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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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之书

永生之书

作者:格莱希曼 著,钱峰 译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44750868

定价:49.8

出版时间:2014-12-01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永生之书 本书特色

欧洲版《百年孤独》
永生之药守护家族千年传奇,解释世界历史重大事件隐秘
将现实主义和魔幻主义巧妙融合,想象与现实参半,再现了一个绵延成百近千年的犹太家族历史,反映了欧洲大陆的风云变幻和历史沧桑

永生之书 内容简介

《永生之书》讲述了一个犹太家族——斯宾诺莎家族的传奇故事。一千多年前,斯宾诺莎家族的祖先巴鲁克从先知摩西那里接受了上帝的旨意。后来,他发现了永生之药的秘方,并把写有秘方的手稿传给自己的子孙。千年以来,散布在欧洲大陆的斯宾诺莎的子孙们经历了跌宕起伏的人生,参与了各种历史事件,作为秘方的守护者履行自己的家族使命。现在,斯宾诺莎家族的*后一个传人阿里,在临终之际写下了这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家族历史。

永生之书 目录


一 起源
二 私人医生
三 卡巴拉教徒
四 说故事的人
五 流浪者
六 哲人
七 革命
八 皇储
九 财政部长
十 记者
十一 共产党
十二 老烟枪

永生之书 节选

母亲在临终前求我将一件事告诉给全世界——在二战期间,纳粹党人残忍地杀害了某位名叫利波特的年轻人,他和其他几个年轻的犹太人藏身在父母的家中。她想让我问问上帝为什么要让这种惨剧发生。我因为常年对母亲置之不理而倍感愧疚,在那一刻的严肃氛围的催使下,我答应了她的请求。
  十年后,当医生当面告诉我,我得了癌症晚期,必须得马上切除咽喉时,我突然回想起了母亲去世的那一天。我的心脏开始狂跳不止,所有的感官仿佛瞬间敏锐了起来。我可以看到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含糊地说着她的遗言,而我答应了她有一天会将那一小片独立的区域描述给世人听,这个地方就是我们的家。就在这一刻,我才发现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而我不仅没有实现我对母亲的承诺,一生下来也没做过任何有意义的事。我一直都在埋怨我的生活。中年生活的乏味无药可医,在异国的冒险经历或闲适的日常生活都没有用,这种痛苦的感觉让我备受折磨。我常常自我抱怨,有时候还会突然发起火。我诅咒上帝,他总是离我这么遥远。我咒骂我死去的父母,他们从来不跟我亲近。然而,大多数时候,我都在责骂我自己连一件有意义的事情都没有做成。
  从我十七岁开始到我现在生病,我一直在奥斯陆的一家大型出版商的仓库里工作。这份工作是威廉叔叔帮我找的。我开着仓库的吊车,帮他们装卸货物,一干就是三十年。每天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半,我都在来回搬运着成箱的书籍,将它们放好或从高高的书架上取下来。这些书架都是不同的出版社租下来的。这份工作简单而枯燥,完全不需要我费神。这对我来说正适合,因为我从不会为了成功而奋力拼搏。相反,我很懒惰,从来没想过要使自己变得更好。
  我这一辈子都在闻着书籍的墨水味。可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读书。我的父母都是爱书人。在匈牙利的时候,几乎每一本新出版的书他们都要买回来。这就是他们在这个充斥着谎言的国家中搜寻一丝丝真实的方法。我们家中的所有书架和壁龛中堆满了各种小说和诗集。可我一本也没看过。我只要看看封面,用手指摩擦它们的书脊就够了。也许这是我对父母的一种抗议,因为他们看书的时间比跟我在一起相处的时间还要多,还总是喋喋不休地强调读书有哪些好处。我宁愿听叔祖父讲故事,也不愿意打开这些旧书,即便我的父母常常警告萨沙和我说,费尔南多在骗我们。
  我之所以不爱看书,主要是因为看书需要耐心,而我很缺乏这种品质。另一方面,我在书库工作的这些年,养成了每天早上随意翻看一些小说的习惯,尤其是那些我认识的作者写的书。这个习惯是在我参加了一次宴会后渐渐形成的。我在那次宴会上遇见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她认为既然我的工作是和书打交道—我没说其实我只是仓库里的吊车司机—那么我肯定读过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开始,我觉得自己理所应当要否认,说自己从来不爱看书。但接着我又觉得这难以启齿。不过从书名来看,我认为她提到的这本书肯定映射了我自己的人生,所以我应该读过它。于是,我微微一笑,在一张纸条上快速地写道,我很喜欢这本书,尤其是那些在中欧发生的故事,因为这些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的过去,我很高兴自己在这本书中找到了共鸣。叔祖父常常说,识破一个谎言往往比抓一条瘸腿的狗还容易。他这句话那天晚上就在我身上得到了验证。那个姑娘直接看穿了我的谎言。从那刻起,我就决定开始看书了,这样别人才不会看不起我,把我当成没文化的骗子。
  我只要随便看几眼,就能知道整本书的大意。而这样就足以让我的想象力奔驰了。开吊车是一项很寂寞的工作,为了隔离噪音,我整天都要戴着耳塞,与世界隔离。午饭的时候,我也经常是一个人吃。因为我__不会说话,大家都觉得我又笨又傻,其他的工人都不想和我做朋友。于是,拿起一本书,我就能让我的想象力抛开束缚,奔向它想去的任何地方。于是,这份简单的工作似乎也没那么无聊了。一段时间后,这便成了一种习惯。从早上起来开始到晚上入睡,我的脑中就不停地涌现出各种各样的奇妙历险。我总能找到一本为我的想象提供背景的书籍。比如,有一次,我花了几天时间看了弗朗茨·卡夫卡的《审判》,然后略览了它的封底后,我便成了一名天才律师,就像佩里·梅森在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多亏了我的机智和口才,无辜的约瑟夫才避免了死刑的下场。另一次,我偶然发现了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然后那一整个星期我都能看到美丽绝伦的女伯爵盖尔芒特躺在我的怀中,向我求欢。看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后,我梦到我变成了弗洛伊德,发明了一种神奇的方法治愈世界上所有的精神病人。后来我又找到了约瑟夫·康拉德的短篇小说《黑暗之心》,那时正巧特蕾莎修女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于是我便幻想我正在解救那些得了绝症、常年挨饿的非洲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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