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范精解集成-(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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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范精解集成-(第五版)

刑法规范精解集成-(第五版)

作者:谭淼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19709037

定价:59.0

出版时间:2017-06-0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第二百五十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
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
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
第二百五十七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
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
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
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
第二百八十条**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
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
证件、印章罪】
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第二百八十二条**款【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第二款【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款【组织考试作弊罪】
第三款【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第四款【代替考试罪】
第二百八十五条**款【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二款【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三款【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九条【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第二百九十条**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第二款【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第三款【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第四款【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款【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第二百九十四条**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二款【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第三款【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罪】
第二百九十六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第二百九十七条【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
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第二百九十八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第二百九十九条【侮辱国旗、国徽罪】
第三百条**款【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第二款【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第三百零一条**款【聚众淫乱罪】
第二款【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第三百零三条**款【赌博罪】
第二款【开设赌场罪】
第三百零四条【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
第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第三百零七条**款【妨害作证罪】
第二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
第三百零八条【打击报复证人罪】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款【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第三款【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第三百零九条【扰乱法庭秩序罪】
第三百一十条【窝藏罪、包庇罪】
第三百一十一条【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第三百一十五条【破坏监管秩序罪】
第三百一十六条**款【脱逃罪】
第二款【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第三百一十七条**款【组织越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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