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谶语
爱,首先是个象形字。上面当然是个心,中间的穴字头包容着一切,下面是个友字。意思再明确不过:心里面装的是对别人的关心和爱护。
在现实生活中,青春少年之间的应该是洁白无瑕的纯爱。像《山楂树之恋》中那么的唯美,那样无瑕,含情脉脉如一朵含苞的雪莲。那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它值得让每个人珍藏一生。也如《梁祝》那至死不渝的凄美故事,它颠覆了传统和道德,否定了封建社会根深蒂固的婚姻伦理观念。这种感情首先得到了古人的肯定和同情,并得以传唱千年而不衰,被古今心中有爱的人唏嘘和赞叹!
爱之最后被遁入婚姻,则变得多味而复杂。经营得好的婚姻,在日趋平淡的生活中会转化成亲情,相携相扶,互相支撑。反之,就会变霉发馊,如腐烂的食物,散发着恶臭。也许,他们当初也会海誓山盟,但却经不起生活的漂白而褪色。当一方打着婚姻的的旗号,披着感情的外衣透支着并不坚固的围城。“爱”就走进了坟墓,即使有生命在,也同行尸走肉一样让人恶心难受,却又碍于社会影响和人言,共同的孩子和财产,麻木着神经和思维。天下无事,自得其乐。僵尸一样的熬着人生岁月,浪费着本就多余的生命。
也有一种爱,不是按在圣经上盟誓的爱。但无论你生病,变老,他将永远爱你,不离不弃,那便是母爱。她伟大而没有私心,每当想起她,心底便涌起一股暖流,哪怕远隔千山万水,那母亲的心永远是你头顶的一片白云,为你遮风挡雨,疗伤洗尘。可能也有那样的母亲,打着母亲的幌子,把孩子看成存折和资本,动则以母亲的资格相逼。像这种要求高回报的母亲,毕竟少之又少。是最看之忍,即可怜又让人同情的爱。
还有一种,不知可不可以称之为爱。它游离于婚姻和家庭之外,是心灵和欲望的混合体,最为道德说不耻。它灿若烟火,轻如浮沉,在感情和道德的地狱中轮回,自轻自灭。
归根结底,人此一生,与爱同行。因为有了它,世间有了温暖,人的本性才是善良,而那些自以为聪明比别人智商高、对社会玩世不恭的人,也必将玩火者自焚。佛家讲究是因果,因果!因果!种的什麽因,得的什麽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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