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操作实务-(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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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操作实务-(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编写)

企业会计操作实务-(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编写)

作者:裴淑红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09203149

定价:68.0

出版时间:2008-04-01

出版社:中国市场出版社

企业会计操作实务-(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编写) 节选


    按照我国会计国际化趋同的改革目标,借鉴国际惯例,财政部于2006
年制定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规范我国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
报告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帮助企业会计人员领会新企业会计准则的
精髓,提高业务水平及职业判断能力,依据新准则做好企业会计实务工作,
我们编写了《企业会计操作实务》一书。本书的主要特点如下:
    1.依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写。本书以《企业会计准则
(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06)》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涵盖了基本会计准则和29个具体会计
准则,主要规范除金融企业以外的一般企业,内容包括一般企业会计要素的
确认、计量和财务报告,一般企业特殊交易、特殊会计期间事项的会计处理
以及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2.以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核心。本书以一般企业发生的具体
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核心,详细讲解了一般企业所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
的设置和主要账务的处理;同时,为尽量贴近企业会计实务,本书设计了大
量的案例,通过实例阐释各种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以及财务报告和合并财
务报表的*新编报方法。
    3.谨慎适度地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
值,但公允价值的应用必须满足规定的前提条件。企业应建立、健全同公允
价值相关的决策体系,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谨慎适度地选用公允价值计
量模式。本书重点阐释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
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交易和事项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本书可作为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和考试参考用书,也可作为普通高校、
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类本、专科会计教学用教材。
    在本书编写过程中,笔者借鉴、吸收了国内外会计理论研究和教学的优
秀成果,在此深表谢忱。
    由于水平有限,本书难免有疏漏之处,恳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以便进
一步修订。
    作  者
    2008年3月于北京

第六章
投资性房地产
**节 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房地产是土地和房屋及其权属的总称。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只能
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房地产中的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
筑物及构筑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企业
持有的房地产除了用作自身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和对外销售之外,出现了将房地产
用于赚取租金或增值收益的活动。就某些企业而言,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日常经营性活
动,形成的租金收人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
言,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构成企业的
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
资性房地产》的规定;企业代建的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
同》;房地产租金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
规定。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及其特征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
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有以下特征:
    (1)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形式是出租建筑物、
出租土地使用权,这实质上属于一种让渡资产使用权行为。房地产租金就是让渡资产使
用权取得的使用费收入,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
其他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另一种形式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
让的土地使用权,尽管其增值收益通常与市场供求、经济发展等因素相关,但目的是为
了增值后转让以赚取增值收益,也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
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房地产出租、国有
土地使用权增值后转让均属于一种经营活动,其取得的房地产租金收入或国有土地使用
 权转让收益应当缴纳营业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
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实务中,这种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情
况较少。
    (2)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
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企业持有的房地产除了用作自身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和对外
销售之外,出现了将房地产用于赚取租金或增值收益的活动,甚至是个别企业的主营业
务。这就需要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作为一项资产核算和反映,与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
房地产和作为存货(已建完工的商品房)的房地产加以区别,从而更加清晰地反映企
业所持有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和盈利能力。企业在首次执行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时,应当根
据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对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凡是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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