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与法--农民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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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与法--农民工权益

三农与法--农民工权益

作者:张新梅

开 本:

书号ISBN:9787807622086

定价:16.0

出版时间:2010-03-01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农与法--农民工权益 内容简介

《新农村建设丛书》是一套针对“农家书屋”、“阳光工程”、“春风工程”专门编写的丛书,是吉林出版集团组织多家科研院所及千余位农业专家和涉农学科学者,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
本丛书共分五辑,每辑100册,每册介绍一个专题。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三农与法--农民工权益》分册,书中介绍了:劳动安全保护、因工死亡待遇等内容。希望本书能够成为一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用书,成为一套指导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更新观念的学习资料,成为农民的良师益友。

三农与法--农民工权益 目录

一、劳动合同
打工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不订立劳动合同也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签订劳动合同应使用标准文本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须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约定过长
用工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
上岗不需缴纳抵押金
不得强迫交纳风险抵押金
劳动合同应当协议变更
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有效条款
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试用期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时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支付经济补偿金时的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损失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也应赔偿损失
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二、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遵守标准工作时间
特殊工种可缩短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有限制
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应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不定时工作时间的适用
享有法定节假日休息权
依法保护女工休产假的权利
加班加点报酬应列入工资
不得以实物代替货币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不得低于*低工资标准
*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对建筑领域无故拖欠工资的举报权
不得克扣工资
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三、劳动安全保护
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有拒绝冒险作业的权利
劳动事故按过错承担责任
接受劳动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
四、工伤保险及职业病待遇
向法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从事本单位负责人指定工作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
违规操作造成事故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
未从事本单位工作而造成事故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者享受医疗待遇
工伤者享有工伤致残待遇
因工死亡待遇
工伤事故私下和解无效
工伤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不适用人身损害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不能超时
童工伤残也按法定标准
因职业病引起的工伤事故损害赔偿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五、劳动争议及其处理
事实劳动关系引起劳动争议可调解、仲裁或诉讼
临时雇佣关系引起劳动争议不可仲裁或诉讼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起诉
企业辞退工人发生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不能超过六十天
不服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可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劳动诉讼不能超过十五天
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监察
用人单位负有职业病认定的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
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的举证责任
六、工会、法律援助
工会有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有权申请法律援助
附录:纠纷解决方法 三农与法--农民工权益

法律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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