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实验研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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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实验研究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教育实验研究的概念
教育实验研究,就是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目的和计划,在控制条件下,对被试(教育对象)施加可操纵的教育影响,然后观测被试的变化及教育效果,以此推断所加教育影响同教育效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的一种研究。
(二)教育实验研究的基本特点
1.教育实验要揭示教育现象或教育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说调查研究、观察研究更侧重于对现有教育现象进行考察,进而归纳和推论出某些发展趋势的话,那么,实验研究更注重论证教育现象中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教育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同于数学中变量的因果关系,数学中的因果关系可以用公式表达,而教育现象中的因果关系往往比较复杂,很难用某个关系式明确地表达出来。这样,就需要通过专门设计的实验,使因果关系表现出来。如,通过实验法验证某一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的实际效果及在不同幼儿园、不同年龄班中的可行性,实际上就是要揭示这一教学方法与教学质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2.教育实验对因果关系的预先设想以假说形式表现出来
在实验研究之前,研究者已经发现了某一好的教学方法和伴随的比较好的教学质量,并推测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在未经实验研究证实之前,对这种因果关系的推测只能是猜想,而不是经过确证的结论。对这种教学方法与比较好的教学质量之间因果关系的推测,也就成为下一步实验研究所要验证的假说。
3.研究者可以操纵或控制某些变量,人为地创设一定的情境
教育实验是为了变革现实,探索和创新,是要索取,不是消极等待研究现象的自然发生。因此,教育实验必须要主动操纵和控制变量的变化。操纵变量,即研究者人为地去干预、控制现象发生的条件和进程,有意识地变革研究对象某一方面的条件,排除无关因素的干扰,从而得到自己所要的结果。例如,我们用实验法研究两所幼儿园中,幼儿学习进步的快慢与幼儿园环境的关系时,必须在不同的环境里对智力相等的两所幼儿园的幼儿实施相同的教学,才能研究出环境的优劣同两所幼儿园幼儿学习进步的关系。


4.教育实验研究具有可重复性
实验研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每一项实验研究都必须明确地阐明自变量的性质和具体的操作方式、因变量的测量方法等。这样,不仅研究者本人清楚地知道如何进行实验,别人也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地点重复实验。通过重复性实验研究,可以验证原始实验的真实性和确切的效果。
5.教育实验是一种特殊的实验
教育实验,虽然起源之一是从自然科学实验经由心理学而引进教育领域,可是由于教育现象和对象的独特性,教育实验又具有与自然科学实验相区别的特征。
首先,在实验研究的对象上:自然科学实验以物为研究对象,着力探讨人与物质的关系。教育实验则是以人和人所从事的教育活动为研究对象,揭示正在成长的、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学前儿童在教育影响下全面发展的过程和规律,着力研究的是社会中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
其次,在实验物质手段方面:自然科学实验一般远离生产实践,主要是在实验室人为地严格控制条件下进行,强调仪器手段工具的先进性。教育实验则主要在教育和教学的自然环境状态中进行。因为,离开了具体真实的教育实践的对象和环境,相应的教育现象就不可能出现。
第三,在研究方法上:自然科学实验更关注的是量的描述,是随机对比求其精确度。而教育实验由于教育现象变量的不确定性,教育概念范畴界限的模糊性,以及涉及价值判断,且周期长,因素复杂,要想达到精确的量化分析是很困难的。因此,教育实验研究更强调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
二、教育实验的局限性
教育实验有助于对教育活动中一些规律性的联系作系统的检验分析,从而在拓展知识的同时保证对这些规律的认识具有良好的基础。但是,教育实验也有其局限性。因此,不能认为教育实验能够解决所有的教育问题,更不能因此而忽视了对其它研究方法的运用。教育实验的局限主要表现为:
(一)教育实验只适合研究自变量数目少且便于操作的研究内容
教育活动涉及到的因素非常复杂,而且这些复杂的因素又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对于更为复杂的问题,包括涉及更多变量的教师和幼儿头脑中的许多认识、情感问题,教育基本理论等问题,不可简单地以实验法来研究。如果有必要,一定要注意其适应范围,注意将问题转化为可以检验、便于操作的假说。


