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千结
我想,我小时候一定是一个十分讨厌的孩子,只要是自己喜欢的,总想据为己有。
记得那时我不过5、6岁的样子,最喜欢看小人书了,就是那种图文并茂的。象《拇指姑娘》《白雪公主》都是最早知道的童话故事。为此,我的同伴们经常像蜜蜂一样缠着我讲故事。我小时候很能说,看过的电视剧通过我声情并茂的演绎出来,基本上迷倒了我那时候的伙伴。这些听众里包括那些大我们好多的大孩子。我这样说没有夸张,因为那时候电视还不是很普及。一般吃完晚饭以后大家都是坐在一起闲聊天,那时候就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当然,我没有忘记在最精彩的时候说一句:且听下回分解。
有一次,母亲带我去舅舅家。舅舅家住在山上,那里土地很多,瓜果遍地,都是我平时很爱吃的。但这一次我什么都不爱,只爱上了一本小人书,那是我表哥最喜欢的。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说实话,我很嫉妒表哥,他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一家人都宠着他。想要什么都会尽量满足。小人书到处都是。但他很吝啬,只要是他喜欢的,别人想要是不可能的,无论你是谁。
看来,正当的讨要是一定不行的,偷。
孔乙已说过,偷书,怎么能算偷呢。
当然,那时不知道这样的话了。只是因为喜欢。喜欢就一定要得到,不管采用什么方法。
凭什么他有的,我就不能有。 这在我当时幼小的心里,已经种下难以言说的种子。
我能猜到,我们走后,他是怎样的爆跳如雷,怎样的翻箱倒柜的找他的最爱。
于是,好久不敢再登他家的门。
再见面时,他已经大学毕业。是一个年轻俊朗的小伙子,我也是一个十七岁的姑娘了。
我依然保持孩提时最擅长的口才,讲故事给我的一些死心塌地的粉丝。比如:我的同事,我们一直是工作上的搭档。通常,在我一边讲,一边干活的时候,难免手停下来,做一些夸张的动作。那个大我好多的同事,心甘情愿的做了我大部分的工作。当然了,故事必须精彩才行。如果故事不是很紧凑,他也会及时发现的,大声的吼过来:“你别只顾着说话了,快点干吧!”我就赶紧收敛起来,闭口不说了,没一会,他便让我休息:“继续讲啊,快讲。”
其实,不是我口才好,那时,我喜欢的金庸武侠小说,哪一部不是看了个三遍五遍,怎么讲都是顺风顺水的事。再说了,书里也分章节的,不是可以一次讲完的。于是,每天只讲一小节,便茶水伺候的恰到好处。
我小的时候,讲故事给那些小朋友听。长大后讲故事给叔叔婶婶们听,因为他们不识字,只有从我的讲解里体会精彩。现在,我讲故事多是写出来,给我熟悉的朋友们看。
关于故事,我已经不想多说了。现在来继续说说我的表哥。他这个人长相英俊,才思过人。读了一个让人羡慕的重点大学。那一年的暑假我见到他时,他不认得我了,更记不起来我偷书的事来。我记忆尤新的讲给他听时,带着分明的记恨。因为他小时候总是欺负我,看不惯他骄横跋扈的少爷样,好在,我怎么说他都不生气。
我还是象小时候一样,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到处跑。最喜欢跟他去图书室了,那时,他有学校的图书室的钥匙。我每天骑车走20多里的地去看书,然后呆在那里一整天,饿了会吃点自己带的饼。我们两家都很穷,一瓶水我们都不舍得买过。他的父亲那时候已经去世了,在这之前,他们家还是很富裕的。后来,他的父亲得了肝癌,花光了家当也没保住性命。他念书的钱都是哥哥姐姐给的,在亲戚们的帮助下,才读完的大学。
有时候,我们也会出去玩,烈日当头的酷暑,我从没觉得热,我和他扛着借来的气枪,在山林里转悠,鸟没打到一个,倒是给狼吓的直跑。我们狩猎的范围定在乃山,他一边走,一边说,什么样的鸟最肥,怎样烤才香。我丝毫没觉得怕,跟他直奔乃山深处。看着遮天避日的树林,早已兴奋的忘乎所以。我们继续向高处攀登,这里的山,我很熟悉了,哪一个山头有哪些树,闭着眼睛都知道的。可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竟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回头的路,向左走一公里,出不去,又向右走,走了一公里也没出去,很累,坐下来歇歇。愁,怎么才能离开这里呢?天空也变的阴暗下来,好象要下雨了,风阴嗖嗖的,向哪个方向看去都有坟茔,我很害怕,就在此时,又传来了狼的号叫。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实在吓人,他抓起我的手,跑......
