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诉讼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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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诉讼制度研究

示范诉讼制度研究

作者:郑妮著

开 本:21cm

书号ISBN:9787561461426

定价:25.0

出版时间:2012-01-01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示范诉讼制度研究 内容简介

  示范诉讼制度在群体性纠纷解决制度中具有独特的功能。《示范诉讼制度研究》较详细地介绍了示范诉讼制度的发展历史、一些国家或地区有代表性的示范诉讼制度等,提出了我国建立示范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的操作建议。

示范诉讼制度研究 目录

导论一、问题的缘起二、本书的研究意义三、本书的研究目的与主要内容四、本书的研究方法五、本书的研究创新**章 示范诉讼制度概述**节 示范诉讼的概念与特征一、示范诉讼的概念辩证二、示范诉讼的制度特征第二节 示范诉讼的学理分类一、一部请求型二、先决关系型三、同类纷争型第三节 示范诉讼的制度边界一、作为模式的示范诉讼与相关制度之区别二、作为实验的示范诉讼与相关制度之区别第四节 示范诉讼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 示范诉讼制度之基础理论**节 示范诉讼法律关系理论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二、示范诉讼主要法律关系第二节 示范裁决效力扩张理论一、既判力及效力扩张二、示范裁决的效力扩张第三节 示范诉讼模式理论一、契约型示范诉讼模式二、职权型示范诉讼模式三、混合型示范诉讼模式第四节 示范诉讼契约理论一、诉讼契约二、示范诉讼契约
第三章 示范诉讼样本之比较研究**节 英美法系的示范诉讼样本一、英国样本二、美国样本第二节 大陆法系的示范诉讼样本一、日本样本二、德国样本第三节 两大法系示范诉讼样本之比较一、示范诉讼正当性的来源不同二、示范诉讼模式的选择不同三、示范诉讼启动的要件不同四、示范诉讼适用的领域不同五、对示范诉讼第三人的权利保障及示范裁判效力的扩张不同六、对示范诉讼费用的规定不同
第四章 示范诉讼制度之价值考量**节 示范诉讼的制度理性一、示范诉讼——民事诉讼目的之体现二、示范诉讼——现代型诉讼的高级形式三、示范诉讼——解决群体性纠纷的新路径第二节 示范诉讼制度的优势和劣势一、示范诉讼制度的优势二、示范诉讼制度的劣势第三节 示范诉讼制度价值的延伸一、发掘示范诉讼的公益价值二、增强预防和救济功能三、提倡适度司法能动主义四、影响和改变公共政策的制定
第五章 引进示范诉讼制度之必要性与可行性考察**节 必要性:引进示范诉讼的动因一、破除司法解决群体性纠纷之困境二、弥补代表人诉讼制度之不足三、社会和谐与诉讼经济之要求四、契合多元化纠纷解决之理念第二节 可行性:我国“准示范诉讼制度”的探索一、实务运作的基础性二、技术层面的可行性三、法律继受上的亲和性四、本土诉讼文化的适应性
第六章 我国示范诉讼制度之构建(上)**节 示范诉讼与代表人诉讼的关系定位一、取代还是并存二、渐进之策抑或长久之计第二节 示范诉讼与其他群体诉讼制度的关系定位一、关于引进示范诉讼与借鉴集团诉讼二、关于引进示范诉讼与借鉴团体诉讼三、关于引进示范诉讼与借鉴选定当事人诉讼第三节 示范诉讼的其他定位问题一、示范诉讼的模式选择二、示范诉讼的样本参照三、示范诉讼与案例指导的衔接四、示范诉讼适用的领域
第七章 我国示范诉讼制度之构建(下)**节 示范诉讼的程序构造一、示范诉讼的适用条件二、示范诉讼的启动要件三、示范案件的选取四、示范案件的管辖五、示范诉讼的公告和权利登记六、示范诉讼的费用七、示范裁决的效力扩张八、示范诉讼第三人的权益保护九、示范诉讼契约的适用十、示范案件审理中的特殊问题十一、示范案件的上诉第二节 相关配套制度的构建一、法院内部制度的改进二、特殊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三、建立强制律师代理制度及胜诉取酬制四、建立示范诉讼案件审理的试点第三节 示范诉讼的程序流程
结论参考文献内容摘要Abstract致谢

示范诉讼制度研究 节选

  第二节示范诉讼的学理分类  根据示范诉讼中当事人之间关系的不同,我国台湾学者沈冠伶将广义的示范诉讼分为一部请求型、先决关系型、同类纷争型。②虽然笔者将本书研究的重点放在同类纷争型,即将示范诉讼放在解决群体性纠纷领域进行研究,但笔者认为仍然有必要介绍示范诉讼在学理上的分类,以便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该制度的内涵。  一、一部请求型  所谓“一部请求型”③,即当事人在纠纷中有诸多诉求,但当事人之间约定仅将纠纷中的一部分请求作为示范诉讼。一般情形下,诉讼请求越多,涉及的诉讼费用也由此增多。当事人基于节约诉讼费用的考虑,而选择将诉讼请求情形分割,仅将一部分请求申请在示范诉讼中进行先行审理,并约定将该部分请求的判决结果作为其他剩余请求部分的准据。  在多笔金钱债务领域,较常适用“一部请求型”示范诉讼。比如,在金钱债务中,当事人之间形成了多笔债务,但债权人仅就金钱债务中的一小部分提出诉讼主张,并与债务人约定,以该小部分请求作为示范诉讼,并在该小部分请求得到示范诉讼判决结果后,以此作为余额部分处理的准据。在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也有“一部请求型”示范诉讼的适用。比如,原告有4套房子分别位于同一单元一、二、三、四层,但由于第五层楼主即被告忘记关闭水龙头而导致房屋严重漏水,该原告的4套房子均因漏水而受到严重损害。然而,由于房屋受损严重,原告要通过诉讼获得这四套房屋的损害赔偿,诉讼标的较大。出于诉讼费用的考虑,原告首先根据第四层房屋受损害的程度,向被告要求部分损害赔偿,并约定以该部分损害赔偿的请求作为示范诉讼,待该示范判决出来之后,将此判决结果作为其他三层房屋得以赔偿的依据。参照先行判决,根据其他三层房屋受损程度,原告要求被告进行相应的赔偿,可以选择调解,也可以续行诉讼。  二、先决关系型  所谓“先决关系型”,①即在涉及三面关系诉讼中,在他人的诉讼中所关涉之法律上或事实上争点,对示范诉讼当事人来说具有先决关系,于是示范诉讼当事人约定将具有先决关系的案件作为示范诉讼。这种类型的示范诉讼一般出现在保证人、主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三方关系中,以及连带债务关系、保险关系等纠纷中。其中,在连带债务关系中相关案例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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