚并用,十指生花,鼓、锣、弦、唱,唱作念打,亦男亦女,或老或少,尽皆出自一人。《三娘教子》、《鞭打芦花》,我好象都是在木偶戏里看到的,看得如醉如痴、忘乎所以。待曲终人散,看见那个矮小、瘦巴巴的中年男人从幕布后面钻出来。我会觉得,他真是个“神仙”!一个人,几根线,就会制造出一个多姿多彩、形神毕肖、奇幻迷离、亦真亦假的绚丽世界。至于,是否向他的碗里投过钱,也不记得了。那时,小孩子是没有钱的。而演木偶戏的人靠什么过生活,也不甚了了。

知道木偶即玩偶,是在读了易卜生的剧作《玩偶之家》后。那个可怜兮兮的娜拉,小时候是人父亲的玩偶,结婚后是丈夫的玩偶,最终厌倦了玩偶的命运,离家出走了。

几年前,阿根廷当代著名女作家路易莎.邦巴尔曾经寄给我三个短篇小说,其中一篇的题目也是《玩偶》。一对情人在一个陌生的省城度过一夜情之后,告别的最后一幕,是女主人翁在一个商店里摆弄一个“玩偶”。我并没有完成路易莎的嘱托,把小说稿件转给我的老师了。自从有了易卜生的“玩偶”,我们这个世界就有了无穷无尽的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的玩偶。也许,你用百度或谷歌一搜,就会进入一个光怪陆离的“玩偶”世界。或许,你会蓦然醒悟:

噢——我们本来就生活在一个无比庞大的“玩偶之家”?

在这个家族里,人人玩偶,个个偶玩?不管你是否情愿或自觉或讨厌或喜欢或沉迷或清醒,都好象都难以逃脱或背叛玩偶的命运。此刻,你在操纵着牵引线,偶玩;而彼时,你会成为玩偶,任由他人摆布。玩偶与偶玩的角色转换,似乎也由一个冥冥中的角色在操控?

此次回故乡,我觉得故乡沉寂得有点不真实。没有人声、狗吠,也极少人影晃动。整个世界仿佛只有浩荡的风。我走在村落里“犯”了三回“毒”,向一个远房三叔、大叔、大哥递了三枝烟。前二者,都在门前晒太阳,手揣在衣袖里,眼似睁若闭,对这个世界表现出了无可比拟的冷漠、沉静。或许,只有一生都踏在坚实土地上的人,才会真正清醒,人、生命到底是什么。他们那生命自由形态,让我羡慕不已。

他们,或许更不像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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