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虫的歌唱

首页 > 美文 > 散文随笔/2019-01-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秋虫的歌唱

文/喜欢冰心

试问谁能满怀激情夜夜高歌?没有,无所不能的人类似乎没有。而昆虫界中却有这样的歌者,我是了解的,它们唱起歌来:“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每每听到那流畅、舒缓、美妙的声音,就会心生憧憬: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一只会唱歌的蛐蛐。

蛐蛐又叫“蟋蟀”,生性孤僻,一般的情况都是独立生活,绝不允许和别的蟋蟀住一起。因此,它们彼此之间不能容忍,一旦碰到一起,就会咬斗起来。在赵宋时代,在朝野内外大兴斗蟋蟀之风,并将“万金之资付于一啄”,这已是历史事实。这一活动始终受到百姓喜爱,长兴不衰。我想,那会儿黎明百姓斗蛐蛐的热情,不亚于现在人们养宠物的热情吧。当今宠物热,确实让一些人做出诸如“与狗同吃同住”,“为死去的宠物赎买墓地”等等匪夷所思的举动。我素不喜欢猫狗,养它们不但伤神费力,而且搞不好卫生会得传染病。

“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一只会唱歌的蛐蛐。”听起来诗意,唯美,但这绝不是戏谑之言。因为我喜欢小昆虫,特别是蛐蛐,喜欢的原因有两点:第一,是它们形体单薄伶俐,动静之间自得其趣,惹人怜爱;第二,是它们争斗时,不会像四肢发过的动物和足智多谋的人类,动不动剑拔弩张,一触即发。即使身处“有你没我,有我没你”这样险恶的处境,胆小的我不必像紧张人与人之间打架,动物与动物之间搏斗那样,不知所措,浑身发抖。

童年时,为了观看“草虫子”在窗台搬运小米粒而疏忽学习;为了追赶一只大肚子蝈蝈被带锯齿的玉米叶划出血痕是常事。这些是每天的必备功课。而常令我心驰神往的是那长着梦幻般薄翅的小飞虫,一看到它们“突“地打开翅膀,体态轻盈地自由来往,飞东飞西,我就羡慕不已,马上张开双臂满院子追赶,恨不能腋下长出一对翅膀来。

第一次于不经意中有幸聆听蛐蛐的歌唱,是七岁那年秋天,一如此时黄叶飘零之秋,万籁寂静,仿佛整个世界惟我一人呼吸。我感冒了,鼻子不通气,张大嘴喘粗气,隐忍过着每一分钟。偏巧母亲去外地学习怎么养殖蚯蚓,需几日方能回来。在我难受得要哭的时候,耳边突然有声音适时传来,打着旋转,迫近耳畔,清脆而短促,像老校长遗忘在领操台上的哨子,悠然被一阵莫名的怪风吹响。细细听来,节奏陡然突兀,那种带颤的“吱......”声。如同演艺不佳的演员于上台前仓促在幕后练声,想象得出它们紧锣密鼓操练的样儿,一切就序,似乎进入状态,再细听,合奏的调子就一致了。哦,不是一只,是两只,不对,是三只,或者更多。它们的音律整齐合拍,训练有素,难以找出瑕疵。我想,它们每一个都是无师自通的乐师,否则,不会这样整齐合拍。偶尔听到一两声跟不上节奏的,再听就戛然而止,好像自觉退出舞台,或是偷偷躲在一隅,缄默不语努力去调整。当时我知道是角落里的蛐蛐在歌唱,只是不明白它们为何倾情游走于夜间,而白天少见。难道它们也感冒了,睡不着?于是,漫漫秋夜,做一个忠诚的听众,分享蛐蛐大师们的快乐,竟然忘记难过,香甜地睡去。现在想起来,真的感谢那些会唱歌的蛐蛐,那些善解人意的蛐蛐,陪我度过母亲不在的寒冷的秋夜。

