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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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经济法

作者:王英萍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43214637

定价:42.0

出版时间:2008-06-01

出版社: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经济法 内容简介

本教材的内容包括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相关内容。内容的覆盖面广并不意味着将全部的三个部门法的内容放进去,而是精选与该专业学生所应掌握的部分,如合同法、物权法等民法的基本内容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商法的内容。 本教材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相关技能的练习,同时为提高教师教学的生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在每章开始部分有中英文的关键词,在每章结束后都附有案例和思考题,以配合课堂教学讨论,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经济法 目录

第1章 经济法概述
 1.1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1.2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3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1.4 经济法和相关法的关系
 1.5 经济法律关系
 1.6 背景知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
 思考题
第2章 物权法律制度
 2.1 物权法律制度的概述
 2.2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2.3 所有权制度
 2.4 用益物权制度
 2.5 担保物权制度
 2.6 占有制度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3章 合同法律制度
 3.1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3.2 合同的订立
 3.3 合同的效力
 3.4 合同的履行
 3.5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3.6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3.7 违约责任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4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4.1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概述
 4.2 著作权法律制度
 4.3 专利法律制度
 4.4 商标法律制度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5章 公司法律制度
 5.1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5.2 公司的设立制度
 5.3 公司的资本制度
 5.4 股权
 5.5 公司的组织机构
 5.6 公司债
 5.7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5.8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5.9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5.10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6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6.1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6.2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7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7.1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7.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7.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7.4 外资企业法律制度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8章 破产法律制度
 8.1 破产法律制度概述
 8.2 破产程序法律制度
 8.3 破产实体法律制度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9章 证券法律制度
 9.1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9.2 证券发行
 9.3 证券交易
 9.4 证券市场的主体
 9.5 证券的监管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10章 票据法律制度
 10.1 票据法律制度概述
 10.2 票据法律关系
 10.3 票据行为
 10.4 票据权利
 10.5 票据抗辩
 10.6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10.7 票据的丧失和救济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11章 保险法律制度
 11.1 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11.2 保险法的原则
 11.3 保险合同
 11.4 保险公司
 11.5 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
 11.6 财产保险
 11.7 人身保险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12章 市场竞争法律制度
 12.1 市场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12.2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2.3 反垄断法律制度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13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和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13.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13.2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14章 劳动法律制度
 14.1 劳动法律制度概述
 14.2 劳动就业制度
 14.3 劳动合同制度
 14.4 劳动保障制度
 14.5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思考题
 案例分析
第15章 仲裁法律制度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15.1 仲裁法律制度
 15.2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思考题
 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

经济法 节选

第1章 经济法概述
关键词
经济法economic law
市场经济market economic
  经济法律关系economic legal relation
  大陆法系continental law system
  英美法系Anglo—American law system
  引言
经济自由与经济法
国家有义务尊重和保障经济自由。尊重经济自由要求国家与市场保持距离,市场运转协调的地方不应有国家的影子,一旦出现运转失灵,建立在自治自由基础上的社会组织也是优先手段,而国家干预居于末席,这也是所谓辅助性原则的要求。尊重经济自由仅仅是国家一项消极义务,国家的积极作为才是市场经济中经济自由得以实现的关键。市场是权利交换的场所,也是权利冲突的地方,不同主体的经济自由在市场上发生碰撞,划分彼此合理的界限成为必要。伦理道德、内部自律固然可以成为权利界限划分的依据,但是缺乏足够的权威性是其实施的软肋。那么,超然于市场、社会之外兼具合法暴力的国家就成为经济自由冲突的比较理想的裁断者。市场经济初期,经济自由对于国家的要求是较小的,国家按照公平正义的观念和市场规律制定法律规范——主要为民商法——界定财产权范围,经济活动的基本要件以及风险和责任的承担,如果权利冲突现实的发生,且无法以和解、调解乃至仲裁等私人方式解决,那么,国家提供法庭依据前述法律规范为准绳予以裁判,并以强制力为执行的保障,*终协调经济自由之间的冲突,总之,国家仍然为“守夜人”的角色。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社会化,交易复杂化,空间的扩大化,经济自由的保护需要国家以更积极的姿态介入市场运行。此外,保护一方的经济自由,也意味对另一方经济自由的限制。此外,经济法对经济自由的限制还可能由于其他人权要求,例如,国家运用宏观调控以履行生存权、发展权过程中也会限制一定的经济自由,又如,国家执行保护、履行人权的物质基础就是通过限制公民财产权而获得的国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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