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虚构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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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虚构的我

非虚构的我

作者:麦家 著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36067950

定价:32.0

出版时间:2013-06-01

出版社:花城出版社


我激动地说:是真的。
五分钟后,我改变了体检路线,转到四楼,接受了有军人在场监督的苛刻的体检。我的身体状况比我想象的要好,要争气,一路检查下去,居然一路绿灯,哪怕连脚板底也是合格的(不是鸭脚板)。当天下午,我离开医院时,首长握着我手说:回家等通知吧。
第五天,我接到了由首长亲自签发的通知书。
回想这一些,我恍惚觉得自己是在写小说。

5、1988年1月15日

这是一本文学杂志的出刊时间,杂志的名字叫《昆仑》,期号是1988年第1期。我的**篇小说《变调》就发表在这一期上,责任编辑是海波。
我真正开始写小说是在1986年,之前几年我一直在写日记,写了几大本,论字数应该在几十万之上。总的说,我是个耽于内心的人,不爱热闹,不善言辞,写日记是我放松的一种方式,也是习惯。我喜欢把自己交给自己,交给日记本。在我对门的宿舍里,有一个福建人,姓杨,他也每天要在日记本上涂鸦一阵子。我觉得他是自己人,有意接近他,慢慢地交成了朋友。当了朋友,就可以说点私密的东西,有一天他告诉我一个秘密,说他日记本里记的不是日记,而是小说。
他在写小说!
这确实是个天大的秘密。虽然校方没有明文规定,学员不能写小说,但我们还是不敢肯定,这会不会“惹事生非”。作为军校学员,我们的举动似乎都是被明文规定了的,没有明文规定的事,我们吃不准对错,一般都以小心为妙,不做为好。所以,小说*好是写在日记本上,暗渡陈仓,以免犯了哪位教员内心私设的规矩。他还告诉我,小说和日记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日记记的是真事,真人真事,有据可查,小说写的是假事,比如把教数学的张老师和教专业课的黄老师写成一对秘密的恋人,这可能就是小说。
我的小说之门似乎就是这样洞开了。这一年,我写了**篇小说,当然是写在日记本上的。我写的是一个高度近视的老人走错厕所的故事,杨朋友看了,认为不错,建议我改一改投给南京的《青春》杂志。我改了,投了,像投进了苍茫大海里,杳无回音。尽管如此,却并不气馁,依然“潜心创作”,大有点痴心不改、乐在其中的意味,以致荒疏了学业。我的学习本来功底就不厚,学习都是临时抱佛脚,当急救包用的,用完就丢了,没有在根本上作治疗,创口还在那,而且在越来越大。到了毕业前,我的专业课成绩在班上几乎落到了*后几名,但我不以为耻,因为“我会写小说”。那段时间,写小说成了自我欣赏、甚至鄙视专业的一面镜子,极大地满足了我青春的虚荣心、反叛心。但其实那时写的所谓小说,都是一堆狗屁不通的垃圾。
真正有点感觉是到1986年,我看了美国作家塞林格的“青春小说”《麦田守望者》,我的**感觉是,它像一个反叛青年的日记,第二个感觉——我觉得我应该像以前写日记一样的写小说。绕了一大圈,原来小说可以像日记一样的写!这个发现给了我热情和力量。于是我回到了过去,回到一个人喃喃自语的状态,就这样折腾出了一个近两万字的东西,我给它命名为《私人笔记本》。先投给《福建文学》,退了,但编辑觉得是个好东西,退稿时专门附了信,鼓励了我,还客气地邀请我去他家玩。我也去了,还带去了又一篇小说,但编辑看了觉得还不如《私人笔记本》。就在这时,军区文化部在上海办了个文学创作班,给我们单位一个名额,由宣传科来落实人头,前提的是去的人必须要带一篇小说。当时我跟宣传科一名干事有些接触,他知道我在写小说,就安排我去了。我带去的就是《私人笔记本》,当时负责办班的几位作家,像江奇涛、何晓鲁,看了我的东西,非常振奋,把我隆重地推荐给了当时很走红的作家,也是《昆仑》杂志社的编辑海波。海波看了,也觉得不错。到这时,这个东西和我才迎来了一线生机。
小说*后更名为《变调》发在《昆仑》1988年**期——这就是我的处女作。在此之前,海波把我列为他培养的重点作者,安排我参加了两次活动,一次在广东万山群岛,主要是读书,讨论;另一次是在北京昆明湖边,主要是写东西,关了一个月,写了一个中篇,即《人生百慕大》,也是发在《昆仑》上的,1988年的第五期,还得了《昆仑》杂志当年的优秀作品奖。就是凭着这个奖,第二年我上了解放军艺术学院。军艺当时很火的,走出了莫言这样的大作家,以至当时有人在会上戏言道:军艺是作家茁长成长的沃土,到了这里,你即使是一支筷子,也会长成一棵竹子。激动得我好像看见自己已经立竿见影、苍翠欲滴了。
但是两年后,当我离开军艺时,我觉得我还是一支筷子。换句话说,我在军艺没有打开门,但也没有关上门。我的小说之门自打开之后,似乎就关不上了。既然关不上,就死命地打开它吧,打不开也要打。这是多年来我听到自己说的*多的一句话。我觉得就是这句话告诉了我小说的秘密。

