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南克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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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南克的考验

伯南克的考验

作者:(美)奥弗特韦德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08614984

定价:35.0

出版时间:2009-06-01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从广义上讲,货币决策方法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被经济学家称为“基于规则的方法”(a rules.based approach),即决策者们依据那些明确界定的规则,如泰勒规则,来制定政策。另一种类型则是“自我决定的方法”(free.style method):决策者们在制定货币政策时,享有更多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决策者的行动自由较大,他们可以纯粹依据在特定时期对具体情况的判断来制定货币政策。而本书将讨论的是,为什么格林斯潘治下的美联储,会在2001年以后渐渐远离了泰勒规则,以及格林斯潘的政策是怎样远离泰勒规则的。
本书**篇的结尾部分,更详细地考察了格林斯潘在美联储的功过。正如格林斯潘后来承认的,他坚定地相信自由金融市场具有无可争议的益处。而他的这种信念将导致美国经济向几个不利的方向发展。
  第1章 动力车头,意外创设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是在1913年威尔逊政府时期被创立的。此前,美国曾两度试图建立中央银行,但均遭失败。用本•伯南克的话来说,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明显可见的利益冲突,一方是农民和大街上的商人,他们认为宽松的信贷政策*有利;另一方是华尔街的金融大亨,他们作为债权人和债券持有人,偏好‘硬钱’和低通货膨胀政策”。
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设计者们希望,美联储能通过组织更良好的支付系统和“弹性货币”(an elastic currency)供应来惠及商业;避免银行危机,减少金融不稳定性;以及扮演政府的银行家的角色。你只要想想美联储建立之前那疯狂的、过于频繁的利率波动,就能明白提供弹性货币的重要性。农业是那个年代美国经济的基石。既然对信贷的需求有季节性——很大程度源自农业生产的特性,而供给基本上是固定不变的,那么剧烈的利率波动就不可避免。人们期望美联储能理顺这些利率波动,而它果然不负众望,成效立竿见影。
在历史上,银行需要自行应对金融危机。金融不稳定是19世纪美国经济的乡土病,1907年的恐慌导致了数以千计的银行倒闭。幸好有超级富豪、银行家约翰•皮尔庞特•摩根直接(且大规模)的个人干预,才挽救了美国金融体系,使它免于彻底崩溃。
  因此,特别是金融家和银行家们意识到,迫切需要一家央行以充当“*后贷款人”。银行家保罗•沃伯格和参议院金融委员会主席纳尔逊•奥尔德里奇,是尝试重新建立一个真正的美国中央银行的主要推动者。联邦储备系统的创始人面临着巨大的政治阻力,人们反对建立这样一个强大而集中的实体。众所周知,美国人民一向不信任强大的机构,特别是那种有权力创造货币和信贷的机构(它不仅代表一种垄断,而且还可能因滥用政治权力而带来巨大危险)。可现在又的确需要这样一个实体,以服务于金融业的真实需求。在这两者之间,两人设法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这些政治力量间的矛盾冲突,也许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所谓的“组织性昏乱”(organizational muddle)05美联储由一个中央委员会和十二个半自治、由私人出资的地区分行构成,这些分行分设在亚特兰大、波士顿、芝加哥、克利夫兰、达拉斯、堪萨斯城、明尼阿波利斯、纽约、费城、里士满、旧金山和圣路易斯,每家分行都有权力制定自己的贴现政策。中央委员会中还有两名政府官员——财政部部长和货币监理署署长,所以美联储中央委员会在当时被视为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退一步说,联邦储备系统中的权力和责任划分还不清楚,这*终导致了激烈的争论和决策的瘫痪。直至《1935年银行法》出台,才解决了部分问题。
该法律简化了系统结构,还明确了美联储要为“国家的一般信用状况”以及前面提到的“商业需求”负责。直到这时,在美联储中,所谓的“实物票据论”(realbills doctrine)仍占主导地位。根据这一理论,央行的主要(如果不是唯一的)任务,是仅仅以商业票据的贴现来满足贸易、工业生产和农业的需求。
此外,《l935年银行法》还从中央委员会中去掉了那两名政府官员(不过美国财政部仍保留了相当的影响力)。为更好地协调货币政策,还设立了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包括中央委员会的七名成员和十二家分行的五名代表。1942年,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在委员会中获得了常任副主席的席位。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成为联邦储备系统的主要决策机构。**次世界大战期间,为支持美国的军事行动,美联储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上,到战争结束时,英国在全球金融秩序中的长期统治地位正不断遭受巨大的压力;美国和美元,正一步步走向舞台的中心。
把本杰明•斯特朗(1872~1928)视为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初创岁月时的主宰人物,可以说*恰当不过了。他是**任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还是一家重要的纽约城市银行——美国信孚银行的前任董事长。在*初的数十年间,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处于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和斯特朗的强力主宰之下。斯特朗是*先坚持十二家分行应该以更有序的方式协调政策行动的人之一。“他认为,十二家分行中有十一家都多余了。”事实上,斯特朗担任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时是如此强势,以至于前六位美联储主席——查尔斯•哈姆林(1914—1916)、威廉•哈丁(1916~1922)、丹尼尔•克里辛格(1923—1927)、罗伊•杨(1927—1930)、尤金•迈耶(1930~1933)和尤金•布莱克(1933—1934),基本上都被历史遗忘了,而斯特朗的盛名仍为人们所称道。
为实现更加协调和集中的目标,斯特朗游说建立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前身——储备银行行长中央执行委员会,此执委会专门负责联邦储备银行所统管的政府有价证券的购销事务。*终,这个委员会在1922年成立了。斯特朗相信,美元的国际性角色,不仅有利于美国银行系统,而且会大大加强美国的经济。他意识到,一个积极而强大的中央银行是美元获取该地位的一个必要条件。
在**次世界大战之后美联储争取独立于财政部的斗争中,斯特朗也发挥了关键作用,他大力支持中央银行为实现对政策工具的现代化所作出的种种努力。和同时代其他重要的央行行长一样(比如英格兰银行的蒙塔古•诺曼),斯特朗认为,恢复战前的金本位制度是恢复国际金融稳定的一个必要条件。到1928年,所有主经济大国都恢复了金本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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