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事通-咱们身边的法律顾问-增订4版-案例应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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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百事通-咱们身边的法律顾问-增订4版-案例应用版

法律百事通-咱们身边的法律顾问-增订4版-案例应用版

作者:维权帮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09387061

定价:48.0

出版时间:2018-01-01

出版社:中国法制

法律百事通-咱们身边的法律顾问-增订4版-案例应用版 本书特色

  本书选取生活中常见事例来讲解具体的法律知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案例问题简单明了,具有很大的通俗性;由资深法律人士专业解答,具有高度的专业性。

法律百事通-咱们身边的法律顾问-增订4版-案例应用版 内容简介

  内容全面——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简单易懂——以问答形式进行法律解说,简单明了。语言通俗——以浅白生动的大众语言传达法律知识。便于查阅——目录分类明确,检索方便,省时省力。

法律百事通-咱们身边的法律顾问-增订4版-案例应用版 目录

  ,**章 衣食住行——关系你我他的法律权益一、购物与餐饮◎在知名网站上买东西,*终没有收到货物的,可以要求网站赔偿吗?◎卖方交付的商品与样品不一致怎么办?◎试用买卖中,试用过后就一定要购买吗?◎商场没有保管好化妆品致其变质,由此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责任由谁承担?◎销售者赔偿了缺陷产品的损失,是否有权向生产厂家追偿?◎面粉运输中受潮变坏,吃坏肚子的责任谁负?◎刚买的微波炉有异常不敢用,怎么办?◎同型号水泥出现问题,可以要求厂家召回其他水泥吗?◎销售者明知商品有缺陷还销售,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能否要求加倍赔偿?◎预订的酒席被取消,可以双倍索还定金吗?◎产品致消费者受伤,可以要求赔偿吗?◎酒店可以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吗?◎商场可以对消费者“搜身”吗?◎“要发票就不打折”合法吗?◎打折商品就可以不予退货吗?◎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保修期内退换手机还要交纳“换壳费”吗?◎消费者维权可采取哪些途径?◎在饭店用餐期间摔伤,饭店是否负赔偿责任?二、出行纠纷◎出租车司机可以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吗?◎行李在运输途中丢失是否可以向承运方索赔?◎空调车不按规定开空调,乘客可以要求退票吗?◎由于货运公司改变路线造成的损失,订货方是否有权索赔?◎患病的乘客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身亡,客运公司承担责任吗?◎飞机晚点,乘客可以要求更换班次或者退票吗?三、交通事故◎免费搭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可否要求赔偿?◎农民晒粮食导致交通事故应承担责任吗?◎使用假牌照的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还赔吗?◎违规停放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应否承担责任?◎刹车失灵引发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吗?◎撞了正在修理的汽车谁应承担责任?◎借用他人汽车,发生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分期付款买的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事故,责任谁承担?◎已经报废的车辆再上路,事故责任谁承担?◎被盗车辆发生事故,原车主还有责任吗?◎搭乘醉酒司机的车,发生车祸,责任自己承担吗?◎汽车撞伤路人,“大雾”是免责原因吗?◎两车先后撞了同一人,如何确定赔偿数额?◎多人同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时可以“同命不同价”吗?四、置办房产◎售楼广告宣传不实,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支付了首付及部分按揭的房子能退掉吗?◎违约金是按总房款算还是按已付房款算?◎开发商隐瞒实情,要双倍赔偿买房人吗?◎房子的保修期如何计算?◎买房未成也要向中介支付中介费吗?◎一房多卖,只有先签了合同的有效吗?◎下雨导致开发商延迟交房是不可抗力吗?◎买了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该找谁?◎房屋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退还房款吗?◎新房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解决?◎买的房子面积缩水了怎么办?◎抵押贷款买房,产权证应押在银行吗?◎贷款未满一年办理提前还款违约吗?◎迟迟拿不到房产证该怎么办?◎继承的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就转让,转让有效吗?◎自己的房屋被错误登记在他人名下,转让有效吗?五、购置汽车◎新车有裂纹只能修不能退吗?◎汽车销售商违约,消费者能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买了未付清车款的车辆怎么办?◎新车有质量问题怎么办?◎买了二手车无法过户怎么办?六、环境污染◎因污染造成的损失能否得到赔偿?◎环境污染侵害他人权利,谁承担责任?◎存在多个污染方时,如何分配损害赔偿责任?◎第三人造成污染损害,可以要求排污者负责吗?,第二章 生老病死——法律伴随终生一、关于未成年人◎公民法定出生日期的依据是什么?◎3岁的孩子具有民事权利吗?◎子债应该父还吗?◎9岁的孩子无权接受奖励吗?◎16周岁少年的交易行为有效吗?◎16岁少年打伤人要承担责任吗?二、医疗事故◎到私人诊所就医出现意外,算医疗事故吗?◎医院有权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吗?◎做完手术后将纱布留在患者体内,医院要赔偿吗?◎因医疗事故受到损害,应以谁为被告?◎多个医疗行为导致事故的,应该找谁赔偿?◎医生透露病情导致病人被“吓死”,医院负责赔偿吗?◎医疗事故经多次鉴定的,应以哪一次为准?◎医院能否以“不宜向患者说明”为由,拒绝透露病情?◎没取得患者家属同意,医院能否对患者进行手术?◎医院伪造病历,一定要承担责任吗?