6、1992年7月1日

这是法律意义上的一天,很枯燥的,没有什么说头。如果一定要说,就是说:从这一天起,法律承认有一个女人是我的老婆,或者说我是她的丈夫。这个女人的名字叫黄尹。对有些人来说,法律承认可能是很重要的一天,但对我和黄尹来说,这是很无所谓的一天。对我们来说,重要的一天在三年前,举国上下闹学潮的时候,有一天我跟当时在南京的好友鲁羊去南京大学看大字报。看了大字报,鲁羊还是不想回家,想看一个女生。他知道女生住在几号楼几号房间:八舍208室。但是光知道不行,因为女生宿舍男人是进不去的。那时候也没有手机,怎么样才能把他要见的女生叫下楼来呢?只有大起嗓门喊,别无选择。那就喊吧。但鲁羊却要求我喊,他说这里没人认识你,你喊吧,没事的。显然,他是把我当作他了。他当时在写诗,哲理诗,抒情诗,两种诗都是世俗生活的异议者,令他的生活少了不少世俗之气。如果我们俩调个头,我想他可能会帮我喊的,他身上有见义勇为的气质和游戏事情的胆子。可我哪有这种勇气?打死我也不喊。哪怕喊下来的人是我的,也不喊。结果也不需要我们喊,楼里出来了两个女生,他定睛一看,默不作声地上去,拦住了她们。原来他俩心有灵犀呢。不光是跟他心有灵犀,跟我好像也有一点灵气,无意中带了一个人来,这样就形成了两男两女的良好格局,否则我不是成电灯泡了?为了暗合缘分之说,后来黄尹说,那天晚上她们本来已经出了宿舍楼,但她觉得天气有点凉,就又回宿舍取了一件外套,要不然就错过了。
这个夜晚,我们把时间交给了南大附近的一家叫三棵树的咖啡吧。这好像是我**次“泡吧”,也是我**次见到黄尹。那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这个夜晚是有魔力的,会神秘地衍生出无数个相似的夜晚。这样的夜晚多了,我们就开始谈婚论嫁了,先是在心里说,然后是嘴上说,继而是身体说,*后是法律说。说真的,起初我们俩对法律之说都有点小看,甚至排斥它,我们觉得心里说是*重要的。那时候,我们都希望做一对没有法律意义的夫妻,但事实证明法律说是很重要的。法律说了,我就从南京调到了成都,名正言顺地,朋友和组织都为此提供了应有的帮助,比如房子,比如假期。这就是法律的意义和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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