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生产风险评估与保险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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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生产风险评估与保险对策

作物生产风险评估与保险对策

作者:陈世军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109125308

定价:30.0

出版时间:2008-03-01

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

作物生产风险评估与保险对策 节选

章  作物生产保险
    **节保险和保险产品
    2002年经全国人大修改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
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
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
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
保险行为。”
    《保险理论与实务》介绍了有关保险的多种学说,归纳起来
有三种类型:基于损失基础上的保险说——损失说;非损失基础
上的保险说——非损失说;二元保险说——二元说。损失说又称
损害说,它是以损失作为保险概念的核心,围绕损失论述保险,
它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这种学说分为损失赔偿说、损失分
担说、风险转移说。损失赔偿学说的代表为英国的马歇尔(S.
Marshall)和德国的马休斯(E.A.Masius)。灾害事故的发生是
不可避免的,然而传统的处理风险的措施如预防、施救、自留等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灾害发生的频率、降低了灾害发生的程
度,但不能挽回所遭受的损失,因而才产生了保险的需求,所以
说,补偿损失是保险的目的。基于此,该学说的观点以为保险是
赔偿损失的合同。损失分担学说的代表是德国的华格纳
(A.Wagner)。他承认保险是一种损失赔偿,但他更看重损失背
后反映出的多数人互助合作共同分摊损失这一事实,并认为此种
 学说适用于各种保险。此种观点被后来的很多学者所接纳,均认
为分担损失是保险的基本职能。风险转移学说从风险管理的角度
来阐述保险,这一学说源于美国,它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魏兰托
(A.H.Willet)和修伯纳(A.Xiubna)。他们认为,损失赔偿是
通过众多的人把风险转嫁给保险组织实现的,即认为保险是一种
转移风险的方法机制。非损失学说认为损失说不能全面概括保险
的属性,应摆脱损失的概念换个角度解释保险。非损失理论的代
表学说有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机构说。技术说的主要
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费方德(C.Vivate)。该学说强调保险的数
理基础,认为保险基金是通过收取保险费建立起来的,而保险费
的计算是根据大数法则得到的,即保险基金的计算有特殊的技
术,于是把保险的性质归结为技术要素。欲望满足说的代表是意
大利的戈比(U.Gobi)。该学说以保险能满足经济的需要或金钱
的欲望来解释保险的概念,认为这正是保险的性质。被保险人只
交付少量的保险费就可以在灾害事故后得到很高的补偿,使人们
以*少的代价满足了对金钱的欲望。相互金融机构说的代表是日
本的米谷隆三。他把保险视作互助合作基础上的金融机构,同银
行一样具有融通资金的功能。由于人寿保险是一种保险,但损失
补偿说又不能解释人寿保险的性质,于是产生了二元说,该学说
试图把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开定义,二者择其一,这就是二元
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爱伦贝堡(V.Hrenberg)。他认
为保险合同分为两类,即损失赔偿性质的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金
给付性质的人身保险合同,两者选择其一。①《保险理论与实务二》
的作者们认为这些定义都不完善,他们采用的保险定义为:“保
险是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
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包括因
死亡、疾病、伤残、年老、失业等)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
 济补偿制度。”①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探讨》定义“保险是以风险损失分
摊机制为基础的一种处理风险的经济机制,从经济功能上说,是
一种经济补偿制度。这一制度是通过对有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事
件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
式,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到保险人,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
的损失。”②
    杨春杰在《美日农业保险政策研究》中认为保险必须满足几
个特征:(1)保险是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行为;(2)保险对约
定的灾害事故和约定的事件负责;  (3)使用科学的计算方法;
(4)建立专用基金;(5)保险组织经济补偿或给付;(6)保险是
一种经济形式。③
    针对农业乃至作物,相应的保险概念又有许多定义、解释。
    《农业金融名词词语汇释》将农业保险被定义为“在农村地
区实行以参加保险者交付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以补偿参加者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个人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方法”。④这个农业保险的定义在保险
概念基础上只是提到一个区域范围“在农村地区”,而农业的含
义或所指完全不明确,所以说它是农村保险的解释更恰当。陈红
兵的《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研究》对农业保险和农村保险进行
了区分:“农业保险是指为有生命的动植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
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农业保险不
同于农村保险。农村保险是指为农村经济活动所提供的各种保险
的总和。”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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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林业 农学(农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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