早就听说乃山有狼,我没相信。因为一次也没见过。若不是亲自听到狼叫,我还是不会相信,我边跑边想,那狼群会不会追上我呢?狼对美女不感兴趣。狼会不会饿了一周了呢?如果追到我,是先啃我的手呢还是脚?晕,我不敢想了,平时打针,打哪只手我都要斟酌半天。不行,啃哪里都不行,我快要哭出来了,嗓子里在冒烟,我喊不出声音。此情此景跟我小时候偷瓜,被追时一样的恐惧。不同的是现在的威胁更大了。偷偷的看了他一眼,要是他跑在我后边就好了,心里狠狠的想。
实在跑不动了,我们停了下来,看着这杆破枪,白白让我扛了半天,真正狼来了,也保护不了我们。这么多的狼,打哪只才好?就算我们打了,也未必打的准。把枪扔了,原地躺了下来,这里是一处空旷的山坡,山风旖旎,很舒爽。好象这个山坡以前我们来过,很久以前那里是一个寺庙,仔细一看,还有青石铺就的小路呢,我们一下回过神来。突然忘了恐惧,再仔细打量一下他,那个人正坐在枯树叉上喘气呢,我们对望了一下,狂笑起来。
上山之前,我还争着扛枪。负重十多斤,行走如飞。再看这身装扮,脚上着白色旅游鞋,身上着白衣长裙,像个侠女一样。完全想象不出刚刚的狼狈相来。
我在想,我手里的气枪,还没有郭靖的弓箭管用。狼不怕枪,一定怕弓箭。
记得那时我不过5、6岁的样子,最喜欢看小人书了,就是那种图文并茂的。象《拇指姑娘》《白雪公主》都是最早知道的童话故事。为此,我的同伴们经常像蜜蜂一样缠着我讲故事。我小时候很能说,看过的电视剧通过我声情并茂的演绎出来,基本上迷倒了我那时候的伙伴。这些听众里包括那些大我们好多的大孩子。我这样说没有夸张,因为那时候电视还不是很普及。一般吃完晚饭以后大家都是坐在一起闲聊天,那时候就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当然,我没有忘记在最精彩的时候说一句:且听下回分解。
有一次,母亲带我去舅舅家。舅舅家住在山上,那里土地很多,瓜果遍地,都是我平时很爱吃的。但这一次我什么都不爱,只爱上了一本小人书,那是我表哥最喜欢的。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说实话,我很嫉妒表哥,他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一家人都宠着他。想要什么都会尽量满足。小人书到处都是。但他很吝啬,只要是他喜欢的,别人想要是不可能的,无论你是谁。
看来,正当的讨要是一定不行的,偷。
孔乙已说过,偷书,怎么能算偷呢。
当然,那时不知道这样的话了。只是因为喜欢。喜欢就一定要得到,不管采用什么方法。
凭什么他有的,我就不能有。 这在我当时幼小的心里,已经种下难以言说的种子。
我能猜到,我们走后,他是怎样的爆跳如雷,怎样的翻箱倒柜的找他的最爱。
于是,好久不敢再登他家的门。
再见面时,他已经大学毕业。是一个年轻俊朗的小伙子,我也是一个十七岁的姑娘了。
我依然保持孩提时最擅长的口才,讲故事给我的一些死心塌地的粉丝。比如:我的同事,我们一直是工作上的搭档。通常,在我一边讲,一边干活的时候,难免手停下来,做一些夸张的动作。那个大我好多的同事,心甘情愿的做了我大部分的工作。当然了,故事必须精彩才行。如果故事不是很紧凑,他也会及时发现的,大声的吼过来:“你别只顾着说话了,快点干吧!”我就赶紧收敛起来,闭口不说了,没一会,他便让我休息:“继续讲啊,快讲。”
其实,不是我口才好,那时,我喜欢的金庸武侠小说,哪一部不是看了个三遍五遍,怎么讲都是顺风顺水的事。再说了,书里也分章节的,不是可以一次讲完的。于是,每天只讲一小节,便茶水伺候的恰到好处。
