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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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瑛

  原载《中华散文》2005年第8期

  在我刚懂事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积极打造“数字时代”的新生活了。他们每天都在忙着工作,忙着应酬,忙着往家里搬数字电视、数码相机、数字摄像机。我对妈妈说,给我讲个故事吧。妈妈说,我正忙着做规划呢。我对爸爸说,和我一起出去放风筝吧。爸爸说,我要和客户谈判呢。他们一起对我说,宝贝,有事call我吧。随后每人说出一长串的数字,那是他们的手机号。从此我和他们的联系也是“数字式”的了。

  我的童年是在电视机前度过的。如果没有这个“电子保姆”,我将更加孤单。

  除了看电视,我就开始在各种“班”里跑来跑去,我听到我的父母在讨论我的智商是80还是140。他们怎么这么喜欢数字呢?

  我终于没被各种“班”打造成神童,却产生了厌学症。

  上小学了,老师的眼睛笑起来像月牙似的,我挺喜欢的。可是她们也只喜欢数字。他们嘴里念着60分、80分、100分,然后根据分数把我们这些鲜活、美好、生动的小小生命分出了“好”和“坏”。我就像一次性餐具一样,被一次性定为坏孩子。

  十岁那年,学校要盖楼,我们的体育场被征用了。都说地方少,可每条街上都是网吧,那就去网吧。一年下来,我就是“大虾”(网络高手)了,可能我在这方面太有天赋了吧。

  老师常拿网吧说事。这些大人真爱护我们,为了祖国的花朵身心健康,他们制定了许多儿童不宜:什么暴力、色情影视儿童不宜、电脑游戏儿童不宜、网吧儿童不宜、私自游泳儿童不宜,他们为什么不制定一些儿童适宜的标准呢?还用绿地占去了我们的游乐场,又挂上了不准践踏的牌子!

  大人们既不给我们玩的地方,也从不陪我们一起玩。爸爸妈妈总是很晚才回家,偶尔早一次,也只是对我说,给你点钱,你愿意吃什么就去买,你愿意玩什么就去买。他们以为金钱连“快乐”也能买到呢。

  我把这些钱都用在上网了。家里虽然也有电脑,可那打游戏哪过瘾呢。网吧的老板们和蔼可亲,为了能够让我们上网,不但装了监视器,还配了几个“保镖”,我们在里面很安全,绝对不会被父母找到。

  我终于尝到数字时代的好处了。打游戏聊天,用数字语言,简单又前卫。而且,我喜欢在网络世界里穿着可以凌空飞翔的铠甲,手中握着战无不胜的武器一次一次过关,一级一级升级。我这个“坏”孩子也尝到了成功的快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看不见黑板上的字了,上课只能Zzzz...(表示在睡觉)。有一天,我被老师吵醒了,她大嚷一声,我是管不了你了,快去把你的爸爸妈妈叫来,否则你就不要来了。

  7456(气死我了),真是好BT(变态),真是个286(指脑袋笨,286是早被淘汰的电脑),只知道请家长,她们以为酱紫(这样子)就能把我们都教育成3H学生(三好学生)呢。爸爸妈妈被请来了,她们不停地对老师点着头说,9494(就是就是)。唉,爸爸要是大款就好了,多给学校点赞助,老师才不敢训他呢。

  我说,偶滴(我的)爸爸妈妈,8147(不要生气)。瞧,你们很成功,终于又有了一个“数字儿童”了。

  那以后,老师也不再管我。我有些孤单,可很快,我就在网吧又认识了一个好朋友。他很自由,和奶奶一起生活,奶奶管不了他。他好酷呀,头发七个颜色,像彩虹一样飘来飘去。他知道的可多了,他说,我们就是吃着洋快餐、土快餐,看着资讯快餐被拔苗助长的一代。你就快快长大吧,没必要用你的青春期去对抗老师和父母的更年期。听着他的话,我对他崇拜得不得了。有一次,他在网上找到一段文字给我看,他说,“乌鸦”就是他最佩服的人:

  “你好,乌鸦先生。”主持人眨着绿色的大眼睛,问,“我听说你第一次犯罪是在十四岁,真的吗?”

  “不是真的,我第一次杀人是在十三岁半。”乌鸦带着手铐的手摆了摆。

  她注视着乌鸦的眼睛,“你杀过很多人,可你本身才刚刚十八岁。你从未同情过那些死者吗?”

  “没有。”乌鸦非常干脆地说,“完全没有。

  杀人对我来说反正不过是游戏而已。让我去同情游戏中的战败方,我做不到。”

  “你的父母呢?他们对你的态度如何?”

  乌鸦大笑起来。“我都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呢!”

  他说,要学乌鸦做个勇敢的人。

  有一段时间,我连着几天都见不到他,再遇到他时,他说他改上通宵了,通宵便宜,5元一晚。

  又过了段时间,我遇到他。那是最倒楣的一天。他把我领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指着一个走过来的漂亮妞说,她是我爸爸的情妇,我们去把她的钱抢光,再杀了她。他说,要像乌鸦一样勇敢。

  ……

  在一个四面都是墙,除了椅子、桌子和警察叔叔什么都没有的钢铁房间里,我见到了我的爸爸妈妈,妈妈什么也不说,只是哭。看到她哭,我也哭了。

  资料显示:一个孩子在18岁前,从电视、网络等媒体上目睹的暴力行为约20万桩。所以,他们也用自杀、杀人、弑亲等行为回报社会:那个凌晨2时在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的13岁少年,一念之间就烧死25个年轻生命;四川6名平均年龄11岁的儿童偷出价值20万元的电线卖掉,用来上网;13岁的辽阳市中学生,因母亲拒绝给上网吧的零用钱,就连砍母亲26刀……那么,为了“救救孩子”,我们试着把电视、网络从生活中删除,可停一天都会令我们恐慌,完全删除我们将无法生活。在把责任推给电视、把网络“妖魔化”的同时,不能忽略电视和网络给我们带来的种种益处。原来,它们也像火药一样,发明它们的本意是为人类造福的,那是谁点燃了罪恶的导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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