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西双版纳之九)-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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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西双版纳之九)-21

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西双版纳之九)-21

作者:《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105088607

定价:50.0

出版时间:2009-06-01

出版社:民族出版社

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西双版纳之九)-21 节选

《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西双版纳之九)》讲述了: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展开。为了摸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状况,抢救行将消失的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料,1953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进行全国性的民族识别调查,1956年又开始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

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西双版纳之九)-21 相关资料

插图:总之,一切劳役白工,都是“西扫丕勐”。据说,由于这个缘故土司分给他们的田比别的多,本寨有2400纳,不向外租,等于土司用土地买他们来当奴役。除上述负担外,本寨还交给土司官租8.5 石。社会地位:没有土司,可以从“鲁昆”中找出代理土司。城子大叭死后无子,也可以从“鲁昆”人中提拔到城里当大叭或波郎。“西扫丕勐”则无此权。议事庭排座次“西扫丕勐”居末位,他们在他等人前不得真坐,而是跪坐脚掌上。如果,土司、波郎派“西扫丕勐”去做白工误工,或行止言语违“礼”,就是欺上,就要罚银元(大板)3元,一口猪(折合3元大板)共6元。有一年波郎做赕本寨没有去,就按“礼”罚了一次。“西扫丕勐”与其他等级的人结婚,要出高的礼钱,根本不能与土司的姑娘结婚。“领囡奄”曼敦的情况:传说他们的祖先是一个人,从勐莽来到勐腊,他会拿鱼,拿得多,送几个给土司吃,吃的多了,土司看得起他,就将家里的丫环送一个给他为妻,并以金伞一把,赐××大叭,要他分500纳田给这个人耕种,并规定每5天逢街子送2fi:‘鱼献土司。如土司家生小娃想吃鱼,随时通知随时送,不计次数。每3年要祭“鱼魂”一次,派4人划船顺勐腊河南下,至远离纳散约20里的一个大塘子。沿岸各寨都要献2只鸡、1壶酒、2毫银元、槟榔l串。返回时各寨人马均须回避,否则处以罚款。祭“鱼魂”这年,全勐不准染黑线与红线。土司外行,领囡竜作为土司亲随,替土司背背包、背金刀、银刀,但不挑行李,不煮饭,甚至连自己的行李都给“西扫丕勐”背。领囡奄到了土司家,可以坐,犯了“礼”不罚钱,至多骂一句,但是,如果做贼、杀人犯罪还是要按律治罪的。临近解放头几年,国民党负担加重,经“西扫丕勐”要求将“领囡”划为一个“火西”,分摊地方负担,但实际上凡出夫役对他们仍有照顾。“领囡”波郎是曼敦波郎叭竜因翁。“鲁昆”曼见的情况:最早来的1户是曼那腊波郎的亲戚(侄儿),因城子人多起来,住不下了分出立户的。“鲁昆”无波郎,对土司没有负担,在土司外出时,派14人为侍卫,可骑马,其行李由“西扫丕勐”背,波郎家种田时,“鲁昆”站在主人方面,去摆摆桌子,抬抬饭菜给“西扫丕勐”吃。值得注意的是,曼纳散这户“鲁昆”解放前只是政治地位和“西扫丕勐”不同,负担已和“西扫丕勐”一样。据说,解放前他家儿子小,本人又去做生意,分给他家一份田,不要,全寨各户就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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