我小的时候,讲故事给那些小朋友听。长大后讲故事给叔叔婶婶们听,因为他们不识字,只有从我的讲解里体会精彩。现在,我讲故事多是写出来,给我熟悉的朋友们看。
关于故事,我已经不想多说了。现在来继续说说我的表哥。他这个人长相英俊,才思过人。读了一个让人羡慕的重点大学。那一年的暑假我见到他时,他不认得我了,更记不起来我偷书的事来。我记忆尤新的讲给他听时,带着分明的记恨。因为他小时候总是欺负我,看不惯他骄横跋扈的少爷样,好在,我怎么说他都不生气。
我还是象小时候一样,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到处跑。最喜欢跟他去图书室了,那时,他有学校的图书室的钥匙。我每天骑车走20多里的地去看书,然后呆在那里一整天,饿了会吃点自己带的饼。我们两家都很穷,一瓶水我们都不舍得买过。他的父亲那时候已经去世了,在这之前,他们家还是很富裕的。后来,他的父亲得了肝癌,花光了家当也没保住性命。他念书的钱都是哥哥姐姐给的,在亲戚们的帮助下,才读完的大学。
有时候,我们也会出去玩,烈日当头的酷暑,我从没觉得热,我和他扛着借来的气枪,在山林里转悠,鸟没打到一个,倒是给狼吓的直跑。我们狩猎的范围定在乃山,他一边走,一边说,什么样的鸟最肥,怎样烤才香。我丝毫没觉得怕,跟他直奔乃山深处。看着遮天避日的树林,早已兴奋的忘乎所以。我们继续向高处攀登,这里的山,我很熟悉了,哪一个山头有哪些树,闭着眼睛都知道的。可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竟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回头的路,向左走一公里,出不去,又向右走,走了一公里也没出去,很累,坐下来歇歇。愁,怎么才能离开这里呢?天空也变的阴暗下来,好象要下雨了,风阴嗖嗖的,向哪个方向看去都有坟茔,我很害怕,就在此时,又传来了狼的号叫。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实在吓人,他抓起我的手,跑......
早就听说乃山有狼,我没相信。因为一次也没见过。若不是亲自听到狼叫,我还是不会相信,我边跑边想,那狼群会不会追上我呢?狼对美女不感兴趣。狼会不会饿了一周了呢?如果追到我,是先啃我的手呢还是脚?晕,我不敢想了,平时打针,打哪只手我都要斟酌半天。不行,啃哪里都不行,我快要哭出来了,嗓子里在冒烟,我喊不出声音。此情此景跟我小时候偷瓜,被追时一样的恐惧。不同的是现在的威胁更大了。偷偷的看了他一眼,要是他跑在我后边就好了,心里狠狠的想。
实在跑不动了,我们停了下来,看着这杆破枪,白白让我扛了半天,真正狼来了,也保护不了我们。这么多的狼,打哪只才好?就算我们打了,也未必打的准。把枪扔了,原地躺了下来,这里是一处空旷的山坡,山风旖旎,很舒爽。好象这个山坡以前我们来过,很久以前那里是一个寺庙,仔细一看,还有青石铺就的小路呢,我们一下回过神来。突然忘了恐惧,再仔细打量一下他,那个人正坐在枯树叉上喘气呢,我们对望了一下,狂笑起来。
上山之前,我还争着扛枪。负重十多斤,行走如飞。再看这身装扮,脚上着白色旅游鞋,身上着白衣长裙,像个侠女一样。完全想象不出刚刚的狼狈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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