◎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谁来承担责任?◎患者不听医生劝告坚持出院,导致伤残责任谁承担?◎患者经抢救无效留下残疾,家属能否要求医院赔偿?◎白血病患者死亡,医院能否以医学水平低而主张免责?◎患者家属是否有权查阅患者的病历?三、死亡、失踪与丧葬◎什么情况下可以宣告公民失踪?◎宣告死亡的日期从哪天计算?◎代管人可以变卖失踪人的财产吗?◎被宣告死亡后“复活”,婚姻关系可恢复吗?◎被宣告死亡又“复活”,能否要回已被转移的财产?◎被宣告死亡人能否要回被恶意侵占的财产?四、遗产继承◎法定代理人可以处分未成年人的遗产继承权吗?◎法定继承中,顺序如何确定?◎互有继承权的人同时死亡,继承顺序要怎样确定?◎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本人丧失继承权,其子女能代位继承遗产吗?◎被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能否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自动赡养孤寡老人者可以分得遗产吗?◎遗产继承可适用于同居关系吗?◎养子女可以接受生父母的遗赠吗?◎什么样的人设立的遗嘱是有效的?◎遗嘱可以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吗?◎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哪个优先?◎临终前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吗?◎遗嘱人以外的人有权变更遗嘱内容吗?◎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债务会随着遗产一起“继承”吗?,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律为家保驾护航一、结婚◎患有严重精神病的人可以结婚吗?◎公民多大年龄可以结婚?◎堂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吗?◎服刑中的劳教人员可以结婚吗?二、婚姻的无效与可撤销◎受胁迫而结成的婚姻关系是可以撤销的吗?◎父母可以代替子女申请撤销婚姻吗?◎欺骗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吗?◎什么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有时间限制吗?三、离 婚◎丈夫什么情况下不能向妻子提出离婚?◎妻子出轨怀孕,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吗?◎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能否起诉离婚?◎丈夫以妻子总和婆婆吵架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受理吗?◎夫妻一方被判刑,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离婚需经对方同意吗?四、夫妻财产关系◎男女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怎样处理?◎婚前父母为子女买的结婚用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夫妻可以约定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吗?◎夫妻一方得到的赔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一方的财产会随时间的转移而变为夫妻共有财产吗?◎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怎么办?◎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有时效限制吗?◎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以共同财产抵偿吗?◎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离婚时如何分割?◎妻子对丈夫婚前的债务有偿还义务吗?◎“夫债妻还”有理吗?五、父母与子女关系◎亲生父亲能被剥夺监护权吗?◎孩子的存款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吗?◎夫妻离婚后,一方能否不让另一方见孩子?◎法院如何“强制执行”探视权?◎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就什么都不管了吗?◎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有权给孩子改姓吗?◎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生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吗?◎父母给付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有多少?◎抚养费都包括哪些方面?◎父母可以随便翻看孩子的微信聊天记录吗?◎已成年子女强行向父母索取财物是违法的吗?◎子女有权利干涉父母再婚吗?◎放弃继承权的子女可以不赡养父母吗?,第四章 劳动就业——你的权利你做主一、应聘中的权益◎应聘人员有权知道用人单位哪些事项?◎用人单位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吗?◎用人单位可以向应聘员工随便收取费用吗?二、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这种合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合法吗?◎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怎么办?◎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用人单位能任意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吗?◎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该如何处理?◎劳动合同中“发生伤亡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有效吗?◎劳动者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怎么办?◎劳动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被判刑,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要支付违约金吗?