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
好长时间没有看书了,我随意地从抽屉里抽出一本,却是菀云著的《感悟》(合订本)。
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我曾经一直想好好地读它,但一直静不下心。
“愿天下眷属皆是有情人——方方面面看离婚”
离婚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是:“非离不可的离了好,双方都是一件幸事;可离可不离的,最好不离,调适、改造为上!”
那么,哪种属“非离不可的”的呢?
1.死亡婚姻,无可救药的。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长期难愈,不如及时结束内耗,否则是对人性的摧残。
可以说我对小兵的许多方面都很失望、甚至不满,但在某些事情上我还是比较依赖他的,比如日常的家电维修、炒菜。在我的内心深处,对小兵还是有一种牵挂,亲人般地情感,不是吗?应该说小兵对我还是有感情的,虽然他一直没有说出来,也不擅于用行动表达,但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他几乎每天晚上细心地为不会睡觉的我盖被子的情节是不是也蕴藏着一种质朴的情感?
2.三方都不构成伤害的。生活中由于年轻,免不了错位,犯过美丽的错误,当双方都成熟后意识到“鞋不合脚”,都愿意重新进行优化组合。不是对方不好,而是结构不和谐。对这种“好好地来,好好地去”的分分合合,社会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但从大部分中国人现有的社会条件和人格条件来看,离婚毕竟还是一种悲剧,至少是一种遗憾。因为人们还不大超脱,所以对三方来说,都具有不同程度地伤害。对他人:不愿离,要死要活,痛不欲生;对子女:社会教育问题,创伤;对自己:是“伤疤”、“痼结”。
诚然说我和小兵都能够坦然地面对分手,那么对于我的孩子来说却是谁也不愿意失去,失去谁都是一种痛苦,不是吗?如果说孩子喜欢我是一种“母子天性”,那么孩子对小兵可以说是一种曾经相依为命的情感啊!如果说孩子对我的喜欢中掺合着某种惧怕,那么孩子对小兵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欢喜啊!
“离婚”并不是目的,建立美满的家庭获得幸福才是目地。要婚姻爱情持久,不但需要爱的愿望,还需要学会爱的艺术。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你希望你的爱人是什么样的,你爱人就会是什么样的。在很多的时候,我对小兵只是埋怨,而没有丝毫的鼓励,不是吗?在很多的时候,我的忧伤他看不懂,他的痛苦我也无从了解,不是吗?
“吃饭的本钱你有没有?——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因为定位不妥,没有看清主、客观条件、环境和自己现有标准的结果,使“理想”就变成了不切实际的“空想”。任何人的轨迹不会一样,要找准自己的位置,一个人几次失败以后,又不知总结,继续重复同一个错题。然后多次挫折后开始怀疑自己,怀疑这个世界,产生沮丧和绝望。
一直来我很迷茫,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我不知道自己想要过的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就那样地四处游荡,就那样地错过了很多的机会。现在想来,像我这种人最适合的是学校那种相对宁静的环境,不是吗?而我当初总以为前面还有更好的风光在等着自己,就那样轻易地错过了教师的位置。
其实,“现在”才是我们生命的意义所在。远大理想的实现,就寓含在一个个“今天”的小小的收获、进步之中,理想就会看得见、摸得着。
在很大程度上说,我只是把重复、迷恋和回忆过去作为自己生命的价值,这已暗示着自己的衰老,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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