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4版)
税法(第4版)作者:李晓红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12131477 定价: 出版时间:2017-07-01 出版社:北交大 |
税法(第4版) 内容简介
《税法(第4版 修订本)/高等学校“十二五”规划教材·经济管理系列》是根据新的(截至2018年7月)税收法规编写的。根据税法课程的特点,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阐述了我国现行税收体系的基本内容。全书共12章,分为三大部分,**部分是税法基本理论,包括第1章和第2章,是全书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税收实体法,按课税对象进行分类,包括第3章至第10章,主要阐述了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的具体法律规定;第三部分是税收程序法,包括第11章和第12章。 《税法(第4版 修订本)/高等学校“十二五”规划教材·经济管理系列》在体例上有所创新,力图打破传统的税法教材单纯抽象的讲税模式,贴近社会经济生活,寓教于乐,极易提高读者的学习兴趣。《税法(第4版 修订本)/高等学校“十二五”规划教材·经济管理系列》可作为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本科、MBA、研究生教材和教学参考读物,也可作为广大税务人员、财务人员、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岗位的培训教材
税法(第4版) 目录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1.1 税收的产生和发展
1.1.1 税收的产生条件
1.1.2 税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
1.2 税收概述
1.2.1 税收的概念
1.2.2 税收的特征
1.2.3 税收的原则
1.3 税收的职能和分类
1.3.1 税收的职能概述
1.3.2 税收的分类
课后练习题
第2章 税法基本理论
2.1 税法概述
2.1.1 税法的概念及特征
2.1.2 税收法律关系
2.1.3 税法的分类
2.2 税法的渊源和税法的原则
2.2.1 税法的渊源
2.2.2 税法的原则
2.3 税法的构成要素
2.3.1 纳税人
2.3.2 征税对象
2.3.3 税率
2.3.4 税收优惠
2.3.5 纳税环节
2.3.6 纳税期限
2.3.7 纳税地点
2.3.8 违章处理
2.4 税制体系
2.4.1 税制体系概述
2.4.2 影响税制体系设置的主要因素
2.4.3 税制体系的种类及特征
2.4.4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课后练习题
第3章 增值税法
3.1 增值税概述
3.1.1 增值税的概念
3.1.2 增值税的类型
3.1.3 增值税的特点
3.1.4 增值税的沿革和发展
3.2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3.2.1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3.2.2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3.2.3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3.3 增值税的纳税人
3.3.1 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3.3.2 增值税纳税人的划分与认定
3.4 增值税的税率
3.4.1 我国增值税税率的一般规定
3.4.2 我国增值税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3.5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5.1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3.5.2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3.5.3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3.5.4 扣缴计税方法
3.6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3.6.1 增值税的起征点
3.6.2 增值税的减(免)税
3.6.3 出口货物或者劳务和服务的退(免)税
3.7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3.7.1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
3.7.2 专用发票的领购和开具
3.7.3 专用发票的认证
3.8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3.8.1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8.2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3.8.3 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3.8.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征收机关
课后练习题
……
第4章 消费税法
第5章 关税法
第6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7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8章 资源类税法
第9章 财产类税法
第10章 行为目的类税法
第11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12章 税务行政处罚与税务救济
税收实体法综合案例
参考文献
税法(第4版) 节选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是国家 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可以是任何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但是另一方只能是国家。没有国家的参与,在一般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不可能成为税收法律关系。这与民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中,公民法人等当事人之间也能构成法律关系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有一方主体固定为国家,成为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之-。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税收法律关系只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体现纳税人一方主体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这是由税收的性质所决定的。国家的意志是通过法律规定表现出来的,只要当事人发生了税法规定的应纳税的行为或事件,就产生了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事宜不能由税务机关以税收法律关系一般当事人的身份与其他当事人商定。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享有较多的权利,承担较少的义务;纳税人则相反,承担较多的义务,享受较少的权利。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对等性,根源在于税收是国家无偿占有纳税人的财产或收益,必须采用强制手段才能达到目的。赋予税务机关较多的权利并要求纳税人承担较多的义务恰恰是确保税收强制性,以实现税收职能的法律保证。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在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或经济法律关系中,大多涉及财产和经济利益。财产所有权和经济利益的让渡转移,通常是主体双方在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原则基础上进行的。然而,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就意味着将自己拥有或支配的一部分财物无偿地交给国家,成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国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所以,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转移,具有无偿、单向、连续等特点,只要纳税人不中断税法规定应纳税的行为,税法不发生变更,税收法律关系就将一直延续下去。2.1.2.2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 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必要条件。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税收法律关系也包括主体、客体、内容3个要素。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征税主体,另一方则为纳税主体。 征税主体是指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和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当事人。只有国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征税主体,但是税收征管的各项权力要由国家授权给具体的职能机关来行使。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主要由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等部门负责,其中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是*重要的征税主体。 纳税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通常所称的纳税人,包括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按照纳税人承担纳税义务的不同,纳税人还可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而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存在的载体,包括应税商品、货物、财产、资源、货币等物质财富和主体的纳税行为。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它规定权利主体可以有什么行为,不可以有什么行为,若违反了这些规定,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它包括了税收的“征”和“纳”两个方面,同时这两个方面又是不可分割的,在征纳活动中,征纳主体的行为受税法中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因而形成税收征纳实体和税收征纳程序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1)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重合的。对征税机关来说,征税权是其应当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依法行使征税权既是实现其征税职能的权利,也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否则就意味着失职,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征税机关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管理的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税款的权利、依法进行税务检查及对违法者进行处罚等权利。征税主体在享有广泛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主要是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的申诉及保密义务等。 ……
教材 职业技术培训教材
在线阅读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高考] 202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大作业答案 (2022-04-25) |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