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

首页 > 美文 > 散文随笔/2019-01-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人之初(杂文)

孙柏昌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我觉得《三字经》挺好。不管你性恶性善,每天念叨上一遍,说不定也能唤醒人的善良意识。

荀子也是儒家,他却主张性本恶说。不过,人们或许还是愿意相信“性本善”,所以便有了流传了700余年的《三字经》。

五年前在兴城度假,一个朋友带着他刚上小学的孙子,《三字经》背诵得非常动听,再加上他那一脸的纯真无邪,那一刻,我觉得世界美好得一片灿烂。

记得的,我小时候,很恐惧“血”的颜色。家里养着鸡的。母亲总让挑一只属于自己的鸡。我一般都会选择漂亮的公鸡。而公鸡往往运气不好,到了春节,寿命也就到了限,要被宰杀的。家里人都知道我害怕,一般都是趁我不在的时候宰杀的。三哥不是熟练的“杀手”。公鸡的脖子鲜血流淌着却不死,在石头铺成的院落里不停地旋转着,鲜红的血一圈一圈地飞溅。恰巧,我回家了,也吓哭了:

“把公鸡还给我……”

我生性怯懦,从来没有和别人打过架。

不过,小时候却杀了许多生,在小河里逮鱼,在草丛里逮蚂蚱,在树上逮知了,也吃了许多。

我的大女儿出生的时候,妻子的身体恢复得不好。于是,我便学会了杀鸡,那真是杀了太多的鸡。我住的那个县城,每五天有一个集。每个集日我都会买一到两只老母鸡。最初宰杀得非常笨拙,后来则非常熟练了。鲜血在我的手上流动着鲜艳,鸡在手里抽搐着。人,从善良到凶恶,好象也不需要特别的培训或教练。

许多许多年了,家里已经不再杀生了。但是一直吃着别人的“杀生”。因为没有见到血的鲜艳,也心安理得。

前年的一个秋夜,一个朋友给我送来了一大袋子活河蟹。当时,也正有另一个朋友在家里聊天,本来让他全提走的,他却留了一小部分给我们。家里人都为难了。没有办法,我只好充当“杀手”了。我小女儿还嘟噜了一句:

“我爸爸就得干这样的事吗?”

河蟹在烧热的锅里沙沙响,好象一直沙沙在我的心底。

人之初,性本善。却很难有人“善”始“善”终。

永远尊重生命,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是很难做到的。

倘“森林法则”依旧在“法则”着人生与社会,善将安存?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谁都渴望得到尊重,为什么不去学会尊重别人呢?

对生命的尊重是最高的尊重。任何主义或宗教,好象都无例外的主张着。

但是,世界仍然有战争,有杀戮。

人老了,就会痴呆。前些日子,咫尺天涯的博客里转载了吴冠中先生的一篇文章,吴先生的太太患了老年痴呆症,他们夫妻之间的那种爱,简直写得美妙极了。痴呆,也许是一种童年的回归。

“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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