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观察研究的种类

首页 > 图书 > 图书内容/[!--newstime--]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依据不同的标准,教育观察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使研究者对各种具体的观察法有更清楚地认识,并在研究中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加以运用。
一、自然观察法和实验观察法
根据观察数据是在自然条件下取得还是在人为干预和控制条件下取得,观察法可分为自然观察法和实验观察法(即实验法)。
1.自然观察法
是指在自然发生的条件下,在对观察对象不加暗示、不加控制的状态下进行观察的方法。这种教育观察的环境结构一般是一个自然场所。观察可以是隐蔽的,即被观察者不知道他们在被观察着;也可以是公开的,被观察着能见到观察人员,知道他们正在被观察。显然,观察的隐蔽或公开所产生的效果是不同的。公开观察的主要问题是,被观察者由于知道自己正在被观察而产生与平时不同的行为表现。
2.实验观察法
是指通过人为地改变和控制一定的条件,有目的地引起被研究者的某些行为的发生,以便在最有利的条件下,对被研究者进行观察,收集有关研究资料的方法。这种观察法是在人工环境的实验室场所里,在一种控制情形下进行的。 如研究婴儿深度知觉的视觉视崖实验
由于自然观察是在自然环境状态下进行的,故而能观察到研究对象在实际生活中真实、典型、一般的行为表现。但是,在自然观察法中,观察到的往往是研究对象的外部行为表现,而且研究者只能被动地等待目标行为自发地出现。相比之下,实验室观察中,则可以人为地创造一些条件,把各种偶然的、次要的因素加以排除,促使观察目标行为的出现,以便于研究者获得有关资料,发现事物的内在因果关系。实验观察法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实验法,实验法乃是一种有控制的观察。


二、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
根据观察时是否借助有关仪器,可以把观察法分为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
1.直接观察法
是指研究者直接通过感官,在现场获得研究对象的有关资料的方法。如研究者深入课堂,直接观察和记录幼儿注意的集中情况。采用直接观察法,由于在观察者和观察对象之间不存在任何中介物,因而观察直观、生动、具体,能避免其它中介环节引起的差错。但是,直接观察法也有它的局限:首先,由于人的注意有限,研究者在观察时不可能同时注意到同时发生的许多行为和事件。其次,由于人的记忆有限,研究者难以及时地将观察到的行为和事件精确地记录下来,更不可能将其全部清晰地保持在头脑中。第三,观察者在场还可能引起观察对象的行为变化,使观察到的行为表现不同于他们平时的典型行为。
2.间接观察法
是指以一定的仪器或其它技术手段作为中介,获得研究对象的有关资料的方法。间接观察能够弥补直接观察受时间、空间条件或人自身感觉器官的限制的不足。
观察仪器既能使人的感官不能直接观察的对象变为可观察的对象,又能使人的感官难以同时、全部把握的对象变为可同时、全部把握的对象。它使人们观察的深度和广度大大地扩展了。在采用自然观察法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时,可使用的仪器很多,如电影、录音、录像、照相设备等,这些仪器对于提高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从凭借感官直接观察发展到通过仪器的间接观察,这是观察法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飞跃。当然,间接观察法也有它的不足,比如仪器的经费开支较大,仪器的使用可能影响被观察者正常状态等。


