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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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汇编

刑案汇编

作者:(清)周守赤辑

开 本:27cm

书号ISBN:9787201139944

定价:126.0

出版时间:2018-10-01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刑案汇编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古籍整理, 其内容为清代案例资料汇编, 书中所记均为当时的一些案例以及对其所做的剖析。分盗贼 抢窃各案附、人命、服制、奸拐 抢夺妇女各案附、杂案。内容包括: 城内被劫杀拒捕盗首 ; 城内被劫拒毙店伙差役二命并伤多人等。

刑案汇编 目录

序一
序二
自序
凡例

卷一 国盗贼抢窃各案附
城内被劫格杀拒捕盗首
城内被劫拒毙店伙差役二命并伤多人
盗犯迭劫得赃拒捕杀人
盗劫停船拒伤船户一命
强盗拒杀事主

卷二 尚盗贼抢窃各案附
纠劫得赃拒伤事主平复
窃盗临时行强拒杀事主并伙盗闻喊先逃不知强情
伙盗在外把风并邻佑捕贼误毙雇工
强盗拒杀事主伙犯临时不行
逼胁伙盗同行临时逃回事后分赃
抢夺拒杀事主
听纠抢夺拒杀事主
白昼抢夺威吓事主
抢夺为从并未动手分赃

卷三 师盗贼抢窃各案附
窃盗拒杀事主遗火烧毙两命伙犯并未帮殴成伤
伙窃牛只事后被获拒伤坊捕身死
窃盗未得财拒伤事主身死
窃盗未得财拒杀事主之子
从窃逾贯致事主之女窘迫自尽
事后殴毙窃贼弃尸不失案内帮同抬尸之余人
轮船扒窃赃逾满贯
捕殴贼妇致令堕胎身死
擅杀偷窃罪人弃尸不失
独自起意行窃计赃逾贯
发冢开棺见尸
发冢开棺见尸

卷四 位人命
谋故杀一家四命
挟嫌谋杀
挟忿谋杀
图财谋杀
图财害命
图财害命为从临时不行事后分赃
图财害命为从不行而分赃
图财害命为从在路嘹望并未加功分赃
谋杀为从
与人鸡奸因被撞破辱骂将其谋杀身死
……

卷五 家人命
卷六 崇人命
卷七 儒人命
卷八 门人命
卷九 禀服制
卷十 道服制
卷十一 毓奸拐抢夺妇女各案附
卷十二 德奸拐抢夺妇女各案附
卷十三 讲奸拐抢夺妇女各案附
卷十四 艺奸拐抢夺妇女各案附
卷十五 立杂案
卷十六 言杂案