(二)教育实验中人的主观因素有可能使研究获得的资料和结论受到干扰
教育实验中的研究人员、研究对象都是具有自己的价值、态度、认识等主观因素的人,由于他们的心理作用可能会产生一些负效应。如因实验人员的期望会影响实验效果(“皮格马利翁效应”),研究对象因为知道自己参加实验而引起的积极性提高(霍桑效应)、对照组人员在暗中模仿或与实验组竞争(约翰·亨利效应)。此外,还有教育实验周期过长而引起的“生成效应”(研究对象身心成熟)和实验教师的时间积累效应,等等。这些效应,有些可能会提高教育效果,有些则可能降低教育效果。对于教育实验来说,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带来干扰。即使经过精心设计,影响仍然会存在。
(三)教育实验法受到伦理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教育实验研究是以人为控制某些因素为特征的,研究过程中往往需要改变某些条件或处理方式,这样有可能对研究对象产生影响。因此,在实验研究中要避免对研究对象产生负面影响。在选择实验变量,进行实验处理时,要充分考虑到有利于研究对象的成长和发展。有可能对研究对象身心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研究,就应放弃或采取其它的途径进行。
(四)教育实验样本容量有限,不可避免地存在误差
由于实验研究需要进行比较严格的控制,对实验的条件要求较高,因此,在确定样本时就受到一定的限制。样本过大,控制和实施就比较困难;而样本过小,又会在统计上遇到困难。因此,对实验研究的样本是有一定限制的,一般要求不少于30人,但不能过多。正因为如此,在教育实验研究中做出结论时不能过于武断。同时,在推广和应用已有研究成果时,又不能简单地模仿和照搬,而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境、具体的研究对象等进行创造性地应用。

三、教育实验研究法的基本类型
教育实验类型繁多而复杂,由于研究对象性质的不同和情境的不同,实验就有了不同的特点,从而表现为不同的类型。


(一)根据研究的目的的不同,可分为探索性实验、鉴别性研究和验证性实验
探索性实验是在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的问题,检验新的假设是否成立的实验研究。探索性实验的特点在于求新,目的是研究一个新的问题,验证一个新的假设。
鉴别性研究是比较两个或两个以上教育因素的实验研究。这种实验研究并不一定是提出新的假设,而是对原有的几种做法加以比较,以确定最优的方案。如要鉴别多大规模的班级教学效果最好。研究者设计了40人、30人、20人、16人、10人几种不同的班级规模,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与检测,确定哪种班级的规模最好。
验证性实验是对已有研究进行重复研究。验证性研究并不是简单重复别人的研究过程,而是将一项研究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域或不同研究对象中进行研究,以检验在新的条件下是否会取得同样的结果。
(二)根据实验揭示变量之间质和量的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定性实验和定量实验
定性实验是判断研究对象具有哪些性质,或者鉴别某些因素之间是否具有某种关系的实验。定量研究则是用来测定某个研究对象的性质、组成、各因素间的数量关系的实验。定量实验是以定性实验为基础的,只有确定了某些因素的性质以及各个因素是否具有相互联系的特点,才能进一步安排定量实验。
(三)根据实验情境的不同,可以分为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
实验室实验是在人为设计的环境下,严格控制外界条件进行的实验研究。教育研究中的实验室研究是借助自然科学实验研究方法进行的,其控制的程度力求达到自然科学实验的标准。事实上,实验室实验是将被试置于特定的环境中,由实验者设计特定的教学情境,通过被试的表现,得出有关的因果关系。例如,研究电视对儿童的影响。设置A、B两个实验组,A组儿童观看的电视内容是:一群孩子在玩娃娃,他们对娃娃非常友好,给娃娃穿衣、喂饭、看病等。B组儿童观看的内容是:一群孩子玩娃娃,非常不友好,有的把娃娃摔到地上,还使劲地踩,有的打娃娃。看完电视后,研究者分别把A、B两组儿童带到已经布置好的屋里。屋里模仿儿童生活环境,放有桌子、椅子,桌子上放有娃娃等。通过观察发现,A组儿童与娃娃非常亲密,B组儿童则表现出不友好行为,打娃娃、把娃娃扔在地上使劲地踩等。由此说明,电视对儿童行为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实验室实验脱离了现实的教育,所得的研究结果实用价值不大,在实践中难以推广。所以,单纯的实验室实验是不能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的。


现场实验,是在真实的教育情境中,尽可能地操作自变量,控制无关变量,以探讨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因果关系。由于现场实验是在真实的情境中进行的,因而容易操作,也易于推广。例如,研究六岁儿童是否可以入小学。以年龄为自变量,设置6个六岁儿童实验班和6个七岁儿童对比班,每班40人,男女各半,实验班和对比班儿童条件基本相似,实验在正常教学中进行,所受教育一致。实验进行一年后,以对学校生活的适应、学习负担,语文和算术学习成绩四个指标,对实验班和对比班进行比较,在初入学阶段,六岁儿童掌握知识的速度及其适应学校生活的能力等方面不如七岁儿童,但一学期后,这种差异逐渐减少,表明六岁儿童已具备入小学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