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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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法

作者:贾少英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040228977

定价:

出版时间:2007-12-01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习要靠自己的主观努力,教师只需作“解惑”、“讲学”的引路人。在国外,
很多教育家也都十分重视教师的启发引导,如古希腊苏格拉底在教学上就十分
重视通过对话式教学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自己得出结论,反对教条式的讲述方
法,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二、启发式教学法特点
    启发式教学法是一种具有指导意义的根本方法,它与其他各种教学方法的
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启发式教学法对其他各种具体的教学策略与方法具有
指导作用,并贯穿于各种具体教学方法之中。其他各种教学策略与方法是启发
式教学法得以实现的载体和基础。其主要特征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师生
之间相互作用的互动性和激活学生思维的激励性。
    1.以学生为中心,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以学生为中心,即改变以教师为中心,单纯强调正面灌输的教学观念,引
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探索、分析问题,从而加深对有关基本理论和知识点的理
解。启发式教学法强调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充分调
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和独创性。这种教学法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必须从
实际出发,在了解学生的思想水平、思想矛盾、认知规律、认知方式、知识结
构、智力水平、意志品质、心理态度、兴趣爱好等基础上,针对学生的思想矛
盾、实际需求和兴奋点,设计出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和大学生思想实际的教学方
案。通过启发式教学方案的实施,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和主观能动性,克服在
教学过程中单纯的“教师讲、学生听”的被动局面,开发学生的智力潜能,
锻炼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和科学态度,使学
生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得到较好的发挥。
    2.以问题为中心,形成双向交流的互动性
    以问题为中心,即教师应定位于启发者、引导者的角色,注重教学的针对
性,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及其所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地开展
教学活动。启发式教学法强调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师生之间的相互配
合、相互作用和双向信息交流的互动性,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
性。通过教师与学生的双向互动,教师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学生独立思
考。这种教学法在教学策略上不是将有关基本理论和知识简单化地灌输给学
生,而是通过师生之间的双向互动,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启发学生主动
地提出问题,主动地思考问题,主动去发现,主动去探索,引导学生自己得出
答案,从而加深对基本理论和有关知识点的理解。
    3.以培养能力为中心,激活学生思维的激励性
    以培养能力为中心,即通过教师的启发引导和学生的思考讨论,有针对性
地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启发式教学法强调教师在
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有关知识点,通过教学设计激发学生的学习
兴趣和兴奋点,激活教学内容和学生的思维。启与发的辩证关系是互为因果的
关系,启是发的前提和条件,发是启的发展和结果,其重要特征是以培养学生
的能力为出发点,使学生“愤”起来,激发学生的兴奋点,激活教学内容,
鼓励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愤”是学生对某一问题正在积极思考,急
于解决而又尚未搞通时的疑难状态,“启”是教师对学生思考问题的方法适时
给以指导,“发”是教师引导学生明确思路,弄清问题的实质,并能够用比较
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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