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法律适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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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法律适用问答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法律适用问答

作者:李显冬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11894267

定价:38.0

出版时间:2016-06-0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法律适用问答 本书特色

  本书内容全面涵盖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所有条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物权法》司法解释,全面剖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读者阅读时不仅可以明晰法律的具体规定,亦可以了解大量现实情况的处理方案,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本书可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手头办事指南,亦可以作为普通百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实践指导,同时可作为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知识的入门教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法律适用问答 目录

**章不动产登记基础理论一、为什么要制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与调控房价是什么关系?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与反腐是什么关系?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贯彻了哪些原则?五、针对“统一登记”,登记机构需要做哪些工作来配合?六、我国颁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究竟是为了强化登记机构的管理职能,还是为了便利当事人不动产交易并保障其安全?七、到底什么才是不动产?八、我国的不动产主要有哪些类型?登记时要注意什么问题?九、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类型究竟都有哪些?十、房屋等不动产为什么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十一、不动产登记到底有什么用处?十二、为什么我国现在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十三、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如何配合统一登记?十四、不动产登记“进一个门、办一张证”指日可待吗?十五、在我国,究竟哪些不动产权利才需要登记?十六、非经登记也生效的不动产物权有什么特殊之处,登记过程中要怎么予以注意?十七、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要遵循哪些原则?第二章不动产登记机构十八、进行不动产登记应找哪个机构或部门?十九、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管辖原则为何?二十、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有哪些区别?在一般原则之外,还有没有例外的规定?二十一、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怎么收费?第三章不动产登记簿二十二、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簿?设置不动产登记簿有什么好处?二十三、登记簿及登记资料要遵守哪些规定,登记机构应怎么把握?二十四、不动产登记簿是由哪个机构保存的,怎么查询?二十五、我国不动产登记簿都有哪些种类?二十六、不动产登记簿需要按什么原则来进行编制?二十七、不动产登记簿如何统一?二十八、是否将不动产权利登记在了不动产登记簿上,在法律上究竟有什么不同的结果?二十九、我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里都要对哪些不动产予以记载?三十、登记单元是什么意思?如何确定一个不动产登记单元?三十一、房屋登记簿与房地产登记档案有什么区别?三十二、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两者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三十三、不动产登记簿究竟应记载哪些内容?三十四、不动产登记簿要记载不动产的内容,登记机构具体应怎么把握?三十五、不动产登记簿样式应怎样设计?三十六、所谓不动产登记簿电子介质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完全不能再用纸质的登记簿?三十七、我国登记簿如何实现电子化?实现电子化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三十八、《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有何要求?三十九、不动产登记簿的稳定性是什么?什么情况可以修改登记簿?四十、对不动产登记人员有什么要求?要进行什么样的培训?四十一、不动产登记簿应该由谁来保存?保管人应当履行哪些法定职责?四十二、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应该怎样保管登记簿?四十三、不动产登记簿的永久保存?四十四、不动产登记簿被毁损时应怎么办?四十五、不动产登记簿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移交?第四章不动产登记一般程序四十六、登记行为是否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才能启动?四十七、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原则”?四十八、不动产登记申请能否用口头形式进行?四十九、不动产登记申请可以撤回吗?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撤回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五十、不动产登记申请为什么要以“共同申请”为原则?五十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以“双方申请”为原则,那么什么情况下才允许单方进行申请呢?五十二、不动产登记申请可以代理吗?五十三、是否提起不动产登记申请有什么不同?五十四、我国不动产登记到底规定了哪些种类?五十五、什么是“嘱托登记”?它和当事人自己申请登记究竟有何区别?五十六、不动产登记实行“申请原则”,登记机构可以主动进行登记吗?五十七、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何履行公开义务?五十八、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审查之前,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五十九、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职责都有哪些?六十、登记机构进行审查时,需要注意法律的哪些要求?六十一、当事人进行不动产登记申请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并应注意什么要求?六十二、不动产登记机构什么时候才需要进行实地查看?法律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六十三、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调查权,调查时当事人的配合是法定义务吗?六十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有没有期限的规定?六十五、如果同一不动产权利有两个主体申请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该怎么处理?六十六、不动产登记完成的标志是将不动产权利记载于登记簿之上?还是颁发权属证书?六十七、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什么情况下才会不予登记?第五章具体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六十八、集体土地所有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应怎样进行?六十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应怎样进行,需要注意什么?七十、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七十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怎么登记?七十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七十三、海域使用权的登记申请需提交什么材料?七十四、地役权登记的规则有哪些?七十五、抵押权登记一般问题七十六、*高额抵押是什么?应怎样办理登记?七十七、在建建筑物应怎样办理登记?七十八、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第六章不动产登记特殊程序七十九、什么叫不动产登记特殊程序?这些特殊程序有什么作用?八十、不动产预告登记的功能和法律性质究竟应如何看待与认识?八十一、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应该如何把握?八十二、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成立和消灭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八十三、不动产更正登记究竟是怎么回事?八十四、不动产更正登记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得以成立?八十五、什么是不动产异议登记?搞异议登记到底有什么用处?八十六、法律对异议登记成立与失效构成要件有哪些具体规定?八十七、不动产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究竟有哪些区别?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如何适用这两种特殊登记?八十八、什么是不动产查封登记?是否只有法院才能进行查封登记?八十九、查封登记可以对哪些不动产予以查封?不动产查封登记如何进行?九十、什么是不动产轮候查封?轮候查封就是重复查封吗?第七章登记信息的共享与保护九十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要建立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九十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将怎么建设,要注意什么?九十三、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如何予以推进?九十四、电子技术的发展对不动产登记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九十五、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国如何联网?实践中应该怎么进行?九十六、不动产登记信息为什么要实现共享,怎么才能实现此种共享?九十七、不同行政机关怎么配合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的要求?九十八、不动产登记当事人的查询权为什么很重要?九十九、查询权制度应该怎么来保证其实施并不断完善?一百、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有限公开原则”应该怎么理解?一百零一、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主体有哪些?一百零二、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保密制度都有哪些具体规定?一百零三、当事人和有关机关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否有保密义务?第八章责任部分一百零四、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一百零五、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百零六、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的性质、范围和资金来源是什么?一百零七、当事人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百零八、泄露或者不当使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可能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一百零九、《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附则的把握一百一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颁行后,与以前规则的冲突处理一百一十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新旧法冲突的解决和适用范围和时间附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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