三、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让员工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非全日制用工每天都要工作吗?◎工作日怎么计算?◎用人单位可以采用签订协议的方式延长工作时间吗?四、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获赔偿吗?◎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是如何计算的?◎残疾人的工资标准比一般人的要低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算在*低工资里吗?◎国家规定了发工资的具体日期吗?◎休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吗?◎因出庭作证而耽误工作,公司可以扣发工资吗?◎企业停工期间职工们领不到工资吗?◎发放工资时,用实物代替货币的做法可以吗?五、女职工与未成年工保护◎女职工怀孕6个月在家待产,用人单位可以将其辞退吗?◎女职工怀孕,可以拒绝有毒有害的劳动作业吗?◎女性职工流产可以享受休假的待遇吗?◎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未成年工不能从事哪些劳动?◎被影视公司包装,准备步入演艺圈的未成年人算不算童工?六、社会保险◎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未缴纳满15年是否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患病的医疗费如何支付?◎因工伤退出工作岗位后,公司还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吗?◎医保可以跨省转移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可以由职工随意支配吗?◎自由职业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工伤治疗期间享受哪些待遇?◎单位没有为职工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办?◎职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取得了职业等级证书,就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吗?该补贴的标准是多少?◎生育保险费由谁缴纳?◎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医疗费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需要交纳住房公积金吗?◎有住房的职工需要交纳住房公积金吗?◎职工换工作,原单位不给办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怎么办?◎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房租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五章 人身权益——依法维护人身安全一、身体伤害◎拾废品拾到放射源而受伤,应当向谁请求赔偿?◎被飞机上掉下的物品砸伤,由谁赔偿?◎煤气罐爆炸伤人,谁负责赔偿?◎小孩捡雷管被炸伤,谁负责赔偿?◎行人违章进入高速公路被撞伤,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承担责任?◎饲养的宠物致人伤害怎么办?◎被动物园的熊猫咬伤,责任谁负?◎小狗受惊咬伤他人,谁付医疗费?◎围墙倒塌砸死小孩,谁承担侵权责任?◎被大楼内抛出的烟灰缸砸伤,可以要求大楼内所有住户赔偿吗?◎门口堆放的木材倒塌致人受伤,应当由谁承担责任?◎被超市堆放在路边的物品砸伤,向谁要求赔偿?◎不小心掉进深沟,就该自认倒霉吗?◎小学生放烟花伤人眼睛,谁来赔偿?二、姓名权与肖像权◎再婚后,母亲有权私自让孩子改姓吗?◎他人冒用你的姓名怎么办?◎店名具有与人名一样的权利吗?◎以公司的名义借款需承担法律责任吗?◎公民同意使用自己的肖像是否可以认定为无偿使用?◎半张脸也有肖像权吗?◎公益团体也有肖像权吗?三、名誉权与隐私权◎大众面前被人污为小偷怎么办?◎遭到前男友恶意诽谤怎么办?◎已去世的人还有名誉权吗?◎日记被人公开怎么办?◎第三者也有隐私权吗?◎女白领网上发帖揭露月嫂,是否涉及侵权?◎人肉搜索对人致害,网站和发帖人是否负赔偿责任?,第六章 财产保护——法律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一、物权与所有权◎扔了的东西被别人捡到,是否可以要回?◎牌桌上输的钱,可以依照法条要回吗?◎地里挖出财物,谁挖归谁吗?◎先来先得,能那么理直气壮吗?◎买来的车辆,开回家就属于你的吗?◎已经卖出但没有交付的物品,还可以再卖一次吗?◎如何转让第三人占有的动产?◎嫁到外村的妇女的责任田被征收,能获得补偿吗?◎抓到的东北虎崽适用先占取得原则吗?◎自己的物品被国家征用损毁的,能要求赔偿吗?◎误买了别人走失的狗,失主可以索还吗?◎遗失物被损毁,由谁承担责任?二、土地权益◎承包经营的土地可以互换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发包方有权随时收回土地吗?◎发包方有权要求增加承包费吗?◎承包期内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后,还可以要求继续承包吗?◎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房屋所有人就不再享有所有权了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转让吗?◎城里人可以在农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吗?◎宅基地上的房子因自然原因倒塌,宅基地权还存在吗?三、业主权益◎拆迁房被改为商用,原所有人可以请求补偿吗?◎业主可以自行决定将露天的阳台封闭吗?◎开发商可以将小区的停车位高价卖掉吗?◎小区内的绿地归谁所有?◎小区内的商业广告收益,应该归谁所有?◎业主对自己的房子进行装修,他人有权干涉吗?◎可以把自家的住房变成餐馆吗?◎业主可以“辞退”物业公司吗?◎业主家漏水导致电梯停运,物业应承担责任吗?◎轿车被盗,物业公司应否赔偿?◎业主违约,物业就可以停水停电吗?◎房子空置也要交物业费吗?◎没有产权证也能当业主?四、相邻与共有◎由于邻居挖地窖导致自家房屋损坏怎么办?◎邻家房檐滴水引起自家房屋损坏怎么办?◎为装修而搬运建材,邻居不让通行怎么办?◎小区内搬进加工作坊,居民不堪忍受噪声怎么办?◎自家房屋被新建的楼房遮住阳光、挡住通风怎么办?◎共有人之一是否可以擅自出售共有的房屋?◎一人使用共有物致人伤亡,其他共有人负责赔偿吗?◎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有优先购买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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