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与共享-清代苗疆社会转型之理讼调适
互动与共享-清代苗疆社会转型之理讼调适作者:程泽时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09380574 定价:69.0 出版时间:2017-08-01 出版社:中国法制 |
三、“皇木案”法意揭示:平等自愿的市场交易原则的历史基础
第二节?“白银案”:价值尺度的校正
一、“低潮银”来自湖南
二、“低潮银”在三江地区持续泛滥成灾及其原因
三、“白银案”详解之结论
第三节?“争江案”:调适利益冲突
一、“争江”争什么
二、如何“争江”
三、“争江案”过程与阶段是怎样的
四、“争江”的结果怎样
五、如何评价“争江案”
第七章?流官理讼与苗疆地主制的确立
**节?交换分享与分配裁判:清代苗疆永佃制
一、中国永佃制的研究前见之简单检讨
二、违禁典卖田土案的“分配裁判”是清代苗疆永佃制的
起源之一.
三、永佃制是实现汉苗共享田土、两得其平的次优制度安排... 252
四、结论与悖论
第二节?“姚百万”诬告谋反案:田土公平交易
一、姚玉坤为霸争山场和杉木,藉捏控打压对手
二、姚玉坤因诬告范金谋反而被充军广东东关县
三、苗民反对巧取豪夺,呼唤土地交易公平
第三节?清代清水江流域的山林讼争与断理
一、案情复原:一次实控、二次调解、一次诬告
二、清代清水江流域的山林讼争断理的特点
第八章?苗俗因易、契约变迁、法律儒家化与苗疆理讼
**节?因俗与易俗:清代苗例、苗俗之理讼适用
一、因俗而治:“苗例”的限度
二、易俗而治:清代苗疆恶俗及其惩治条例
三、因俗而断:苗人法律身份、犯罪情节之判定
四、因俗与易俗之中:清代苗疆理讼与生计转型
第二节?清代苗疆契约制度变迁与理讼调适
一、从木刻到汉文契约的转变
二、从信鬼守约为主到信官(法)守约为主
三、从绝对化的守约到相对化的守约
四、苗疆田土理讼赋予白契与红契同等的证据能力
五、田土典卖契约制度的初步成文法化:“禁约”
第三节?清代苗疆的法律儒家化与理讼
一、“清代苗疆的法律儒家化”命题的提出
二、清代苗疆的法律(款约、契约)的儒家化
三、理讼是清代苗疆法律儒家化的重要途径
结论
参考文献
一、基础史料
二、著作
三、论文
法律 法的理论 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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