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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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教程

知识产权管理教程

作者:王救文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113114404

定价:45.0

出版时间:2010-05-01

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知识产权管理教程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五编,分别为总论、专利权管理、商标权管理、著作权管理、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管理,每编先行介绍相关法规的基本知识与概念,然后介绍、研究相关的具体管理原则与方法。本书可作为大中专院校学生教材,也可供相关行业人员学习、参考。

知识产权管理教程 目录

**编 总论
 **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第二章 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及国际公约
 第三章 知识产权管理
第二编 专利权管理
 **章 我国的专利制度
 第二章 专利权的获取
 第三章 专利资产的运营
 第四章 专利侵权规避与抗辩
 第五章 企业专利战略
第三编 商标权管理
 **章 我国的商标权制度
 第二章 商标注册实务
 第三章 商标的营运
 第四章 其他商业标志管理
 第五章 商标管理战略
第四编 著作权管理
 **章 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二章 著作权在企业经营中的运用
 第三章 企业的著作权保护
第五编 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管理
 **章 我国的商业秘密法律制度
 毎一章 商业秘密管理
 第三章 反不正当竞争
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管理教程 节选

《知识产权管理教程》共分五编,分别为总论、专利权管理、商标权管理、著作权管理、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管理,每编先行介绍相关法规的基本知识与概念,然后介绍、研究相关的具体管理原则与方法。《知识产权管理教程》可作为大中专院校学生教材,也可供相关行业人员学习、参考。

知识产权管理教程 相关资料

包括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记权、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等。该类权利保护的对象为标示产品来源和厂家特定人格的区别标记,主要作用于工商经营活动之中。可区别性是该类客体的基本特征,法律保护的目的即是防止他人对此类标记的仿冒。三是经营性资信权。包括特许专营权、特许交易资格、商誉权等。其权利保护的对象系工商企业所获得的优势及信誉,这种专营优势与商业信誉形成了特定主体高于同行业其他企业获利水平的盈利能力。该类权利客体所涉及的资格或信誉,包括明显的财产利益因素,但也有精神利益的内容。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的最根本的区别。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利的根本区别在于其本身的无形性,而其他法律特征即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等皆由此派生而成。严格地讲,权利作为主体凭借法律实现某种利益所可以实施行为的界限和范围,本质上是一种主观拟制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从罗马法学家到现代民法学家都将具有一定财产内容的权利(除所有权以外)称为无体物。因此,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本质区别,不是所谓该项权利的无形性,而在于其权利客体即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特征。知识产品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第一,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由于知识产品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知识产品虽具有非物质性特征,但它总要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作为其表现形式的物化载体是有形财产权而不是知识产权。第二,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知识产品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由于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上述使用不会像有形物使用那样发生损耗,如果无权使用人擅自利用了他人的知识产品,亦无法适用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形式。第三,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法律处分。知识产品不可能有因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届满与否而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换言之,非权利人有可能不通过法律途径去“处分”属于他人而自己未实际“占有”的知识产品。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识产权,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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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民法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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