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认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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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认他乡

错认他乡

作者:韩浩月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08651996

定价:39.8

出版时间:2015-10-01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错认他乡 本书特色

写给每一个被时代推着远走的小城青年,回忆我们共通的非精致人生。
《新京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专栏作家、华语电影优质大奖评委韩浩月用情之作,以诚实的文字回应命运的馈赠,为了记录时代,也为了与故乡后会有期。
“故乡有时候像母亲推开儿子一样,会逼着你远行,让你带着疼想她。”
韩浩月的文字,笔锋常带感情,如同微醺状态下的交谈,七分诚意、三分性情,而对故乡的书写,则更多了内心的呢喃和对土地的敬畏。他所怀想的,是苦难中洋溢着微小欣喜的小城往事,是不拘泥尘世、仗义往来的血缘关系,是故乡守望游子的感人力量,以及母亲的背影、六叔的愁眉、兄弟的酒话……和大部分人一样,这个典型的小城青年,讲述了*广泛的非精致人生,带着时代特有的烙印,轰轰烈烈,直抵人心。

错认他乡 内容简介

从街的*东头,走到街的*西头,有时骑车,有时跑步;路边长满了梧桐树,树叶后面有长方形的喇叭。就这么大点儿的地方,有时我们还写信。
在这条街上,我们骑摩托、唱卡拉OK、瞎晃荡……走到哪儿,心底都是踏实的。
后来,我们醉倒在这儿,俯身拥抱土地,站起身来,你依旧是主人,我却成了客。
其实在十几年前就意识到了,但我们不说。不说就意味着从前还在,往事还在。
故乡,不再是一个轮廓清晰的存在,她在我心灵的镜子里,恍恍惚惚,倒影重重,熟悉至极,又宛若他乡。
附:丛书简介
一个持续了8年的酒局
集合了六位酒客和数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
一个开通仅1年的公众号(六根)
成为文化圈子内交口称赞的内容大号
六个人,六本书
李辉《雨滴在卡夫卡墓碑上》
叶匡政《可以论》
韩浩月《错认他乡》
绿茶《在书中小站片刻》
潘采夫《十字街骑士》
武云溥《生如逆旅》
六根通知
六个人在一块能做些什么?去大漠单挑黑风双煞,缺一个韩小莹,摆阵法叫板黄药师,少了个孙不二;去乡下保护村民麦子,凑不够七武士;从天山下来没有飞红巾;去打蛇精丢了个葫芦娃;竹林里喝点酒不见了醉刘伶。就是想认真开个会,仍旧是少一人。于是六个人只好喝酒。
这酒局的年份,从猴年开始,到马年结束。谁约的局?早已湮灭不可考,隐约记得李辉拎两瓶老酒,往桌上一掼,时间就开始了。起初每月一喝,但男人生理周期无章可循,兴之所至,呼朋唤友,陋巷偶遇,小局亦成,全无定数。
这六人,有人办报,有人写文,有人编书,有人吟诗,多儒冠误身之辈,皆啸聚哄散之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六根不净,酒局就叫了六根。遂约定,开一账号,也叫六根,写游山玩水文字,贴吃喝玩乐文章,听百年历史回声,每周六篇,周日休息。
人非一品,行为二流,文无定法,只求好玩,乃老男人的初心。
壶里乾坤,杯中日月,其拽文曰:醉能同其乐,醒能著以文者,六根也。六根者谁?曰李辉,曰匡政,曰绿茶,曰浩月,曰采夫,曰老武。

错认他乡错认他乡 前言

永远寻找故乡的老少年
在马路南边,我上过中学的那所学校的对面,有一处房子,是家。一排排的水泥平房,一模一样的胡同巷弄,一眼望去,每条小道的尽头,都是草色青青或一片枯荣的荒野。
去年春节回去,我迷路了,找不到自己的家。在巷头那边的荒野里,走来走去好几遍,*后气急败坏地给妹妹打电话,“快出来接我一下,我找不到家了。”
这样的戏码已经上演了15年。
但在北京的家,很容易能找到,地铁二号线换一号线,转八通线到达某站后再换一辆公交,就到了。不用抬头,到单元门那儿按一下门铃,就会有小孩欢呼,“爸爸,你回来了!”
也有例外。有次在国贸桥下就迷路了。素常见惯已不觉得有多宏伟的高楼大厦,仿佛瞬间长高了一大截,红绿灯也陌生起来,那是我在这个城市,少有的感觉到恐慌的一次。
回想起某年冬天的雪夜,在我700多公里外的那个县城,和几个少年时代的朋友喝多了酒。在大街上奔跑呼喊,穿着黑色的皮鞋,在车轮碾出的结冰痕迹里打刺溜滑,摔倒了就趴地上歇一会儿,眼鼻喉中都是雪的气息。歇够了爬起来,捏雪球去砸中学同学的窗户,喊他出来继续喝酒……多么地狂妄肆意,也只能在这个地方如此,在别的地方不敢。
不敢,是因为别的地方不是故乡。
有次和女儿吵架,她脱口而出“爸爸,你快老掉牙了”,我哈哈大笑,笑完心想,不可能,我心里还是把自己当个少年呢。到了中年,还有颗少年心,也够可以的。好在不只我一人,经常和我一起喝酒的那5位,也都有颗少年心。
老少年的特征之一就是,每每谈到故乡,就会似有若无地流露出一点忧愁的样子。骑着自行车张开双臂,拍照的时候把双手举向天空,把石子丢向湖水的中央,用手指抚过斑驳的墙壁,把随手抓到的一把枯草抛弃在风里……这些都是少年们爱干的事。每每有这样的冲动,或看到这样的场景,内心总会有点儿不一样的感觉。
天可怜见,在20岁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要离开。可故乡有时候像母亲推开儿子一样,会逼着你远行,让你带着疼想她。离开的时候我用四肢拥抱了庭院里的泥土,自那以后,就再也没主动趴在地上过。
“你走了,就不要再回来!”影视作品里,父亲们在狠狠摔上门之前,通常会说这么一句,而你一般则会用这句回答他,“不回来就不回来”。一语成谶。
在异乡、在路上、在银幕上、在书里、在键盘声中、在酒杯里……寻找故乡。这时候的“故乡”,已经不只是具有出生意义的地方,她更多的像一个居所,一个挂在鸟巢上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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