三、参与观察法和非参与观察法
根据观察者是否直接参与到被观察者所从事的活动之中,观察法可分为参与观察法和非参与观察法。
1.参与观察法
是指观察者深入到被观察者的实际环境中,充当其中的一个角色,通过与被观察者的共同活动从内部进行观察,故又称为局内观察。例如,人类学家为了研究不同民族的生活方式,往往学习其他民族的生活习惯和语言,和他们住在一起,以便收集一些局外观察者无法获得的直接资料;社会学家为了了解流浪者、不良少年的行为,也常常直接参与到他们当中去研究;在学前教育研究中,教师有时也参与到幼儿的活动当中,以观察幼儿的行为。观察者在参与到被观察者所从事的活动中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被观察对象所同化。
根据参与程度的不同,又可将参与观察分为完全参与观察法和部分参与观察法。完全参与观察法是指观察者完全置身于被观察群体当中,作为其中的一个成员而进行活动,并在这个群体的正常活动中进行观察。例如,为了研究幼儿自由活动时间的情况,研究者可以完全参与其中,并从中进行观察记录。部分参与观察法是指观察者部分地介入被观察者的群体中,以半“客”半“主”身份进行活动,有些活动和观察对象保持一致,有些活动则是独立进行。
参与观察法比较全面、深入,能获得大量真实的研究资料,但观察结论主观性成分较多,而且比较费时,对观察者的观察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2.非参与观察法
是指观察者纯粹扮演观察者的角色,被视为局外人,不参与被观察者的任何活动,故又被称为局外观察。非参与观察既可以在自然情境下进行,也可以在实验情境下进行。例如,研究者每天用一小时去教室观察教师和幼儿的交互作用的行为,连续观察几周后,比较教师期望高的幼儿与期望低的幼儿是否存在不同的师幼关系。这是在自然情境下进行的非参与观察。又如,研究者在实验情境中,安排好一些有趣的玩具,让一组儿童进入观看但不准玩,但让另一组儿童玩这些玩具,然后观察两组儿童的攻击性行为,这个研究就是在实验情境下进行的非参与观察研究。


非参与观察法比较客观、公正,能获得许多初步的事实和资料,但由于未参与被观察者的活动,因而可能只看到被观察者一些表面的、甚至是偶然的心理特征和行为表现,缺乏对所观察资料的深刻理解。
四、有结构观察法和无结构观察法
根据观察内容是否有统一设计的、有一定结构的观察项目和要求,可以将观察法分为有结构观察法和无结构观察法。
1.有结构观察法
是指观察者事先设计好观察的内容和项目,制定出有关观察表格,并在实际观察活动中严格按照其进行观察的一种可控制的观察方法。有结构观察能获得翔实的材料,并可以对观察材料进行定量分析和对比研究。它的缺点是缺乏弹性,比较费时。有结构观察法常用于对研究对象有较充分了解的情况下。
2.无结构观察法
是指研究者只有一个总的观察目的和要求,或一个大致的观察内容和范围,但没有详细的观察项目和内容,也没有具体的记录表格,研究者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的非控制性观察。无结构观察比较灵活,适应性强,但这种观察获得的材料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难以进行定量分析和严格的对比研究。无结构观察法常用于在研究的早期阶段对研究对象尚缺乏了解的情况下。比如,研究者打算研究儿童的交往,那么,在制定研究方案前,最好花一定的时间观察儿童交往时的各种行为活动。


五、叙述观察法、取样观察法和评价观察法
根据观察内容是否连续完整以及观察记录方式的不同,观察法可分为叙述观察法、取样观察法和评价观察法。
1.叙述观察法
指详细观察和记录被观察对象连续、完整的行为表现并搜集资料的一种观察方法。叙述观察的具体方法有日记描述法、轶事记录法、连续记录法等。一般而言,叙述观察保持了行为事件发生的本来顺序和真实面貌,资料翔实,可以多次检查记录,适用于搜集个人的信息资料,但个案有限,比较费时费力。
2.取样观察法
指依据一定的标准选取被观察对象的某些行为表现进行观察,或选择在特定的时间内进行观察记录来搜集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它不象叙述观察那样遵循行为发生的顺序,而是按照事先选定好的程序进行。因此,研究者在观察前要作大量的准备工作,包括选择及确定观察的内容项目,安排观察时间等。常见的取样观察有时间取样观察,事件取样观察和行为核查表。一般来说,取样观察的针对性更强,省时省力,较适用于大样本观察,但资料不够完整、详细,不能较好地说明行为的原因。
3.评价观察
指按照事先制定好的评价量表对被观察对象的行为表现进行观察并作出评价判断来搜集法资料的一种方法。评价观察法易于设计和运用,适用于广泛的行为,所需的训练较少,但观察者容易产生错误和偏见,不能很好地说明行为的原因。
关于观察法的分类,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上述各种分类是有交叉的,如自然观察可以是有结构的,也可以是无结构,而并非各自独立的;二是上面所讨论的一些观察法的类型,有的实际上也是一种观察的策略(如参与观察法和非参与观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