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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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短文

雨夜短文

作者:余秋雨 著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45536829

定价:58.0

出版时间:2019-04-01

出版社:天地出版社


  白?马
  那天,我实在被蒙古草原的胡杨林迷住了。薄暮的霞色把那一丛丛琥珀般半透明的树叶照得层次无限,却又如此单纯,而雾气又朦胧地弥散开来。
  正在这时,一匹白马的身影由远而近。骑手穿着一身酒红色的服装,又瘦又年轻,一派英武之气。但在胡杨林下,只成了一枚小小的剪影,划破宁静……
  白马在我身边停下,因为我身后有一个池塘,可以饮水。年轻的骑手微笑着与我打招呼,我问他到哪里去,他腼腆地一笑,说:“没啥事。”
  “没啥事为什么骑得那么快?”我问。他迟疑了一下,说:“几个朋友在帐篷里聊天,想喝酒了,我到镇上去买一袋酒。”确实没啥事。但他又说,这次他要骑八十公里。他骑上白马远去了,那身影融入夜色的过程,似烟似幻。我眯着眼睛远眺,心想:他不知道,他所穿过的这一路是多么美丽;他更不知道,由于他和他的马,这一路已经更加美丽。
  我要用这个景象来比拟人生。人生的过程,在多数情况下远远重于人生的目的。但是,世人总是漠然于琥珀般半透明的胡杨林在薄雾下有一匹白马穿过,而只是一心惦念着那袋酒。
  好了,那就可以作一个概括了——**,过程高于目的,白马高于酒袋;第二,过程为什么高?因为它美;第三,美在何处?美在运动中的色彩斑斓,美在一个青春生命对于辽阔自然的快速穿越。因此,美是青春、生命、自然、色彩、穿越。你看,匆忙之间,却出现了一门完整的美学。
  消?失
  你一定要走吗,失望的旅人?你说,这里冷眼太多,亢奋太多,夜话太多,怪笑太多,让你浑身感到不安全。你说,你要找一个夜风静静,问候轻轻,笑容憨憨的所在。我说,别急,留一阵子吧。留下看看,也许能找到一个善良而安静的角落。你说,也许,但自己已经找了好久,没有了这般时间和耐心。我说,我也算你要找的那种人吧?至少有了一个。
  你说,一个不够,至少三个。一个地方没有三个君子,就不能停留。
  你劝我,迟早也应该离开。没有马,但你的披风飘起来了,你走得很快。直到你走得很远,我还在低声嘀咕:你一定要走吗,失望的旅人?
  其实,我也多次想过消失。但是,这里的山水太美丽了,我实在割舍不得。也许我会搬到山上的窝棚里去,等来几个猎人。他们没有在村子里住过,因此也没有冷眼,没有亢奋,没有夜话,没有怪笑。我选定一二个说得上话的结交,再慢慢扩大,渐渐变成新的村子。
  然后,我会经常站在山口,等你回来。
  下辑:文史寻魂
  谁更懂诗
  中国从三千年前开始,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男性和女性,谁更懂诗?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男性的诗。这个男子坦言自己已到了“求之不得”、“辗转反侧”的地步。因为这种诚实、恳切,而获得了入诗的资格。但他又有点害怕别人嘲笑自己的这种状态,因此要声称自己是“君子”。
  另一位男子比他老练,这可以从《诗经》里的那首《静女》看出来。“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有点长,就不抄了,还是赶紧把我的翻译写出来吧——
  又静又美的姑娘,等我在城角。故意躲着不露面,使我慌了手脚。
  又静又美的姑娘,送我一支红色洞箫。洞箫闪着光亮,我爱这支洞箫。
  她又送我一束牧场的荑草,这就有点蹊跷。其实,美的是人,而不是草。
  显然,这位男子要幸运得多,已经不必“辗转反侧”。因为他所说的姑娘已经在玩“爱而不见”的游戏,已经在送洞箫和荑草了。洞箫是红色的,荑草是绿色的,洞箫是闪光的,荑草是蹊跷的……短短几句诗,已经把一场恋爱吟诵得有声有色,有姿有态。
  看得出,写这首诗的男子有点得意,有点骄傲。但是,如果他的“静女”也能写诗,那就麻烦了。因为用诗情表述爱情,女性大多会做得更好,包括前面那位“君子”口中的“淑女”在内。
  证据太多,先举其一,就是《诗经》里的那首《子衿》。完全是女子的口吻,女子的情怀,男子写不出来。大男子兼大诗人曹操一看,也心生敬佩,但他也只能抄两句在自己的诗作里,不敢改写。既然如此,我就把这一首抄全了吧——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把这首诗翻译成现代语文,我就比较来劲。请大家听一听——
  青青的是你的衣领,悠悠的是我的心情。纵然我没有去找你,你为什么不带来一点音讯?
  青青的是你的玉带,悠悠的是我的期待。纵然我没有去找你,你为什么也不过来?
  走来走去,总在城阙。一日不见,如隔三月。
  果然是好。一点儿也没有抒情,只是几个责怪式的提问,却把深情表露无遗。更精彩的是,她不像上面这两位男子,只会用外在物件作为情感象征,一会儿是雎鸠,一会儿是彤管,一会儿是荑草。她全然不要,只是直接从她思念的男人身上找。她先找到的是衣领,后来又找到了玉带,为了保持质感,她又写出了衣领和玉带的颜色。
  这真是高手了。一写衣领和玉带,立即就产生了贴身的体温,可以想见他们曾经有过的亲近。这就是用*矜持的方式,写出了*不矜持的亲密。雎鸠还在鸣叫,彤管还在吹响,但是,更好的诗却在这里,在青青的衣领和玉带之间,加上几个责怪的眼神。
  女性更懂得诗,在《诗经》中*雄辩的证明,是那首很长的《氓》。一个上了年纪的妻子,在控诉变了心的丈夫。这种悲剧,不管何时何地,都数不胜数。但是,这位两千七百多年前的妻子却控诉出了诗的境界,因为她不是从愤恨,而是从“可爱”开始的。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这是**段。我把这一段翻译成现代口语,大家一听就知道非同凡响了。大概是这么个意思——
  你这个小男人,那年笑嘻嘻地抱着一匹布到我家来换丝。其实哪里是换丝呀,明明是来求婚的。我把你送走了,送过了淇水,一直送到顿丘。不是我故意拖延,是你没有找好媒人。请你不要沮丧,我们约好秋天再见面,如何?
  这个开头,写出了活生生的男女两方。“氓”,是指外来的平民男子,嗤嗤笑着,找了个借口,抱着一匹布,从远地找来了。由此可知,女方一定非常漂亮,名传远近。这一点,女子直到上了年纪还不好意思说。但当时的她,除了漂亮之外,又是既聪明又讲情义的,不仅一眼就看穿了男子的目的,而且还不辞辛劳地送了这个**次见面的求爱者一段很长的路,涉过淇水,抵达顿丘。那么长的路,她一直在劝说,不是故意拖延,约好秋天为期。——这样一个女子,应该是美好婚姻的*佳缔造者。因此,后来所控诉的悲惨遭遇,几乎是“天理不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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