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战》之后,是坚持......

首页 > 美文 > 感人日记/2019-02-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激战》是在峨眉看得第三部片子,平时不喜欢去电影院的,但这次很值。        我并不是张家辉、彭于晏、梅婷、李菲儿等任何一个主演或者导演林超贤的粉丝。        是的,我很喜欢这部电影。这部电影,真的打动了我。        故事是所有擂台对决型的电影都挥之不去的俗套:曾经风光如今却颓废的中年拳王、为了理想而拼搏的年轻人、背负着破碎家庭遗憾的苦命人,再加上擂台上的受伤或死亡,流汗和流血,为了家庭,为了事业,为了自己当年的理想,为了金钱更为了荣誉,重新走上擂台……当然更少不了深夜里对着拳套吐出烟圈的慢镜头,少不了雨中跑步训练以及激昂的背景音乐,更更少不了在擂台上对决最后那一下致胜拳的特写……        不管是远如《洛奇》,还是近如《勇士》,抑或是港片里同类型的《阿虎》,甚至最近两套勉强算得上是擂台片的《打擂台》和《叶问II》,都离不开上面这些必备要素的其中几项。诚然,《激战》也未能免俗,只是,华语银幕上很久没有这么硬朗的作品了。        电影里有一段情节,张家辉饰演的老拳王程辉准备走上擂台,他的老友太岁不解,问他为什么这么做。程辉说,我不想到临死的时候,连一件值得回忆的事情都没有。        然后,我们看见程辉为了准备走上擂台,而开始吃力地训练,跑步,呕吐……这是《激战》里最让我感动的一幕。因为他足够真实。        程辉这样的人,像极了我所认识的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曾经有过自己想做的事,自己想过的生活,但最后因为种种原因放弃,妥协,走上安稳工作,结婚生子,淡淡老去。如同太岁说的那样,跳啊跳啊又一天,用来养老,多好。        程辉差一点也这么过了。        他年轻时候很风光,戴着写着自己名号的拳套,连续两年拿到拳击比赛的冠军,成为擂台上风光无限的拳王。        “那时候,我以为整个世界都是我的。”        然后,他吃喝玩乐,开跑车,泡妞——钱不太够用了。于是,他开始打假拳,打到失去斗志,没人再买他赢,他又开始当古惑仔。然后,进监狱,成为囚犯。        等他再出来的时候,世界已经彻底变了。        “原来,这个世界是不等人的。”        不等人的不仅仅是这个世界,还有他自己的身体。惯性脱臼,一身的伤痛,出狱后的程辉开着的士,一切家当都放在后备车厢里,连睡觉都在车里。但是他依然戒不掉喜欢赌博的恶习,终于被逼得连的士都被烧了,自己跑路到了澳门。        在澳门,程辉认识了因老公有外遇、儿子溺死而变得神经有些不正常的阿君,还有他可爱的小女儿,以及一个与老爸一起落魄住在合租房里的前富二代林思齐……        我能理解程辉为什么会改变。他从来不曾有属于自己的家。他年轻时疯狂、贪玩,女人很多,钱来得容易去得也容易,唯一有过的事业是拳击,可是……        “我唯一做到的,都被我自己出卖了。”        和阿君、小丹这对母女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让48岁的程辉第一次感到了家庭的温暖。他已经过惯了街头被人追着砍的生活,也许他早就觉得自己的下半生也将这么过下去,直到跟着小丹扮大灰狼讲肥猪王故事的生活里,两个破碎的家庭,合成了一个虽卑微、但却完整、幸福的三口之家。        但是他当年所害怕的那些事又来了。仇家再度上门,阿君进了精神病院,小丹被推下楼梯住进医院,因此程辉没能去第三场拳赛,三心二意的林思齐也遇到了强悍的对手,被李子天摔断颈骨……        四十八岁的程辉,过去人生里的噩梦又一次的浮现出来。他只能不停地说对不起,可是对不起有用吗?        《The sound of silence》的音乐缓缓响起:        Hello darkness, my old friend...I've come to talk with you again.        程辉走上了擂台。        喜欢《激战》,是因为这种真实。程辉的生活虽然千疮百孔,但他却并没有因此消极低沉悲观厌世,他一直在开着玩笑,取笑别人也取笑自己,苦中作乐。他告诉林思齐应该怎么应付对手的攻击,“你痛,他也痛,两个人一起痛,总好过你一个人痛嘛。”        程辉身上的许多情感,我作为经历和他相差十万八千里的观众,却能感同身受。因为在他万人之上的拳王的另一面,是一个曾经追名逐利、年少轻狂、懦弱怕事的普通人,他身上总有一些特点,能令人想起另外一些人。        同时,作为一部擂台电影,《激战》也没有宣扬肤浅的“赢”的定义。程辉和林思齐都没能拿到冠军,一个赢了两场就重伤,另一个赢了三场就退赛了。甚至对奖金他们都没有太在意,是四六分还是五五分,都是随口一提,带着出人意料转折的情节,让人觉得编剧很棒,点到为止,不落俗套!       他们要赢的,不是那个冠军的金腰带。程辉要赢的,是自己对生活的信心;而林思齐要赢的,是父亲对自己的重视与尊敬。        他们都做到了。        程辉对太岁说,到了这个年纪,我们做一件事,还需要别人理解我们为什么去做吗?        不止是程辉那个年纪,其实什么岁数都一样。我们做太多事,都太顾及太多人的感受。其实,考个好学校,选个好专业,父母想抱孙子了,赶紧结婚;公司里老板要做什么,赶紧去做……一生要顾及的人,太多太多。        你老了的时候,会回忆一些什么呢?        一辈子,做到一件事,做好一件事,已经很不错。        我们普通人,很难走上MMA的擂台;那就把生活当成擂台吧。        一辈子,做好“生活”这一件事。        已经很不错。        But my words like silent rain-drops fell.        And whispered in the sounds of silence.            记录得有点乱,加油,坚持半年做好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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