跋一
跋二
跋三
跋四
跋五
跋六
跋七

刑案汇编 节选

  《刑案汇编》:  为详报事。据升授甘肃布政使、安徽按察使张岳年详,据庐州府知府黄云转,据署合肥县知县袁学昌详称: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十日,据地保唐明报,据民妇朱周氏投称:伊家于本月初八日夜三更时分被匪踢开后门,进内行劫。伊翁朱本有惊起喊捕,被匪拒伤肚腹、两手等处倒地身死,匪即携赃逸出。经伊喊同邻人追获一匪,问名王海长,余匪逃走无踪。等语。往查属实,合将王海长带案,禀请勘验。等情。并据事主朱周氏开单同报,各到县。据此,查失事处距城七十里,离三河汛二十里,附近并无墩防。随即饬差严缉,一面带领刑仵会营驰诣该处,勘得朱周氏朝南住屋一排六间,靠西**间系事主朱本有卧房,第二间开设大门,进内堂屋,第三间有后门一道,第四间堆放农具,第五间安设厨灶,第六间系事主朱周氏卧房。查验后门及各房门,均有踢损痕迹,房内什物散乱,地无匪遗捻械。勘毕,绘图。饬将尸移平地,如法相验。据仵作彭祥验报:已死朱本有,问年七十七岁。仰面,不致命:左手腕有刃伤一连四处,各斜长一寸六分,宽四分,深抵骨,骨不损;右手腕有刃伤一处,斜长一寸二分,宽三分,深抵骨,骨不损;右手心有刃伤一连二处,上一处斜长一寸六分,大指断,下一处斜长八分,宽二分。致命:肚腹有刃伤一处,斜长五分,宽三分,深透内。以上各伤均皮卷血污。余无故。实系受伤身死。报毕,亲验无异,当场填格取结,尸令棺殓。传讯保邻、事主人等,各供均与报词相同。并据该犯王海长供认听纠伙劫,在外把风等情不讳。传牙估赃,值银六两八钱四分,造册附卷。勒据差役于十五年正月初六、二十八、二月二十二等日,先后拿获秦老窝孜、吴学有、刘帼本三名带案,禀讯前来,提验各犯,均无拷刺痕迹,随隔别研讯。  据伙盗吴学有供:年五十六岁,父故母存,并没兄弟,娶妻王氏,没生子女。据刘帼本供:四十七岁,父母都故,弟兄二人,小的居长,并没妻子。又据同供:小的们都是合肥县人,游荡度日,先没为匪犯案。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小的们路遇素识在逃的姚善书、丁汝意,各说穷苦。姚善书告说他知道朱周氏家有钱,起意纠劫,已邀允这到案的秦老窝孜、王海长入伙,邀小的们同去,得赃分用,小的们允从。就是那夜在空地会齐,小的们空手,秦老窝孜带油捻,王海长拿竹梢,姚善书带小刀,丁汝意带木棍,一共六人。走到半路,小的吴学有忽然肚痛,不能行走,小的刘帼本因合事主认识,不敢同行,姚善书叫小的们都在那里等候,应许事后分赃。他们四人一同前去,等了许多时候,见姚善书们三人背了赃物逃回,找见小的们,告知他们进去行劫,有一事主喊捕,被他姚善书用刀砍伤身死,并王海长被获情由,并说花包笨重,叫小的们帮同轮流背负同逃。因被后面追捕紧急,没有查点赃物,都是姚善书拿去,约等事冷再分。后闻事主报案差拿,小的们逃往各处躲避,就被公差拿获的。小的们实止听从行劫,临时都没上盗,事后背负赃物这一次,此外并没另犯窝伙窃劫别案,及同居亲属分赃、牌保得规包庇的事,逃后也没知情容留人家。姚善书们现逃何处,不知道。是实。  据伙盗王海长供:年五十岁,合肥县人,父亲王梆太,哥子王海云,余没别属,游荡度日,先没为匪犯案。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小的路遇素识在逃的姚善书、丁汝意,并这到案的秦老窝孜,各说穷苦。姚善书说他知道朱周氏家有钱,起意纠劫,得赃分用,小的合丁汝意、秦老窝孜允从。姚善书又添邀这到案的吴学有、刘帼本入伙。就是那夜在空地会齐,小的拿竹梢,秦老窝孜带油捻,吴学有、刘帼本都是空手,姚善书带小刀,丁汝意带木棍,一共六人。走到半路,吴学有忽叫肚痛,不能行走,刘帼本说合事主认识,不敢同去,姚善书叫他们都在那里等候,应许事后分赃,自合小的并秦老窝孜、丁汝意四人同去。三更时候,都到事主后门口,姚善书叫小的在外把风,秦老窝孜点起油捻,姚善书用脚踢开后门,合秦老窝孜、丁汝意三人一拥进内。过了一会,姚善书们劫得赃物逃出,喊同小的逃走,并说有一事主喊捕,被他砍伤身死的话。那晓后面有人追上小的,当时就被追获送案的。小的实止听纠伙劫,在外把风这一次,此外并没另犯窝伙窃劫别案。竹梢当时撩弃。姚善书们现逃何处,不知道。是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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