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国家智库报告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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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国家智库报告2016(1)

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国家智库报告2016(1)

作者:本书编委会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16173336

定价:40.0

出版时间:2016-01-01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国家智库报告2016(1) 本书特色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 目组长期关注司法制度运行与司法改革,现已发布中 国司法透明度、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中国检务透明 度、西部司法透明度、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北京法院 阳光司法等系列司法指数报告以及《司法透明国际比 较》《人民论坛·浙江法院特辑》等系列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深圳市律师协会联 合课题组编*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2016)》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 学研究所依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并与深圳市 律师协会联合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 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分 析。评估结果显示,该实施标准科学界定了执行难范 畴、建立了执行行业标准、完善了执行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了执行审查监督,在权利保障、执行强度、规 范廉洁等取得了良好的施行效果,但还应在执行惩戒 措施、精细化管理、终本结案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   深圳经验对全国执行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就全国 层面而言,解决执行难,加强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 理顺体制、确立标准、推动立法、加强信息化、完善 联动机制、发挥律师作用。

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国家智库报告2016(1) 目录

一  评估背景  (一)*高法院的部署与举措  (二)广东高院的探索与努力  (三)深圳中院分权集约改革  (四)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提出二  评估主体、对象与方法  (一)评估主体  (二)评估对象  (三)评估方法三  《实施标准》的外部优势  (一)政治保障:党委政府鼎力支持  (二)法律护航:地方立法勇于创新  (三)环境优化:争创一流法治城市四  《实施标准》的科学性  (一)科学界定执行难之范畴  (二)尝试构建执行行业标准  (三)完善执行管理制度体系  (四)强化执行程序审查监督  (五)实体指标客观且可量化五  《实施标准》的施行效果  (一)有效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二)强制执行力度大幅提升  (三)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程序畅通  (四)执行活动透明规范廉洁  (五)执行效益效果双重提升六  深圳执行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执行惩戒措施亟须常态化  (二)被执行人知情权保障待强化  (三)进一步完善终本结案机制  (四)数据的精细化管理须提高  (五)部分实体指标的设置待调整七  从深圳经验看解决执行难的顶层设计  (一)提升认识,拒执对抗法律应严惩  (二)改革体制,确保执行机构的强制力  (三)确立标准,实现执行权运行规范化  (四)推动立法,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五)互联网+,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六)畅通渠道,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结论附件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试行)附件二  法官问卷附件三  深圳律师问卷附件四  其他地区律师问卷附件五  案卷抽查问题清单 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国家智库报告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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