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随想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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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随想录

金庸随想录

作者:贺兰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59600516

定价:45.0

出版时间:2017-06-01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社

金庸随想录 本书特色

畅销书作家、《剑桥简明金庸武侠史》新垣平
《武侠,从牛A到牛C》作者@大脸撑在小胸上
金庸江湖论坛版主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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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心慧口,化为文章,文字饱含灵性,时有让人拍案叫绝处
·裸脊锁线,内封选用不同色纸;用纸的原色,呈现不同视角下的金庸江湖

金庸随想录金庸随想录 前言

俗而能通话金庸
某兄以为,金庸必将不朽,断言:后五百岁,必有人乐读金庸,且其狂喜如我!也有朋友认为武侠式微,读者日稀,即便金庸小说亦不免凋敝。俗人日:身后名,何若眼前杯酒!刘正风曾道:“世上已有过了这一曲,你我已奏过了这一曲,人生于世,夫复何恨?”世上已有过了金庸小说,我也爱过了金庸小说,无论金庸今后际遇如何,眼下阅读的快乐,足以对得起这场邂逅。
我是俗之又俗的俗人一个,平生*爱俗物。爱京昆,因其俗;爱《红楼》,因其俗;爱诚斋,因其俗;爱笠翁各种传奇小说,更是因其俗。武侠既为通俗小说,俗是理所当然的。然,武侠中独爱金庸,却因其不仅俗,而且通。
“通”若为“通行”之义,金庸小说可谓大通。凡有华人处必有金庸,应该不是夸张。所以,“迎合读者”就成了金庸小说媚俗的铁证。愚以为,倘作文的目的不是束之高阁,藏诸名山,而是想公之于众,与人同乐,那让人喜欢实在算不上什么缺点——甚至可以说是优点了。《随园诗话》云:“人但知满口公卿之人俗,而不知满口不趋公卿之人更俗。”“迎合读者”如果是俗,那满口“我手写我心”,拒绝与读者“媾和”的就是更俗了。且“翩然一只云中鹤”固然雅人高量,但同时“飞来飞去宰相衙”则不免沦为跳梁小丑。拒绝“媾和”的高雅作者如果同时是某通俗刊物的写手,则其人可知,其雅可知。
“通”如是西汉时采铜铸钱、富可敌国之邓通,金庸可谓通中之*。连载时,《明报》就因此大卖;成书后,三联版更是奇货可居。即便再怎么诋毁新修版,痴迷的粉丝仍然趋之若鹜。更有一代代的天王天后男神女神小鲜肉,轮番翻演金庸剧,各领风骚三五年。俗人如某,真心祝愿先生财源滚滚。阿堵物自然是俗物中的俗物了,雅人自不屑言之。但高洁如菊花仙子也说:“妾非贪鄙,但不少致丰盈,遂令千载下人,谓渊明贫贱骨,百世不能发迹,故聊为我家彭泽解嘲耳!”(《聊斋志异·黄英》)拜金如我,自然更不会以“丰盈”为耻,但不知金庸能为困坐书斋的写手解嘲否?一笑。
“通”若释为“通畅”,则金庸正是通人。文字流畅易读,正是俗之根本。韩愈、鲁迅的奇崛瘦硬固然是上等文字,与之相比,流利畅快的确难免“俗艳”之讥。然而,目前我并未见到如韩、鲁二公那样有嚼劲有回味的奇崛文字。令人头昏脑涨的只是胡乱罗列意象、不知所云的伪古风和生拼硬凑、强行搭配的生造词——我名之为“文字的配种”。欣赏不了这种“不通”的“不俗”,所以宁取俗艳的流畅。我常想,为何世间只有“雅正”而不说“俗正”。金庸小说的文字自成一格,不同于古典白话,但也不是现代汉语——他一直有意识地规避“太现代”的词语。我一直以为,这是武侠小说*恰当的表述方式,可谓“得体”。金庸文字的平朴,算得上是个共识。《围城》里的范小姐喜欢搜集各种富于哲理的警句——将它们“打了红铅笔的重杠,默诵或朗诵着”。所以与范小姐有鉴赏共识的读者,因摘抄不到名言警句而鄙视金庸,那简直是顺理成章的。只是我这个俗人看见“天涯远不远”之类的故弄玄虚,总不免失笑。总是觉得这种不奇不怪不炫,俗出了中庸之道的文字才对胃口。
“通”如果解作“通达”,那金书的主角大体也算得上通达吧。或顺利或坎坷,*终总能取得大成就,抱得美人归。这真是庸俗的价值观啊!也是金庸小说未脱旧文学窠臼的明证——骨子里还是才子佳人那一套。飞黄腾达的追求,在旧时也算俗了。贾宝玉就鄙薄“仕途经济学问”。名士王漾批评何充:“我们来找你玩,你理当摆拨常务,应对玄言,怎么还看公文?”何充打脸很有水平:“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世说新语·政事》)其实,任何时代,锐意进取,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都是值得肯定的吧?不通俗物,超然物外,固然雅,但是如没有餐风饮露的本事,只能寄望于可挥霍终生的遗产了。只有韦小宝不遗余力地网罗御姐、萝莉、熟女、人妻、绿茶、花瓶和女仆,不知道是纯粹的收集癖还是想用来召唤神龙。其余的大部头,大抵都是武艺高强的英雄娶了*美的美女。这当然也是庸俗的。宣传主流价值观的媒体往往偏爱不俗的英雄舍身救世,脱俗的美女婚姻扶贫。俗人如我,却更能接受“邯郸岂偶厮养,新妇必配参军”的“意中缘”。虽然自忖郭、黄终老是另一版本的“倾城之恋”,杨、龙修成正果是你跑我追的游戏,任盈盈得遂所愿是令狐冲受恩深重以身相许;却不能不承认,他们是*合适的佳偶了。虽然不如意事常八九,但人心仍偏爱喜庆团圆。就算是悲剧,梁祝也能死后化蝶;写革命文字,鲁迅也不惜运用曲笔,在夏瑜坟头加一圈小白花。纵然世间不能绝怨女痴男,但笔端做媒,替天行道的俗人俗趣何须苛责。
私意以为,金庸先生应该也是个俗人,所以爱恶搞雅事。每每夸张地令雅元素富集,几乎绚烂到《儒林外史》里的杜慎卿所谓“雅得那样俗”的地步,然后再以俗破之。当此时,我就会产生一种阴暗的快感并大叹“知己啊知己”!
*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韦小宝书斋写字:在一方王羲之当年所用的蟠龙紫石古砚中加上清水,取过一锭褚遂良用剩的唐朝松烟香墨,安腕运指,屏息凝气,磨了一砚浓墨,再从笔筒中取出一枝赵孟頫定造的湖州银镶斑竹极品羊毫笔,铺开了一张宋徽宗敕制的金花玉版笺,点起了一炉卫夫人写字时所焚的龙脑温麝香……这一番排场下来,写出的字却似硬柴、似扁担、似蚯蚓。真真让“钟王欧褚颜柳赵”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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