从那以后,我对蛐蛐的好感倍增,总是有意无意在潮湿的石缝、满是油污的锅台、倒塌的断墙里收寻它们的身影。缺少玩具的童年,蛐蛐成为我的挚友。但有时候,它却给我带来委屈。记得有一次,因为一件什么事儿,邻居三婶和母亲吵起来,很激烈。好像是母亲泼水时不小心把她家的白床单溅上水了,唇枪舌战时的高分贝把我吓得躲进园子里。这时,有两只蛐蛐也纠缠撕咬在一起,打得不亦乐乎。它们之间的战争,确实比人类文明。扭在一起片刻,就主动跳到各自领地,又是晃动触须,又是鼓着肚子,有礼有让地休整,然后继续。看着,看着,我跳脚为它们呐喊助威,“加油”“加油”。多年以后,三婶谈及此事,居然面露不悦说:“我和你妈吵架时,你还在一边喊加油。”听后,我哭笑不得,只得对她解释,都是蛐蛐惹的祸。

居住在城市,若想听到蛐蛐叫,实在很难。不仅因为城市的夜过于喧嚣,而且好像没人肯安静下来,闲听一只蛐蛐没头没脑地长鸣不休。就是想听,主角也羞羞答答难以现身。冥思许久,理不出头绪,是因为楼房太高,蛐蛐体力不支爬不上楼梯?还是因为心里压根没有蛐蛐的位置,不会专门留一块空地给它们?今天上网聊天听江西的梅姐说,她家里有蛐蛐叫,叫得闹心。我猛然想起蛐蛐,想起记忆中似乎那些已渐行渐远的小黑点,频频向我招手,若即若离。

记忆中蛐蛐的叫声永远宠辱不惊,不为谁左右,坚持走自己的路线。虽说有时候叫声中隐含淡淡凄凉,潜在一种孤芳自赏的情怀,但它们勇于将自己的心迹表达。它们甘于夜的寂寞,不羡慕白日繁华,与世无争,独领风骚,真实向黑夜诉说心曲,告诉人们,它们的快乐,它们的悲伤。不像虚伪人类,带着面具唯唯诺诺生活,卑躬屈膝,察言观色,整日弄得灰头土脸,身心俱疲。我想: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一只蛐蛐,会唱歌的蛐蛐,直言不讳地说出烦恼,开诚布公地表达观点,不用夹着尾巴做人,看上司脸色行事,做一个真实的自己,多好。

前不久,父亲去辽宁,因怕母亲孤单,陪她小住两日,心中却挂念儿子老公的饮食起居。深夜,瞪圆两眼,空望明月,心儿早已飞回家。忽闻几声久违的蛐蛐叫,那种亲切之情,在温馨的夜色中不期而至。声音如故,一如多年前突兀,带着颤音,稍等片刻,再听,就整齐合拍了。我断定就是初识的那几只,它们依旧不打折扣地歌唱,它们永远是黑夜中惟一的歌者。我霍地一下坐起来,母亲没睡,惊问我怎么了。我说我听到蛐蛐叫了,想开灯看一看。母亲说,傻孩子,你怎么忘记了,开灯它们就跑了,它们怕光。是呀,我怎么忘记了,忘记了母亲的生日,忘记了乡音的旋律。我忘记的事情太多了,还好,没有忘记回家的路。

不停地奔波在城市与农村,因为农村有辛苦养育我成人的双亲;城里有我值得托付终生的爱人,两头都无法割舍。虽说地域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但人心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而爱他们的情感一如既往。不知进城的蛐蛐,是否如我,一如既往保持天性,于流光溢彩的夜中顽强地唱出自己的心声?我一直坚信。可就在前几天,坚信一度支离破碎。我在二楼的平台上惊喜地发现一只蛐蛐,一改昔日瘦小伶俐的样儿,全身油亮,形态臃肿,倒像一只大肚子蝈蝈,一动不动。我以为它死了,用手拨拉一下它的触角,触角是昆虫神圣不可侵犯的器官,可对我的无礼侵犯,它只是象征性地晃了晃头。难道城里的蛐蛐学会了养尊处优?难道它忘记石缝墙角间的淡泊时光,像异乡人一样,远离泥土,蜇居城市,苟且地活着?真想再听听它们的歌声,是否快乐。我担心它饿坏,一时找不到菜叶,就扔一瓣菊花过去,这次它倒机警地纵身一跃,义无反顾地从二楼跳下去。我双眼紧闭,后悔不该惊扰它,疾速赶到楼下,却踪影皆无,遂内心惶惶,惟有祈祷:愿它平安无事。

今夜我又像小时候那样,虔诚地等那几只蛐蛐唱歌给我听。歌声没听到,却听到街上不绝于耳的喇叭声和人流鼎沸的嘈杂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