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几种常见的观察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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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轶事记录法进行观察,可帮助教师分析儿童的成长和发展,了解儿童的个性特征,探讨对不同的儿童的发展起作用的因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干预。以下是一位一年级教师的轶事记录实例:
日期:1980年9月11日,儿童:班米拉
刚刚下课才一会儿,沙沙就尖叫起来,一条无毒的小蛇正在她桌上爬着。全班哗然,过了一阵总算安静下来了。班米拉用纸做了一个口袋,主动提出让他把把蛇弄出去。我同意了。放学后我把班米拉留下,问是不是他在沙沙桌上放了蛇。他说:“难道你也不喜欢蛇吗?”我重复了以便我的问题,他开始抽泣,嘴里不停地嘟哝着关于喜欢不喜欢蛇的事,说是奇怪为什么有人喜欢蛇,有人又不喜欢。等班米拉停止哭泣时,我告诉他,如果他想谈谈蛇的话,以后我可以找个时间专门和他讨论蛇。他点头说:“好吧”,就离开了。
(解释:今天的行为对于班米拉来说,是一种异常行为。在我过去对他的印象中,他总是对同学们很友好,他与沙沙的关系尤其是不错。是不是可能由于它实际上是想与沙沙共享这一令人惊喜地发现而这么做的呢?尽管他的这种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我很奇怪他在哪儿弄到了这条蛇。全班为此热闹了好一阵子。)
(参见古迪温等:《早期教育测量与评价手册》,1980年版,P136—137)

秩事记录法的运用简单方便,不需专门的编码制表,只需在发现值得记录的行为、轶事时随时记录下来。在记录时,应尽量做到及时、准确、具体。
三、时间取样法
(一)含义
时间取样法是在统一确定的时间内,按一定时段观察预先确定好的行为,主要记录行为出现与否,行为发生的次数,以及持续的时间。这种方法是把被试在每一时间阶段的行为看成是他们自身行为的一个样本,要求研究者每隔一定的时间观察被试的行为要素。
运用时间取样法的早期典型范例是帕顿通过儿童游戏研究儿童社会性发展问题,他于1926年10月到1927年6月观察2—5岁儿童游戏活动,他根据儿童在游戏中社会参与程度,将游戏分为6种:无所事事、旁观、个体、平行、联系、合作游戏,并确定每种游戏类型的操作定义(见表5-1)

表5-1六种游戏类型操作定义

游戏类型

操 作 定 义 无所事事

儿童没有做游戏,只是碰巧观望暂时引起他们兴趣的事情,如没有可注视的就玩弄自己的身体,或走来走去,爬上爬下,东张西望。

旁 观

儿童基本上观看其他儿童的游戏,有时凑上来与正在做游戏的儿童说话,提问题,出主意,但自己并没有直接参加游戏。

个 体

儿童独自一人游戏,只专注于自己的活动,根本不注意别人在干什么。

平 行

儿童能在同一处玩,但各自玩各自的游戏,既不影响他人,也不受他人影响,互不干涉。

联 系

儿童在一起玩同样的或类似的游戏,相互追随,但没有组织与分工,每人做自己想做的事。

合 作

儿童为某种目的组织在一起进行游戏,有领导、有组织、有分工,每个儿童承担一定角色任务。


四、事件取样法
(一)含义
事件取样法注重观察某些特定行为或事件的完整过程,是从被观察者众多的行为中,选出与研究目的直接联系的、有代表性的行为进行观察,记录其发生和变化的过程。
早期运用事件取样法的经典研究是海伦·大卫(Helen.Dawe)对学前儿童争执事件的研究。他于1931年10月19日至1932年2月17日,对保育学校25个月—60个月的40名幼儿(男孩子19人,女孩子21人),在每天的自由游戏时间中发生的争执事件进行观察。他在观察前设计了观察记录表(见表5-2),只要儿童争执事件一发生,他就按照记录表一一进行观察记录。从争执开始发生到结束,他都详细记录。

表5-2 事件取样观察法记录表

儿童姓名

年龄

性别

争执持续时间

争执发生背景(起因)

争执什么(争玩具、争领导权、妨碍活动等)

参与者的角色(争吵的爆发者,主要侵犯者,报复、反抗、被动接受者)

伴随争执的特殊语言、动作

结果(被迫让步、自愿让步、和解、旁观儿童干预解决、教师干涉解决)

后果(高高兴兴、愤恨、不满)


五、行为核查表
行为核查表是研究者用来核查某种行为是否发生或出现的一种简表。使用行为核查表有助于观察目的的具体化,使观察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因此,在众多的观察法中,它是普遍采用的观察方法或观察策略之一。
编制行为核查表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根据研究目的确定所要观察的内容。第二步,在核查表中分别列出所要观察的目标行为,这时将第一步的观察内容进一步具体化为观察的实际项目。第三步,在核查表中按一定的逻辑关系组织、排列目标行为。核查表的组织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常常使用的是按项目的难易水平循序渐进地组织核查表。第四步,核查表中所列项目应当包括所需要的一切信息,比如某一行为是否发生,第一次发生是在什么时间等等。

下面我们用一实例具体说明按照上述步骤编制行为核查表(见表5-3)。为了了解一个五岁儿童数学技能的发展水平,我们首先需要根据有关理论,确定五岁儿童应具备哪些数学背景知识或预备技能,然后分别将它们具体编成所要观察的目标行为,接着将这些目标行为按难度水平由低到高排列起来,最后检查设计的核查表是否达到研究的要求,即是否包括了该研究所需要观察的所有如下目标资料:①确定儿童是否具备初步的数学预备技能;②记录技能发展出现的时间先后顺序。
表5-3幼儿数学预备技能核查表

儿童姓名 观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