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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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家与小说

小说家与小说

作者:哈罗德.布鲁姆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44770064

定价:98.0

出版时间:2018-10-01

出版社:译林


我是多么渴望着有一个人逃出性命啊!“啊,哪怕只有一个人呢!”这句话在我口上至少也念了一千遍。每逢我这样念的时候,我总是捺不住心头的强烈要求,把两只手捏得死紧,假如我手里这时拿着什么脆软的东西,一定会在不知不觉中把它捏成粉碎;同时我的
上下牙也咬得死紧,半天松不开。

以上便是克鲁索的反应,这个动手成瘾的工匠找到了他的自由,却无法承受它全部的崇高。克鲁索是一个*不崇高的人物,却自始至终被嵌入一个崇高的情境,*典型的一桩事件便是他偷窥的可怕食人宴,从中他救下了后来成为他仆人的星期五。面对他的先进技术和清教徒特有的决心,那些食人族几乎没有任何抵抗,所以食人者星期五很快便皈依新教神学和饮食,这并不显得那么不合情理。普通读者重读此书时,也许会对此感到疑惑: 相对而言,克鲁索为何缺乏新教徒典型的内省?这不是说马克思的评语是正确的,克鲁索只在安息日才变成新教徒;而是因为笛福的上帝是一位技术治国论者兼个人主义者,他对细致微妙的情感不太习惯。我们可以把笛福的上帝想象成一个工匠巨人,整个宇宙都是他的手工场,恰如克鲁索在岛上竭尽其能应对所需。所不同的是,克鲁索的崇拜者只有星期五,而笛福的上帝拥有上百万个对他五体投地的星期五。

《摩尔弗兰德斯》
就《鲁滨孙漂流记》而言,审美评判似乎多余;这部作品已经成为一个流行的神话,它的地位如板上钉钉,毋庸置疑,故而文学评论家们唯有缴械投降。《摩尔弗兰德斯》则不同,招致了各式各样,甚至两极化的评论,一极是已故诗人兼文学评论家艾伦·塔特,他曾对我说,《摩尔弗兰德斯》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有着托尔斯泰式的强烈情感;另一极则是同样有资格的一些读者,他们根本不承认这是一部小说。捧杀者有詹姆斯·乔伊斯和威廉福克纳,前者提到“那个令人难以忘怀的妓女摩尔弗兰德斯”,后者则将《白鲸》和《摩尔·弗兰德斯》并置,说是自己很想创作的作品(还有一本是米尔恩的小熊维尼系列之一)。重读《摩尔·弗兰德斯》,我竟有些迷惑,我本以为它会写得更好,但它其实属于部分比整体更为生动的一类书,故而记忆里只保留着某些章节和当初的印象,而因为这记忆,很大一部分叙事也被赋予了本不具备的光环。说来奇怪,就叙事而言,这部小说的地位摇摆不定;我们无法笃定自己读的是一部小说,而非宣扬清教信仰的花花绿绿小册子。摩尔是一个令人敬畏的人,总能维持我们对她的兴趣和善意。但是她讲述的故事时而有形,时而松散,屡屡令彼此对立的虚构作品与所谓事实的权威们头疼不已。
马丁普莱斯指出,《摩尔弗兰德斯》通篇讲述人的生存,笛福却几乎没有用一个统一的主题贯穿其中。笛福曾进过新门监狱,就这部小说的幻象而言,他只提供了一个关键的暗示;摩尔出生于新门监狱,她将想尽办法避免在那里终老一生。她对现金的追逐简直等同于克鲁索为了在岛上活下去而做出的努力,有所不同的是,摩尔更有想象力,而克鲁索像是患有古怪的强迫症。克鲁索只做他必须做的,摩尔则做得更多,在她的执迷中我们逐渐意识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对于冒险的爱好。这种爱好让她吃惊,但恰如马丁·普莱斯所言,她总是“被自己吓住,她总是对自己感到惊讶”。她在行动中学习,她对所做的一切几乎都很投入。激情洋溢是她*迷人的品质,不过她的大多数品质都讨人喜欢。男性读者都为她倾倒,尤其是那些对女性既赞美又贬损的男性读者,其中名声*响的便是乔伊斯和福克纳。
清教的力量,也就是灵魂孜孜不倦寻求自我肯定的驱动力,在摩尔身上展现的程度不亚于班扬笔下的主人公。我认为这是威廉哈兹里特如此激烈地批判《摩尔弗兰德斯》的原因,不然的话,我想这位新教异见传统中涌现出来的*伟大的文学评论家应该会欣赏这部作品的。然而,在某一个层面上,他显然觉得摩尔是清教情感的巨大耻辱。查尔斯兰姆非常敬重摩尔,非常理解她内心深处清教信仰的对立统一是多么地真实,反映出“宗教显灵对一个粗鄙的、未经教化的灵魂的干预性闪耀”,这一点“近似于班扬的柔情”。愤怒的哈兹里特回应:“兰姆先生欣赏《摩尔弗兰德斯》,那么他愿意娶摩尔弗兰德斯吗?”对此,一个忠诚的哈兹里特派学者只能回应:“希望那位哈兹里特迎娶了一位摩尔弗兰德斯,从而在男女关系中享受一次幸福的感觉。”哈兹里特写下这段关于《摩尔弗兰德斯》的话时,完全失去了分寸感:

然而,为了满足好奇心重的读者,我们……可以加一句:《 摩尔弗兰德斯》糟糕透顶、面目可憎,弗兰德斯女士显然是生于罪孽。写得*好的部分是她的童年,好看、感人;还有身陷新门监狱时,在悔恨与顽固不知悔改的情绪中起伏不定;以及她从小酒馆门口牵走马匹,行窃之后却不知何处安放。这是把对偷窃的热爱上升到了一个理想的高度,变成了事不关己的机械反应。

哈兹里特不懂摩尔,是因为他无法容忍清教徒的冲动竟然遭到错置,变成了“把对偷窃的热爱上升到了一个理想的高度”。偷马的情节虽然精彩,却赶不上摩尔的第二次行窃,即偷走小孩项链那一节:

我现在白日里出去,自己也不知往哪里走,也不知道去找什么东西,直到魔鬼在我走的路上设下一个可怕的陷阱,那陷阱的可怕,还是我从来没见过的。一天经过亚尔德斯盖特街时,我看见一个美丽的孩子,她在一所跳舞学校里上学,正独自走回家去。我的鼓舞者,像个真正的魔鬼,教我去骗这个天真烂漫的小孩。我和她谈天,她也向我说了许多话。我拉着她的手,和她一起走,等我走到一条通巴塞罗缪围场的铺砖的小巷,我就引她到巷里去。那小孩说这不是她回家的路。我说,“是的,我亲爱的,我要指给你看怎样回家。”那小孩戴着金珠穿的一条小项圈,我已经看中了。在巷里的黑暗之中,我弯下身来,假装系好小孩的跳舞鞋上松了的带子,顺手摘下她的项圈,小孩没有发觉,我于是又带她往前走。那时魔鬼教我在黑暗的巷里杀死小孩,那么她就不会啼哭了。但是单单这个念头就把我吓住,我几乎站不住脚了。我拉这小孩转过身来,吩咐她再回到先前走的路上去,因为这不是她回家的路。小孩说她会那样走的,我就走进巴塞罗缪围场,然后转到通向巷子的一条路上,走进查土荷斯广场,出来走到圣约翰街;然后穿过斯密士飞鲁,走下七克巷,经过飞鲁巷,直抵荷奴倍恩桥,那时跟常走过那里的一大群人混在一起,就不会被发现了。这样我第二次冲进世界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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