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裁判要旨通纂-(上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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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裁判要旨通纂-(上下卷)

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裁判要旨通纂-(上下卷)

作者:吴汉东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301261712

定价:328.0

出版时间:2016-09-01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案例:重庆正通药业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诉四川华蜀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1?15.1?1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NO.2?1?15.1?2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商标法中的代理关系不仅要根据当事人双方所订立的协议名称、更要根据其内容的法律属性判断。
第二章商标注册的申请
优先权及其手续(新《商标法》第25条)
案例:泰尔斯特拉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行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2?25?1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三章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新《商标法》第3条)
案例:路德马特(美国)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商标驳回复审决定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3?3?1申请放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应当是对申请商标所指定使用商品中的部分商品的放弃而不是增加。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新《商标法》第3条)
案例:侯勇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3?3?2在判断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商标时,应从二者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和二者的标识是否相同或相似两方面进行判定。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新《商标法》第3条)
案例:湖南省长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长沙加加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3?3?3判断商品是否类似,应当考虑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是否相同或者具有较大的关联性,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是同一主体提供的,或者其提供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新《商标法》第3条)
案例:艾德文特软件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3?3?4在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件中,如果引证商标在诉讼程序中因三年连续不使用而被商标局予以撤销,鉴于申请商标尚未完成注册,人民法院应根据情势变更原则,依据变化了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决。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新《商标法》第3条、第44条第1款)
案例:杭州啄木鸟鞋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七好(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3?3?5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标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因此商标是否发挥其主要功能必须同具体的商品或者服务相结合判断。
NO.2?5?44.1?1《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款所规定的“不正当手段”属于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商标法第28条)(新《商标法》第3条)
案例:北京台联良子保健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山东良子自然健身研究院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3?3?6近似商标共存协议影响商标可注册性的审查判断。
服务商标近似的认定(新《商标法》第32条、第57条第1款第2项)
案例:雷茨饭店有限公司诉上海黄浦丽池休闲健身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3?32?3商标未在中国使用,如果经过授权,商标的一部分在中国使用,可以享有在先权。
NO.2?7?57.1.2?4相同或类似服务是判断服务商标混淆的依据之一,即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
NO.2?7?57.1.2?5认定服务商标相同或近似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NO.2?7?57.1.2?6判断被控侵权标识与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应在考虑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市场知名度的基础上,对两者的整体、主体部分等起到主要识别作用的要素进行综合判断。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新《商标法》第32条)
案例:申请再审人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原审第三人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3?32?4经实际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药品商品名称,可作为民事权益,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说的“在先权利”受法律保护。
注册商标与他人著作权冲突(新《商标法》第32条)
案例:法国(欧尚)集团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确权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3?32?5注册商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享有在先权利。
在先权利的确定(新《商标法》第32条)
案例:(瑞士)豪夫迈—罗须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3?32?6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在药品上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在先权利与恶意抢注(新《商标法》第32条、第52条第1款第2项)
案例:沈阳薇薇美容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要旨
NO.2?3?32?7《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并不包括商标权本身。
NO.2?7?57.1.2?7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在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成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二者之间有特定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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